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透视个人表达方式:理性与合法

透视个人表达方式:理性与合法

更新时间:2025-09-1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个人的表达从思维、情感和行为的方式来看,有理性的表达与非理性的表达两种基本形式。个人表达的理性形式及社会对这种理性表达的支持、包容,并提供必要的制度性的安排是个人及社会生活不断走向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合法性的表达体现的是个人表达的内容、形式及采取的方式都是被社会和国家的法律所认可的、所被允许的。

一、形式与途径

个人的表达是个人观点、思想、情感、欲望、需求、偏好、利益诉求的外化。是个人话语权和行为权的基本体现。

个人的表达存在着两个最为基本的方面:一是对个人自身欲望、需求、偏好、利益诉求、情感、观点、思想的表达,它是个人除了生命、身体存在之外代表和显示个人活动最显著的特征。这一个人的表达也是个人精神存在和活动的体现,外部的人和社会也正是通过这一个人的表达来认知、了解每一个人的。个人表达是个人与社会、与他人交流的桥梁和纽带。个人表达存在的第二个基本的方面,就是个人对自身以外事物和问题的表白。包括个人对他人、对社会、对一些问题及事物的态度、观点、看法、思想、立场及诉求。它是个人对自身以外其他事物、问题、人意愿的表露,这方面内容的个人表达是个人作为社会成员存在的重要体现,也是个人通过表达有效参与社会公共事物,行使属于个人的权利,承担作为社会成员应有的责任和义务的基本特征。个人表达的不同层次的集合、融合,形成了社会舆论和来自社会不同方面的声音和意愿。个人表达中对社会问题及事物的表露和介入,也构成了现代社会民主政体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个人表达的尊重、维护是有真实内容和实际意义的社会公共生活的核心要求。它也是判断社会平等、公正、正义、自由的重要尺度和风向标。

个人的自由表达构成了个人生活与国家社会生活富有活力和健康正常发展的一个基石。个人表达的消失和沉默、甚至是死亡将造成社会生活发展的停滞和倒退。

个人的表达从思维、情感和行为的方式来看,有理性的表达与非理性的表达两种基本形式。理性的表达一般是经过了个人思考、分析、判断和推理的思维过程,并能够冷静、客观地依据一定的理论、观点、事实、伦理道德、价值观及法律的释义和规定去实施个人的表达。个人表达的理性化一方面依赖于个人所拥有的知识、经验、素质和能力,依赖于个人所具备的自我行为的控制能力和约束力;另一方面则依赖于社会为个人理性的表达提供必要的社会环境、条件和制度上的安排,为这种个人理性的表达创造和提供必要的媒介、交流和对话的渠道以及相应的机制和平台。个人理性表达对于社会来讲是良性的表达方式,它使得社会成员个人的思想、情感、诉求及行为通过非激烈性的、非暴力性的、平缓的、平等的、自由的、理智的方式表露出来。个人表达的理性形式及社会对这种理性表达的支持、包容,并提供必要的制度性的安排是个人及社会生活不断走向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

个人表达的非理性化形式,则更多的是依据个人的心理、情感、偏好、利益的得失、关系交往所实施的表达。虽然这种非理性的表达与理性表达相比存在许多的不足和缺陷,情感、利益、偏好因素的存在使得个人表达会失去很多理智的成分和合理的成分,但个人的非理性表达并不能据此就给予完全的否定。因为,非理性表达的产生和存在在个人生活中是普遍存在的,这种普遍存在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这种表达的实施有其客观的理由。个人非理性表达的产生和存在有着多种的动因:首先,我们今天的社会发展的阶段和水平不可能使每一个人都成为圣人,都成为道德和法律体制遵守和执行的楷模,都有成熟的系统的知识、经验、智慧和能力,都具备良好的自我控制和约束的能力,使个人的思想、情感、行为,一切都受理性的支配和控制,这种对个人神圣和崇高的要求,整个人类还远远没有达到。其次,由于社会在制度、法律、文化及管理等诸多方面也并未十分健全,许多涉及个人问题的认知和解决并不能完全靠个人理性的表达就能够得到理解、同情、关心、合作、沟通、妥协、解决和实现的。社会在许多方面都需亟待变革和完善,为个人表达和诉求提供更加周到的、真正以人为本的、能够体现公平、平等、正义、民主、自由、宽容、良知的解决方案和制度上的创新。第三,个人非理性的表达也是个人作为自然生物意义上的个体和社会生活的个体,思想、情感、行为自然表露的一种形式。作为自然生物学上的个体,每一个人的遗传基因是不同的,每一个人的心理、体质、智力的状况也是不同的,性格特点也各不相同,因而每一个人在个人表达中也就会有不同的形式和方式。作为社会生活的个体,每一个人生存、成长、生活、工作的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是不同的,每一个人生活的需求及欲望也是不同的,每一个人在精神信仰、思想、心理、情感、偏好、利益、交往、生活、安全、幸福等问题上的追求及面临的问题、困难、机遇、条件也存在着多方面的差异,每个人的教育程度和知识水平,各方面的能力、经验也都是不同的,有着如此多不同和差异的个人,很难对待任何事物和问题都会统一的采取理性的表达这种唯一的形式。个人作为自然生物的个体的多样性和社会生活个体的差异性,必然在个人表达的方式上既可能存在有相同的表达形式,也会存在各自不同的表达方式。

