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译介西方文学问题上,发生了不同意见的争论,这主要是文学研究会的沈雁冰、郑振铎和创造社的郭沫若、郁达夫之间的争论。据沈雁冰的回忆,在“五四”时期,他们的争论发生过几次,其中关于译介西方文学的两次:
第一次,发生在1922年3月和5月间。
这年的3月15日,创造社主办的《创造》季刊在上海创刊。郁达夫在创刊号上发表了《艺文私见》,宣扬“文艺是天才的创造物”,天才的作品,常人是不能理解的,只有大批评家才能看出它的好处来。文章不指名地指责文学研究会“主持文艺”,但却都是些“假批评家”,是“伏在明珠上面的木斗”,只有将他们送到“清水粪坑里去和蛆虫争食物去”,被他们压下的天才,才能“从地狱升到子午白羊宫里去”。
郭沫若由日本给创刊号发来了三封信,称《海外归鸿》,其中的第二封信本是谈歌德的几首诗的,却夹了别样一段有针对性的文字:“国内的‘创作界’幼稚到十万分”,“连外国文的译品也难有真能负责任——不负作者,不负读者,不负自己——的产物”。“我国的批评家——或许可以说是没有——也太无聊,党同伐异的劣等精神,和卑陋的政客者流不相上下。是自家人的做作译品,或出版物,总是极力捧场,简直视文艺批评为广告用具;团体外的作品或与他们偏颇的先入之见不相契合的作品,便一概加以冷遇而不理。他们爱以死板的主义规范活体的人心,甚么自然主义啦,甚么人道主义啦,要拿一种主义来整齐天下的作家,简直可以说是狂妄了”。并表示,创造社的作家今后的创作应负“完全的责任,不要匿名,不要怕事,不要顾情面,不要放暗箭”。(写于1921年11月6日)
这是无端发难,指责译者对译品不负责任,批评家是些党同伐异的政客者流,狂妄地想用主义来整齐天下的作家。沈雁冰(署损)于同年5月发表《〈创造〉给我的印象》作答(载《文学旬刊》37—39期),在就“天才”一说发表了意见后,重点对《创造》季刊上发表的张资平、田汉、郁达夫、郭沫若、成仿吾诸人的作品,逐篇加以评论,最后说:“创造社诸君的著作恐怕也不能竟说可与世界不朽的作品比肩罢。所以我觉得现在与其多批评别人,不如自己多努力,而想当然的猜想别人是‘党同伐异的劣等精神,和卑陋的政客者流不相上下’,更可不必。真的艺术家的心胸,无有不广大的呀。我极表同情于创造社诸君,所以更希望他们努力!更望把天才两字写出在纸上,不要挂在嘴上”。这篇文章没有就介绍西方的什么“主义”的指责发表反驳意见,那原因主要的是创造社攻击文学研究会“党同伐异”的罪名,不能不特别予以驳斥。
第二次,发生在1922年7月和8月间。
郑振铎在1921年6月30日在《文学旬刊》第6号“杂谈”栏中,发表了《盲目的翻译家》,说:“不过在实际上,不惟新近的杂志上的作品不宜乱译,就是有确定价值的作品也似乎不宜乱译。在现在的时候,来译但丁的《神曲》,莎士比亚的《韩美雷特》,贵推的《法乌斯特》(即歌德的《浮士德》),似乎也有些不经济吧!”并希望翻译家睁开眼,看看现在的中国,然后再从事于翻译。
读者万良浚在《小说月报》第13卷7号发表“通信”,表示不同意见,认为《神曲》等作品有“永久的价值”,翻译它不能认为是不经济的。沈雁冰在复信中说:“翻译《浮士德》等书,在我看来,也不是现在切要的事;因为个人研究固能惟真理是求,而介绍给群众,则应该审变事势,分个缓急。”郭沫若不同意这种说法,因此发生沈雁冰所说的“我与郭沫若关于如何介绍欧洲文学”的第二个回合的论争。
争论在两个方面的问题展开:
(一)关于翻译动机(https://www.daowen.com)
