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鼓励开发,政府应减免各项政策性收费,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开发商的前期投资。地下物业开发筹措资金时,政府的金融政策的扶持能缓解项目发展的资金压力,减少资金运作成本。
地下空间的开发同地面相比,具有开发难度较大、资金回收周期长的特点。因此,对于地下空间的开发及利用,需要相关的优惠政策的扶持,以此来吸引投资者。中国《宪法》《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土地所有权的公有性质,即土地只能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与此相应,地下空间利用权也应遵从这样一个法律前提:地下空间所有权的国有性质。遵循这个法律前提,各级城市政府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提供以下优惠政策:
1)适当延长使用权的优惠政策
用招标、拍卖或挂牌的方式出让的地下空间使用权,可以在使用的年限上适当放宽,这有利于投资者长期经营,收回投资,继续回报社会。
2)降低土地出让金
在结合各城市的经验基础上,根据地下空间物业不同类型和开发的深度提供不同程度的出让金优惠,具体可以考虑以下几项优惠政策:配套设施、地下停车场可以适当减免土地出让金;地下商业收取一定的土地出让金,优惠政策可以采取灵活手段,并保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的整体性。(https://www.daowen.com)
3)减免各项政策性收费和提供融资方便
城市的建设周期较长,地下商业开发前期的投资较大,所以地块的运行对于开发商来说存在比较大的风险。为鼓励开发,政府应减免各项政策性收费,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开发商的前期投资。地下物业开发筹措资金时,政府的金融政策的扶持能缓解项目发展的资金压力,减少资金运作成本。
4)地下空间兼顾人防要求的工程应参照人防工程的优惠条件
地下空间兼顾人民防空要求,尽管目前还不属于人防工程的范围,但战时这些工程同样能为提高城市总体防护能力做出贡献,因此应当鼓励地下空间兼顾人民防空要求进行建设,因此其优惠政策应与人防工程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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