个人的理性与非理性表达的并存,是人作为自然生物的个体和社会生物的个体无法消除的客观现象。但随着社会的进步,人的全面发展,个人理性表达的成分和因素会不断的提高,个人也将会用更加理智的方式去看待、去分析、去解决我们面对的各种问题和事物。

个人的表达除了理性表达与非理性表达的形式之外,在社会生活中,还存在着合法性的表达与非法性的表达两种形式。合法性的表达体现的是个人表达的内容、形式及采取的方式都是被社会和国家的法律所认可的、所被允许的。合法性的表达是一种体制内规范化的表达。个人表达的内容及采取的方式都是由法律所事先加以规定和规范的,个人只能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实施各种表达。合法性的表达对于社会与国家制度的稳定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把个人表达的内容和方式,引导和限定在国家和社会所允许的范围内,并通过已有的社会制度机制及国家法律的调节和裁决来确认和维护个人的表达,并使个人表达的内容和要求通过法律的手段和权威来协调和平衡与他人、与社会、与政府之间的利害关系及矛盾冲突。对于个人合法性的表达社会和政府能够有效的加以引导、干预、限制、控制和管理。个人合法性的表达对于个人来讲,它也使个人的表达受到相关法律制度的保护与支持,同时也受到相关法律制度的约束和规范。在一个民主法制健全的社会中,个人合法性的表达是个人与社会都愿意采取和看到的表达方式,也是社会得以健康平稳有序的存在和发展的重要内容和体现。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不同社会的国家由于法律制度的不同,对个人权利赋予的内容和范围的不同,个人真正能够获得和实施的权利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性。因而,这种个人合法性的表达在实际的个人生活中,它的作用存在很大的区别和不确定性。特别是在那些民主和法治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问题的社会及法律制度下,个人合法性的表达实际所能被法律认可、保护和实现的内容和形式都会受到很多非合理性的限制。(https://www.daowen.com)

个人非合法性的表达。非合法性的表达是以违反现有社会的法律规定,采取不被法律认可和保护的方式所实施的个人表达。这种非合法性的表达由于采取的是社会法律体制之外的行为,因而,往往会导致个人与现存社会体制、理念的冲突和对抗。在大多数社会中,这种非合法性的表达,一般都会被禁止或受到严格的限制,因而,这种非合法性的表达所能实现的程度和影响的范围是非常有限的。对于个人非合法性的表达存在着两种情形:一是,在现代民主法制日趋健全的社会中,个人非合法性的表达往往不会受到社会的支持和认同,社会也鼓励和引导个人通过合法的途径和手段及方式来表达个人的诉求;二是,在人类社会历史漫长的发展进程中,许多个人合理的、正确的、正当的、正义的表达都往往会受到固有社会法律制度的压制和限制,因为这些固有的社会法律和制度往往落后于社会进步发展的要求。但正是这种个人非合法性表达的产生和传播推动了人类社会的进步与文明的发展,这一点在欧洲中世纪至近代历史发展中科学理论的发现和传播、人文精神及启蒙运动的发展,对封建王权的反抗,冲破神学和宗教的统治与束缚,推动近代民主政治思想的发展等一系列重大社会历史变革中,都给出了非常有说服力的证明。

从个人表达的途径上看,个人表达的实施往往主要由以下几个重要的途径:

