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氧疗注意事项
1.做好“四防”,即防火、防震、防油、防热。氧气筒内压力很高,在搬运时避免倾倒撞击,防止爆炸。氧气筒要放在阴凉处,至少距明火5m,离暖气1m以上,病室内严禁吸烟;氧气表及螺旋口勿上油。
2.吸氧时应先调节流量再连接鼻导管,调整氧气流量时应先将氧气管与鼻导管分离,调好流量后再接上,以免肺组织被损伤。
3.氧疗应注意湿化,一般用蒸馏水或冷开水。急性肺水肿用20%~30%乙醇,可降低肺泡内泡沫表面张力,改善肺部气体交换,减轻缺氧症状。
4.用氧过程中严密观察呼吸是否通畅,如呼吸困难等症状减轻或缓解,心跳正常或接近正常,则表明氧疗有效。否则应寻找原因,及时进行处理。
5.使用鼻导管持续用氧者,应及时清洁鼻腔分泌物,防止导管阻塞。使用鼻塞法者,应每日更换鼻塞。使用面罩者4~8h更换1次。
6.高浓度供氧不宜时间过长,一般认为吸氧浓度>60%,持续24h以上,则可能发生氧中毒。对慢性阻塞性肺病急性加重患者,给予高浓度吸氧可能导致呼吸抑制使病情恶化,一般应给予控制性(即低浓度持续)吸氧为妥。
7.氧气筒内氧气不可用尽,压力表指示压力为0.5MPa(5kg/cm2)时即不可再用,以防灰尘进入筒内,再次充气时有发生爆炸的危险。(https://www.daowen.com)
8.对未用或已用空的氧气筒,应分别标“满”或“空”的标志,以免搬错且便于及时储备,以应急需。
9.氧疗的不良反应有二氧化碳潴留、氧中毒、肺不张、呼吸道干燥及呼吸道分泌物聚集等。
(1)二氧化碳潴留:低氧血症时,PaO2的降低可刺激颈动脉窦化学感受器,反射性兴奋呼吸中枢,增加肺部通气。如果患者的呼吸是靠这一反射兴奋维持时(如肺源性心脏病),吸入高浓度的氧后,患者缺氧状况迅速得到改善,同时也解除了对呼吸中枢的刺激作用,抑制患者的自主呼吸,使肺泡通气量下降,造成PaCO2上升,甚至可出现肺性脑病。故对这类患者应给予低浓度、低流量的氧吸入,一般供氧量为1~2L/min,PaO2维持在60mmHg(8.00kPa)。
(2)肺不张:患者吸入高浓度氧后,使肺泡内氧气大量被冲洗出去,肺泡氧分压逐渐升高。当有支气管阻塞时,如气道被分泌物完全堵塞,肺泡内氧即可被肺循环的血流迅速吸收,引起吸收性肺不张。患者可表现为烦躁、呼吸及心率加快、血压升高,甚至出现呼吸困难、发绀、昏迷。
(3)氧中毒:长期吸入高浓度氧气可发生氧中毒,导致肺实质的改变。氧中毒早期表现为气管刺激症状,如胸骨后不适、疼痛、灼热感,继而出现难以控制的干咳、呼吸急促、烦躁不安等。预防的关键是避免长时间高浓度氧气吸入。
(4)呼吸道分泌物干燥:持续吸入浓度较高且未经湿化的氧气,干燥气体直接刺激支气管黏膜使其产生损害,其分泌物黏稠、结痂、不易咳出。应定期做雾化吸入,加强吸入气体中的湿化。
(5)眼晶状体后纤维组织增生:与吸氧的浓度和持续时间有关。早期主要表现视网膜血管收缩,是可逆的。如持续数小时则造成视网膜血管不可逆的阻塞、纤维化,甚至失明。仅见于新生儿,尤其是早产儿。吸氧时应维持氧浓度在40%以下,控制氧分压在60mmHg(0.8kPa)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