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商业组织法律形式:商业经济学

商业组织法律形式:商业经济学

时间:2024-03-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当今公司已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企业组织形式。(二)商业公司的形式与特点在我国,公司的形式主要有三种,即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

商业组织法律形式:商业经济学

第二节 商业组织的法律形式

一、个人业主制

(一)个体商业户

个体商业户是指由劳动者个人出资,劳动者个人或家庭直接进行经营的商业经营组织。个体商业户体现的是自然人产权制度,其特点是出资者个人亲自从事商品经营活动或提供劳务,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建立、变更和歇业的程序十分简单;资本规模小,偿债能力有限,雇工少,经营规模小;经营方式灵活,营业时间长,经营品种多样,反应灵敏,可以弥补其他贸易组织在经营时间、空间、品种和服务上的不足。

个体商业户是最原始和最普遍的商业经营组织。在市场经济发展初期,商品生产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消费有限、商业经营简单,这种低度发展的生产力水平决定了商业经营组织以个体形式为主。即使是规模稍大一点的组织,也以家族的形式出现,采用家长式的经营管理方法。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生产和贸易规模扩大了,但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层次性和消费水平的差异性,个体商业户仍然有其客观必要性。在现代市场经济中,虽然生产的现代化、社会化程度较高,但消费依然保持着个体性、分散性和多变性的特征,与此相联系,个体商业户必将长期存在。

(二)独资商业企业

商业企业是指专门从事商业活动和提供劳务的独立的经济组织。独资商业企业是由一个财产主体单独出资建立并负无限清偿债务责任的商业组织。一般来讲,独资商业企业要拥有一定数量的从事商业活动和提供服务的劳动力,并依照一定的原则,按照一定的形式,组成为一个共同劳动的集体,同时有自己的名称或字号;还要拥有一定数量的专门用于商业活动的货币资本,有独立的经济利益,对经营成果具有独立的支配权;还要拥有一定的劳动手段,包括店堂、仓库等固定的营业场所以及相应的工具和设备等,并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成立,有自己的章程,能独立完成商业活动;独资商业企业的出资者本人是企业的所有人,对外以个人的全部财产对企业的债务负责,经营成果和亏损由自己承担,经营者和出资者是一种代理关系。

独资商业企业虽然设置简便,只要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任何人都可以随时随地举办,出资者持营业大权,不受他人掣肘,决策迅速,利润独享,同时还能保守营业秘密,但由于出资者的资本有限,受偿债能力的限制,难于筹集到大量的资金,同时,风险太大,因而,它在现代社会中的发展受到一定限制。

二、合伙制

合伙商业企业是由两个以上自然人通过签订合同、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责任而建立起来的从事商业活动和服务性活动的企业。合伙商业企业根据合伙人订立的合同成立,合伙人在共同出资基础上,共同经营,共享权益,承担义务。合伙企业的财产属于合伙人共有,但在合伙存续期间不能要求分割,各合伙人对合伙债务都连带负无限责任。合伙人中发生的债务,债权人有向任何一个合伙人要求偿付的权利,任何一个合伙人负有偿付债权人要求偿付全部债务的义务。合伙人将其股份转移给非合伙人的第三者时,须经其他合伙人的全体同意,如合伙企业规定有存续期限,则在此期限内,除非有十分重大的理由,否则合伙人不得退伙。

我国民法理论认为合伙企业不是法人,各当事人仍然是权利和义务的主体。合伙商业企业的长处是易于创立或解散,应变能力强;与独资相比,资本较雄厚,信用优异;合伙人有同样的权力,便于资才合作,取长补短等。其短处是合伙人责任重大,权益不易转让,合作不易协调,企业寿命延续不长等。

三、公司制

(一)公司制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

公司是商业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是依法联合组成,有独立的注册资本、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公司是社会生产力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中世纪时代商业的经营,大都采用个人业主制或合伙制。但自地理大发现而随之出现的商业扩张之后,跟别国通商多采取殖民地政策。最初出现的商业公司为特许公司。这是公司的雏形,它是经国王特许,划分给他们一定范围的殖民地,让他们垄断经营,并赋予管理和防守该地区的职责。由宗主国输入的商品,免除关税。作为这些特权的交换条件,则是该公司经商盈利要提供一定比例给国王。随后因商品经济的发展,这种独占性的组织不受欢迎,乃改为合股公司。股东出资为公司的资本,由公司委任经理为全体股东谋利益,股东所得的利润,以出资的多少为比例。合股公司为永久性的组织,股东个人只负有限责任,而且股票可以自由买卖。它于17世纪末就出现于欧洲,到19世纪后半期,已经广泛流行于世界各国。当今公司已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企业组织形式。自从有了公司这种组织形式,商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二)商业公司的形式与特点

在我国,公司的形式主要有三种,即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而商业公司的形式则主要有以下两种:(www.daowen.com)

