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哲学之逻辑之观点,哲学中论证之重要

哲学之逻辑之观点,哲学中论证之重要

时间:2023-04-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自逻辑之观点言之,一哲学包有二部分:即其最终的断案,与其所以得此断案之根据,即此断案之前提。对于宇宙人生,例如神之存在及灵魂有无之问题,普通人大都各有见解;其见解或与专门哲学家之见解无异。故哲学乃理智之产物;哲学家欲成立道理,必以论证证明其所成立。辩即以论证攻击他人之非,证明自己之是;因明家所谓显正摧邪是也。非惟孟子好辩,即欲超过辩之《齐物论》作者,亦须大辩以示不辩之是。

哲学之逻辑之观点,哲学中论证之重要

自逻辑之观点言之,一哲学包有二部分:即其最终的断案,与其所以得此断案之根据,即此断案之前提。一哲学之断案固须是真的,然并非断案是真即可了事。对于宇宙人生,例如神之存在及灵魂有无之问题,普通人大都各有见解;其见解或与专门哲学家之见解无异。但普通人之见解乃自传说或直觉得来。普通人只知持其所持之见解,而不能以理论说明何以须持之。专门哲学家则不然,彼不但持一见解,而对于所以持此见解之理由,必有说明。彼不但有断案,且有前提。以比喻言之,普通人跳进其所持之见解;而专门哲学家,则走进其所持之见解。(参看William James: The Pluralistic Universe, P.13-14)

故哲学乃理智之产物;哲学家欲成立道理,必以论证证明其所成立。荀子所谓“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非十二子篇》,《荀子》卷三,《四部丛刊》本,页十二)是也。孟子曰:“余岂好辩哉?余不得已也。”(《滕文公》下,《孟子》卷六,《四部丛刊》本,页十四)辩即以论证攻击他人之非,证明自己之是;因明家所谓显正摧邪是也。非惟孟子好辩,即欲超过辩之《齐物论》作者,亦须大辩以示不辩之是。盖欲立一哲学的道理以主张一事,与实行一事不同。实行不辩,则缄默即可;欲立一哲学的道理,谓不辩为是,则非大辩不可;既辩则未有不依逻辑之方法者。其辩中或有逻辑的误谬,然此乃能用逻辑之程度之高下问题,非用不用逻辑之问题也。(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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