个人通过自身的行为途径实施独立的个人表达。这种独立的个人的表达主要是通过自己的语言和行为来表露自己的思想、观点、情感、偏好和利益诉求。这种个人表达是个人表达途径中最基本、最直接的途径,也是个人在没有其他途径和手段条件下所能采取的唯一的个人表达的途径。这种最为简单的个人表达的途径其表达的效果及影响的程度和范围,一方面与实施这种表达的个人的背景、声望、地位、阶层、职业、角色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另一方面也与个人表达的具体内容及这种内容对他人和社会的影响有着多方面的联系。这种由个人自身独立实施的个人表达,对每一个人来讲都是非常重要的和不可或缺的。它是个人自我生命存在和思想意识存在的表现,是个人作为社会个体建立起个人与他人、与社会交往的桥梁和纽带,也是个人自身思想、情感、偏好、需求得以外露,并被外界所认知和了解的基本途径。它也是个人作为社会的人,生存、生活、工作于社会之中并于他人和社会合作的前提条件。个人的自我独立的表达是基础性的直接性的表达,同时,也是不同的个人最为丰富多彩的千差万别的表达。

个人借助社会团体和利益组织途径所实施的表达。个人独立的自我表达虽然具有基础性和直接性,但也存在着独立性、个体性和弱小性的局限,这些局限往往会造成个人表达的力量及影响的有限性和不足。在社会生活中,不同的个人由于工作职业关系、精神信仰、价值观、思想观点、立场、利益诉求及偏好的一致性和相近性,往往会结成一定的社会团体和利益组织。由于这些社会团体和利益组织是众多个人的集合,这些社会团体和利益组织所能动员和集合起来的资源、人员、智慧、资金、技术、社会联系及各种物质和精神的条件要远远超过个人所能达到的地步。这种集合起来的社会团体和利益组织,还可以通过内容广泛的政治行为、经济行为、法律行为及社会行为来追求和实现自己的主张和要求。个人通过这些社会团体及利益组织来实现的个人表达是极其重要和必要的,因为,这些通过社会团体及利益组织而实施的个人表达能够真正形成群体联合的力量和影响,可能引起社会更加广泛的关注,并能给社会带来诸多方面的有利和不利的影响。

个人通过媒体途径所实施的个人表达。媒体是各种信息传播的中介,也是个人及社会各方进行表达的重要途径。在现代社会中,媒体所使用的载体日益多样化: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以及各种类型的户内外固定或流动电子显示屏、展示版、街头各种传单都成为媒体重要的载体。媒体具有类型多、覆盖面广、社会触及面宽、频率高、信息传播迅速快的特点,而且许多媒体信息传播可以时空同步,成为社会信息流动强大的传播器。媒体的这些不可比拟的优点为个人表达提供了巨大的实施空间,可以形成迅速的传播及范围广泛的关注力和影响力。媒体对问题的敏感性,反映的迅速性,媒体的竞争性及相关影响力的追求,加之一些媒体所具有的责任和良知,都会使个人通过媒体的表达对他人和社会产生远远超过个人独立的表达更为显著的影响和效果。这种通过媒体所实施的个人表达还会形成一定的社会舆论的力量,并在一些方面对个人的表达形成广泛的社会保护和支持。使个人的表达获得更为广泛的理解、同情和帮助,当然,这种个人表达首先应该是真实的、合理的,同时还应受到正义或良知的约束。

个人借助法律的途径实施的个人表达。在现代社会,宪法及法律对个人的表达权都有相应的制度和法律条文上的规定,因而,对于涉及个人有关事物的部门、人、组织和事,个人可以借助法律的规定和程序通过各种法律行为,如调解、仲裁、起诉、应诉、法律辩护、上诉、司法审判来实施和实现个人对有关事物及问题的表达。借助法律途径实施的个人表达有两方面的现实意义:一是这种途径是被宪法及法律所赋予的、所认可的,因而是一种合法的个人表达,这种表达在法治社会中大都可以获得严格的保护;二是这种表达的内容和目的由于需要通过法律的程序,因而,这种表达对个人往往具有较强的约束力,对个人表达内容的真实性及表达追求的合理性、合法性都提出了相应的条件和规范,个人表达的内容所追求的目的、所实现的权益及所承担的责任都需要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民主和法治社会中,个人借助法律途径所实施的个人表达是个人不可被剥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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