1.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份制企业,它采取股份的形式筹集公司的资产,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经营活动承担有限责任。与股份有限公司相比,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主要有:(1)股东人数有限,如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人数为2人以上50人以下,因而,公司的规模较小,大多是中小型企业;(2)不公开发行股票,其股份并不要求等额,股份不能在市场上流通,也不能随意转让;(3)公司设立时,所有的股份金额必须缴足,如我国规定,以批发为主的公司要缴足50万元;以零售为主的公司要缴足30万元;(4)公司管理机构比较灵活,意见容易协调;(5)可以不公开企业内容。由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并且很少变化,股东之间一般存在相互信任的关系,公司股份比较稳定,经营方式灵活,因此,现代社会中全部公司的90%以上是有限责任公司,是最普遍的公司形式。根据我国有关法规的规定,中外合资商业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按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与亏损。国务院确定的生产特殊产品的公司或者属于特定行业的公司,采取国有独资公司形式,它也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另外,许多中小型国有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也转变为有限责任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将全部资产分为若干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一种公司形式。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的比重很小,但却是现代企业的最典型的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主要有:(1)股东与注册资本数额不少于最低数,如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应当有5人以上的发起人,注册资本最低为1000万元。股东人数和注册资本没有最高限,因而,股份有限公司适用于大中型企业;(2)公司的资本由若干均等的股份组成,每一股份的价值相等,股份通过股票来表现;(3)股票是股东投资财产所有权的体现,可以自由转让;(4)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5)公司将经过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过的会计报表公开。股份有限公司较好体现了规范公司的优越性,减少了投资者风险,适合现代化生产与经营需要,是现代社会大型企业的基本组织形式。

四、合作制

合作制是由社员自愿集资入股,实行民主管理,共同承担权利和义务的企业制度。通常有供销合作社、消费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等形式。

合作社作为一种经济组织,不同于一般的企业制度和企业经营形式,它的主要特征是:

1.合作社经营目标是改善社员生活,促进社员经济发展。合作社实行促进发展原则,其经营活动不是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这是合作社区别于其他任何企业的本质特征。合作社的经营目的,是为了反对垄断,增强中小企业或农民的竞争能力,为改善社员生活和促进社员经济服务,因而决定了合作社不能以利润最大化作为目的。

2.社员进出自由。合作社的基本组织原则是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入社自愿是合作社建立、巩固和发展的基础。退社自由反映了合作社的互助性和对劳动者的开放性,是合作社按照社员意愿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保证,也是区别于股份制企业的一个重要标志。

3.实行民主管理。在合作社企业中,社员管理企业的权利不是以资金股份的数量而得到,而是人人拥有同等的企业管理权,这与股份制企业不同。合作社的民主管理,通过一整套民主管理的组织制度来实现。社员大会是合作社最高权利机构,决定合作社一切重大事项;由社员大会选举的理事会、监事会对社员大会负责。

4.互利互助。互利互助是合作社的出发点和归结点,也是合作社与其他类型企业的基本区别之一。互利互助是处理社员之间、社员与合作社之间、社员社与联合社之间经济关系的准则。合作社组织,就是要为社员服务,使社员从合作社真正得到实惠;社员与社员、社员社与联合社之间,就是要互利,物质按值作价入股,资金按股份计算,不能平调等。

五、股份合作制

股份合作制是采取了股份制一些做法的合作经济,是集股份制与合作制优点为一体的一种新的公有制经济形式。股份合作制以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为主要内容,社员合股经营、股金分红,资金可以入股,技术、生产资料等都可以计价入股。入股者就是生产经营者,实行按股分红和按劳分配相结合的分配方式。

股份合作制目前在我国只有十几年的历史,它以强大的生命力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变革,农民不仅成为经营主体,而且也有了成为财产主体的可能和需要,尤其在发展农村商品经济过程中,为了克服小生产与大市场带来的种种矛盾,股份合作制在沿海地区应运而生,继而,股份合作制被一些城镇企业所采用,并成为国有小型企业改制的一种重要形式。

股份合作制的迅速发展,是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目前国有小企业及集体企业的实际状况所决定的,同时也是因为股份合作制是经济发展中群众愿意接受的、有利于灵活组织经济活动的企业组织形式和资本组织形式。其一,实行股份合作制可以把分散的生产要素合理组织起来,较快建立和扩大经营规模,积累共有财产,有利于共同劳动条件的改善、企业竞争能力的提高和劳动者长远利益的增加。其二,实行股份合作制,落实了企业资产经营责任,提高了职工对企业资产的关心度和风险意识,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有利于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其三,实行股份合作制,为企业开辟了一条新的融资渠道。实行劳动合作和资本合作的有机结合,是实现资产重组和资本结构优化的一种良好方式,有利于城乡小型企业在改革中,实现经营规模化和投资社会化,有利于提高小企业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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