郭沫若认为,文学研究和翻译介绍西方文学,只有在精深的研究和正确的理解的基础上,才能进行,这是属于个人的自由的事。(《论文学的研究与介绍》,载1922年7月27日《时事新报·学灯》)沈雁冰指出:郭君的议论,主观一面的翻译动机说得很详细,但“翻译的动机是否还有客观的一面?换句话说,我们翻译一件作品除主观的强烈爱好心外,是否还有‘适合一般人需要’、‘足救时弊’等等观念做动机?”“翻译家若果深恶自身所居的社会的腐败,人心的死寂,而想借外国文学作品来抗议,来刺激将死的人心,也是极应该而有益的事”。又说:在中国现在的社会环境里,凡不曾闭了眼,聋了耳,就会从热烈地憎恶现实的心境发出呼声,要求“血和泪”的文学,总该是正当而且合于“自由”的事。(《介绍外国文学作品的目的——兼答郭沫若君》,载《文学旬刊》45期)沈雁冰的意见是说,创作也罢,翻译也罢,虽然有其主观的一面,但客观的一面是不能否认的,那就是文学作品要面对社会的需要,人的需要。
郭沫若反驳说:锻炼客观性的结果,也还是归于培养主观性,“真正的艺术品当然是由于纯粹的主观产物”。于是,郭文针对文艺要“足救时弊”,刺激将死的人心等说法,借题发挥,因而有了第二个问题的争论。
(二)关于艺术的功利主义
“借文艺为宣传的利器,下之想借文艺为糊口的饭碗,这个我敢断定一句,都是文艺的堕落,隔离文学的精神太远了。”“总之我对艺术上的功利主义的动机说,是不承认他有成立的可能性的……我更是不承认艺术中会划分出甚么人生派与艺术派的人”,这些都是那些无聊的批评家“虚构出来的东西”。(《论国内的评坛及我对于创作上的态度》,载1922年8月4日《时事新报·学灯》)
沈雁冰作文批驳郭沫若等人否定文艺的功利主义的错误意见:“醉心于‘艺术独立’的人们,常常诟病文学上的功利主义……结果而把凡带些政治意味社会色彩的作品统统视为下品视为毫无足取,甚至斥有害于艺术的独立。”但是,“功利的艺术观,诚然不对;要把带些政治意味社会色彩的作品都屏出艺术之宫的门外,恐亦未为全对。”中国此后的新文艺,趋于政治的与社会的自然不言可喻,“若有人以为这就是文艺的‘堕落’,我只能佩服他的大胆。”(《文学与政治社会》,载1922年9月《小说月报》第13卷9期)
在这同期刊物上,沈雁冰还发表了《自由创作与尊重个性》,针对郭沫若的“自由创作”的议论而发:“我相信创造的自由,该得尊重;但我尤其相信要尊重自己的创造自由,先须尊重别人的创造自由”。
郑振铎也作文反驳郭的意见,指出:译介《神曲》等外国名著,“对于旧文学的破坏,对于新文学观的建设上都不会有什么大影响”,现在介绍外国文学,应考虑两方面的作用:“能改变中国传统的文学观念;能引导中国人到现代的人生问题,与现代的思想相接触。”(载1922年8月11日《文学旬刊》第46期)
郭沫若是不承认有什么人生派和什么艺术派的,他认为艺术品是纯粹主观的产物,是作家主观思想意识的表现,创作是无目的无功利的。沈雁冰等人主张文艺要表现人生,反映社会,足救时弊,创作要为人生为社会服务,不是无目的无功利的行为。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对马克思主义的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他到1925年5月,发表了《论无产阶级艺术》,清理他自己过去的文艺思想和观点,明确表示要用“无产阶级艺术”来充实和修正“为人生的艺术”,公开要求艺术要为无产阶级的解放斗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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