理论教育 稻花香酒厂税收管理服务助推销售收入翻倍增长

稻花香酒厂税收管理服务助推销售收入翻倍增长

时间:2023-10-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设立纳税申报服务大厅,办理税务登记、提供政策咨询、受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发售等。稻花香酒厂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生产管理跟不上等矛盾,县地税局将其作为帮促对象出谋献策,实现销售收入16000万元、利润1287万元,上缴国家税金625万元,分别比上年翻倍增长。

稻花香酒厂税收管理服务助推销售收入翻倍增长

夷陵区财政收入稳步增长,靠的是税收税务部门宣传执行税法,加强税收稽查,同时涵养税源,协助纳税人增产增收,依法交税。

1985年前,税收工作尚未完全规范,纳税人纳税意识亦待加强,税务部门每年都以税法电视讲座、税法培训班、税法知识有奖竞赛、组织游行宣传等形式宣传税法。1989年5月、11月,开展全县性的税政宣传活动,电视台播放税法普及教育短片和对偷税漏税个体户处理情况的专题报道。1990年9月,税法宣传活动历时5天。1991年以后,每年4月份被定为税法宣传月。

税务机关以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等方式征收税款。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后,设置账簿,购取发票,按时申报纳税。

1995年,取消专管员管户和上门征收制度,建立以纳税人“自核、自申、自缴”为基础的申报制度。设立纳税申报服务大厅,办理税务登记、提供政策咨询、受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发售等。税务机关在县农业银行建立纳税人储蓄税款账户,由纳税人自行纳税。

1996年,县国税局使用计算机中国税收征收管理系统。1998年,县地税局、国税局、财政局联合研制出国内领先水平的“国库经收,微机联网”税款直达模式,取消税款过渡账户,计算机开票征收的税款占年收入的96%以上,计算机产表率100%。

2001年4月,取消基层税务所征收职能,纳税人到县局征收大厅申报,集中征收。(www.daowen.com)

2001年5月前,纳税人未按每月10日前的规定期限缴纳税款、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解缴税款者,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之日起,加收滞纳税款千分之二的滞纳金;2001年5月1日后,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其应收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均上缴国库。

为确保税收入库,1987年3月,县税务局组建税收稽查队,后更名为稽查分局、稽查局,负责县直国有、集体企业税务检查。1988年4月,成立县税务局虾子沟车站码头检查站,负责外来业户、流动户税收的检查。是年8—10月,开展个体户税收大检查,自查3199户,重点检查273户,查补偷漏欠税121万元,罚补款25.6万元,立案处理4起。年底,抽查44户企业纳税情况,其中有问题的8户,漏税面占18%,查补税款8.45万元。1990年,成立各基层所(片)检查组,负责基层和农村的税务检查。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税收检查,主要有:上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检查,信用社所得税检查,增值税大户检查,小税种检查等,查补各税207.8万元;10月,县乡开展清欠税款工作,收欠税232.6万元。1991年,开展多项税收检查补缴税款464.5万元。1992年,组织规模较大的税收检查5次,查补各税361万元。1993年,查补税款209万元。

1994年后,县国家税务局、县地方税务局分别组建稽查队伍,并赋予独立的稽核检查权、行政办案权、直接入库权、依法处罚权和监督督办权,“外反偷漏,内促征管”。

21世纪以后,税收管理更加规范化、现代化。2008年,区国税局推行“1+2”(一个主查+两个协查)效能稽查模式,克服分工不明、职责不清、效能不高等弊端,全年查补税收648万元。同时,推广税收管理员平台,从局长到税收管理员,都可以对涉税事项进行自动查询,能够有效保证纳税评估质量,促进税收均衡入库。当年12月,全市国税系统在夷陵区国家税务局召开现场会,推广夷陵经验。区地税局按照“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治税思想,实施“人才强税、科技兴税、责任立税”战略,将文明创建与依法收税有机结合,全年地税收入8.46亿元,比上年增长29.6%,获评“全国文明单位”。

县税务机关对内设股室和下属税务所都下达有促产增收任务目标,要求其发挥联系面广、信息灵通的特点,为企业提供政策、信息服务,帮助企业推销产品、融通资金、催收货款,为其生产经营排忧解难,加强成本核算,提高经济效益,以涵养税源、增加税收收入。1995年,税务部门帮助22家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4065.5万元、利润324.9万元,上缴税金584.3万元。1996年,税务部门协助25个纳税对象实现销售收入32376万元、利润527万元,上缴税金1659万元。稻花香酒厂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生产管理跟不上等矛盾,县地税局将其作为帮促对象出谋献策,实现销售收入16000万元、利润1287万元,上缴国家税金625万元,分别比上年翻倍增长。2001年,税务部门通过各种途径,为企业收回货款1200万元,解决经济纠纷50起,挽回经济损失210万元,促产增收对象企业的销售收入、利润、上缴国家税金增长率都在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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