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问题的国际化与国际间的人权斗争

三、人权问题的国际化与国际间的人权斗争

(一)人权问题的国际化

在两种不同历史类型国家的宪法确认基本人权原则的同时,随着国际交往的发展,人权问题超出了国家宪法的界限,成为国际法问题。

1948年联合国通过《世界人权宣言》,这个宣言宣布它是“所有人民和所有国家努力实现的共同标准”。这个宣言还明确规定全世界各地区所有男女都应不受歧视,都享有人权和基本自由,其中包括政治权利、个人自由以及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等。宣言公布以后,即作为国际法准则起着作用。有些资产阶级国家在宪法中宣布接受它的约束。例如葡萄牙宪法第16条即明确规定“本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有关基本权利,必须按照世界人权宣言进行解释和运用”,这样就使国际法中的人权规范在国内法中反映出来了。

继世界人权宣言之后,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起草了关于公民和政治权利公约,经济、社会和文化公约。这两项国际公约于1966年通过,1976年生效,参加公约的有四十多个国家。这两项公约确认了宣言中所没有规定的权利,即人民的自决权利,包括各国人民自由处理其自然财富和资源的权利。从此,人权的概念和内容都有了新的发展,它已从个人的、私人的权利,发展为人民的、集体的权利,就实质意义来说,它已发展成为民族自决权与国家发展权。世界人权宣言和这两项公约已经构成国际人权宪章。尽管有些西方学者仍然坚持传统的人权观念,但联合国的各个成员国、参与缔结公约的国家在国际活动中不得不受其所参加的国际组织和参与缔结的公约的约束,不能不把它们视为自己的宪法准则。即使其他非成员国、非缔约国,也不能置之不理,不能不承认它们在国际交往中应该把宣言和公约视为基本的国际法准则。

(二)国际间的人权斗争(https://www.daowen.com)

两种不同历史类型国家的宪法都确认了基本人权原则,而且人权原则已经国际化,成为公认的国际法准则。再加上各国学者对人权有不同理解,各国政府对人权持不同态度,这就决定着国际间必然出现理论上的人权争议和实践中的人权斗争。关于理论上的分歧,前面所说的两种不同的理解中已作了简单的说明,这里专门论述实践中的人权斗争。

先说各国在国内执行宪法中的人权规范的情况。资本主义国家宪法所确认的人权是普遍人权,即社会全体成员普遍享有的人权。而资本主义国家却是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是资本家阶级压迫无产阶级、广大劳动人民的机器。这种人权的普遍性与国家的阶级性的矛盾,必然导致这些国家宪法确认的人权规范不能真正实现。社会主义国家宪法所确认的人权是阶级性的人权即赞成、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的人民群众享有的人权,这种人权规范的阶级性和国家的阶级性是一致的,但一小撮反动分子的人权受到部分的限制却是公开的。这就是说,两种不同类型的国家实际上都有人不能全部地享有人权,不过是人数的多寡、限制的手段不同而已。不仅如此,如果不把人权加以抽象,而对它所包含的各种内容进行具体分析,那么,无论哪一种历史类型的国家,在贯彻执行有关人权问题的宪法规范时,都要考虑其国内的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经济文化发展条件和其他因素,归根结底要考虑是否直接威胁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而在考虑这些因素时,对客观因素的估计难免不发生差错,因而在工作中也难免不产生失误。由是,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国家,总会出现一些侵犯人权的现象。美国学者有人以《美国的政治犯——美国是一个主要的人权侵犯者》为题,撰文揭露美国侵犯人权的事实。[29]苏联也有持不同政见者对人权问题表示不满。这些都不足为怪。

由于上述情况,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之间往往在人权问题上互相攻击,其中主要的是资本主义国家对社会主义国家的攻击。面对这种攻击,社会主义国家学者所应该坚持的立场,是阐明人权问题和无产阶级专政之间的关系,向他们庄严声明:我们在处理人权问题时,决不离开无产阶级专政、坚决反对利用人权问题攻击无产阶级专政,任何想借用人权问题阻止我们向国内敌人采取专政措施的企图都是枉费心机,我们将视之为干涉别国的内政而加以谴责和抵制。当然,在社会主义国家里,也应该反对滥用无产阶级专政侵犯人权,以免贻人把柄,受人攻击。

再说国际间执行《世界人权宣言》和两个有关人权公约的情况。一方面是某些发达国家坚持其殖民主义政策和对发展中国家的侵略政策,阻挠被压迫民族实现民族自决权,为发展中国家实现发展权设置障碍。如巴勒斯坦人民至今未能重返家园,建立自己的国家,一些发展中国家提出关于扩展领海范围以便利用其海底资源的主张,却遭到某些发达国家的反对,就是这种殖民政策、掠夺政策的结果。有些发达国家虽然也侈谈国际经济合作,高唱援助发展中国家的雅调,摆出一副救世主的面孔,却又制造许多借口,提出许多贸易限制、技术转让限制以及其他限制条件,力图阻碍发展中国家独立自主地发展自己的经济和文化事业。另一方面是殖民地人民、发展中国家和一切坚持正义促进人类进步事业的国家坚决反对殖民政策、掠夺政策,维护关于人权问题的公认的国际法准则,争取实现集体的人权、民族自决权和国家发展权。目前这两个方面的国际势力正在采用各种形式进行紧张而又激烈的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