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设立登记、注册的程序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由企业(公司)设立申请人(或委托人)先行名称查询,填写由工商管理部门印制的企业(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由工商管理部门登记初审后,经核准核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申请设立登记
(1)受理。工商管理部门对申请设立登记的单位提交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等相关文件、证书核实是否齐备,齐备后方可受理,否则不予受理。申请设立的企业(公司)一般应提交的文件和证件如下:公司董事长签署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全体投资人共同签署的公司章程;全体投资人的资格或身份证明;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文件,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出资人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投资的部门证明;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师事务所);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董事和执行董事的任职文件;公司住所使用证明(含租赁协议和房产证明);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如生产性企业需提供由环保部门核准的企业生产经营环境评估报告);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需提交有关部门批准的文件;股东是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其相关申请开办的资料。
(2)审查与核实。由工商管理部门对申请设立企业(公司)提交的文件、证件和填报的登记注册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并核实有关登记事项和开办条件。
(3)核准。由工商管理部门经过对申请设立企业(公司)审查和核实后,做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登记的单位。
(4)发照。由工商管理部门对核准登记申请单位,应分别颁发有关证照,及时通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领取证照。
3.办理其他相关证照
(1)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企业产品执行标准证书。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工商管理部门核准设立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文件资料,提交核准经营范围和生产、加工的产品清单,经核对产品执行标准的现行有效性,发放《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企业产品执行标准证书》。
(2)领取银行开户许可证、开立银行基本账户和银行一般账户。再凭营业执照等证件到中国人民银行领取银行开户许可证,到相关商业银行开立银行基本账户和银行一般账户。(https://www.daowen.com)
(3)进行税务登记,确立地税、国税登记申请。
(4)税务申报。
(5)社会保险登记。需提供单位资格证书(经营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的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税务局颁发的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公司(企业)设立程序
新办公司(企业)设立程序如图1-1所示。
为了方便企业(公司)的设立、注册登记,各地一般均设立行政审批中心(经济服务大厅),对企业登记、注册提供一条龙服务。申办企业(公司)也可委托合法的财务代理机构或专业办证公司为其设立、注册登记提供全面服务。

图1-1 新办公司(企业)设立程序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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