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  述

一、概  述

生产性毒物指生产过程中使用或产生的有毒化学物质。劳动者在从事生产劳动过程中,因接触生产性毒物而引起的功能性或器质性损害称职业中毒。生产性毒物是最重要的一类职业危害因素,职业接触机会十分广泛,职业中毒是一类常见的职业病。

(一)生产性毒物的来源及存在形式

生产性毒物主要来自原材料、辅助材料、生产过程中的中间产物、半成品、成品、副产品、夹杂物及废弃物。主要以气体、蒸气、雾、粉尘和烟等形式污染生产环境,粉尘、烟和雾统称为气溶胶。

(二)生产性毒物进入人体的途径

在生产环境中,生产性毒物主要经呼吸道进入机体,皮肤次之,正常情况下经消化道进入机体的机会很少见。了解生产性毒物进入机体的途径,有助于采取恰当的预防措施。

1.呼吸道 生产性毒物多呈气体、蒸气和气溶胶形态,因此都可以经呼吸道进入机体,而且整个呼吸道都能吸收毒物。由于肺泡总面积很大(约50~100m2),肺泡壁很薄(约1~4μm),肺泡间有丰富的毛细血管,所以肺组织对毒物的吸收极为迅速。空气中的毒物浓度愈高,毒物颗粒愈小,毒物在体液中的溶解度愈大,经呼吸道吸收的量也愈多。毒物经呼吸道吸收后,不经肝脏转化、解毒,直接进入血液循环,分布至全身,这更增加了经呼吸道吸收的重要性和引起职业中毒的危险性。

2.皮肤 有些生产性毒物可以通过完整的皮肤进入机体。如有机磷、苯胺、硝基苯等脂溶性毒物,既有脂溶性、又具有一定水溶性的汞、砷等毒物,均可通过皮肤进入血液循环。毒物经皮肤吸收的剂量和速度,与毒物的溶解性、皮肤的完整性、皮肤的污染面积和污染程度、生产场所的气温等有关,皮肤有破损、皮肤病、高温高湿环境有利于毒物经皮肤吸收。毒物经皮肤吸收后,也不经肝脏而直接进入血液循环。

3.消化道 生产性毒物经消化道摄入的机会不多。常因个人卫生习惯不好,工人在车间吸烟进食等违章行为所致。

(三)生产性毒物在体内的过程

主要包括毒物在人体内的分布、转化、蓄积、排泄等过程。

1.分布和蓄积 毒物吸收后,在体内的分布表现为不均衡性,这取决于不同毒物对机体组织和器官所具有的亲和性(选择性)不同。如铅早期分布在肝脏、肾脏,最后多集中在骨组织中;汞在肾脏中含量高;苯、二硫化碳等脂溶性毒物,主要分布在脊髓等含脂肪、类脂的组织中,并通过血脑屏障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

毒物在某些组织和器官中逐渐积聚的现象称为蓄积(物质蓄积)。某些毒物长期接触可在体内蓄积,蓄积达到一定剂量后可对机体产生损害。在酗酒、过劳、患病等引起机体内环境紊乱的诱因下,蓄积在组织器官内的毒物可重新进入血循环,引起中毒的急性发作。有时长期接触某毒物后,不一定能检出该毒物的蓄积,单由该毒物引起的人体的功能改变逐步积累而表现出中毒的病理特征,这种情况称为功能蓄积。毒物在体内的蓄积作用,是发生慢性中毒的基础。

2.生物转化 指毒物吸收后,参与体内的生物化学反应,其化学结构和性质发生一系列变化的过程。转化主要在肝内,在肝细胞微粒体酶(直接起作用的是细胞色素P450)的催化作用下完成。转化的形式包括氧化、还原、水解和结合,结合是体内重要的解毒方式。转化的结果,多数情况下可使毒物的毒性降低或消失,但有些毒物的毒性反而增加(如许多致癌物、芳香胺就是经过体内代谢而被激活的)。

3.排泄 进入体内的毒物可以原形排出或经转化后排出。排出的途径主要有肾脏、肠道、呼吸道、毛发、唾液、汗液、乳汁、月经等。毒物的排出过程也可损害排泄器官和组织,如汞经肾脏排出,引起肾近曲小管损害,经口腔排出引起口腔炎;砷经汗腺排出引起皮炎。

(1)肾脏:是体内排出毒物的有效器官,大多数毒物经此途径排出。如金属、类金属、芳香烃、卤代烃等。尿中毒物的浓度与其在血液中的浓度密切相关,因此常测定尿中毒物或其代谢产物的含量,能反应一定时期内接触和吸收毒物的水平。

(2)呼吸道:气体或挥发性毒物可经呼吸道排出。如苯、一氧化碳、氰化氢等。

(3)肠道:许多金属(铅、镉、锰等)经胆汁排到肠道随粪便排出。

(4)其他:铅、汞、砷等毒物可经毛发、唾液、乳汁、月经等排出;苯的氨基硝基化合物、砷化物、卤代烃等有少量经皮脂腺与汗腺排出。

(四)影响毒物作用的因素

1.毒性 毒物引起生物体损害的能力称为毒性。毒物对机体的损害性质和程度与其毒性有直接关系,毒物的化学结构、比重、溶解度、挥发度、毒物粒子的大小等是影响毒物毒性的主要因素。检测毒性大小的指标,在急性中毒时常用半数致死浓度或剂量(LC50或LD50)来对毒物的毒性进行分级(见表6-3),在慢性中毒时常用引起某一效应的阈剂量表示。

表6-3 化学物质的急性毒性分级

图示

2.毒物的剂量、浓度和作用时间 毒物在体内达到一定剂量后才会引起中毒效应。在生产条件下,毒物进入体内的剂量,常与毒物在生产场所空气中的浓度和接触时间有直接关系,因此降低车间空气中毒物浓度,缩短与毒物接触的时间,可有效控制毒物在体内的剂量,是预防职业中毒的重要环节。(https://www.daowen.com)

3.毒物的联合作用 生产环境中多种毒物同时存在而作用于机体,引起的毒作用称为毒物的联合作用。主要表现为相加作用、相乘作用、拮抗作用和独立作用。在评价生产环境毒物对人体的危害时应考虑毒物的联合作用,同时还应注意生产性毒物与生活性毒物的联合作用,如酒精可增强苯胺、硝基苯的毒作用。

4.个体差异 接触同一剂量的毒物,不同个体出现的反应有很大差异。引起这些差异的因素很多,如性别、年龄、个体健康状况、生理变动(孕期、经期、哺乳期)、营养、免疫状态、遗传等。

(五)毒作用的表现形式

毒物对机体所产生的损害称为毒作用(或毒效应),各种毒作用的综合表现称为中毒。

1.按部位分为 局部作用(接触部位的红、肿、痛、刺激、腐蚀等)和全身作用(麻醉、组织损害、全身病变等);

2.按发生的时间和临床表现分为 急性中毒、慢性中毒以及亚急性中毒。

(六)职业中毒的急救与治疗

1.急性职业中毒

(1)现场急救:病人应迅速脱离中毒现场,转移到上风向或空气流通的场所,并保持呼吸道通畅;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若遇水能发生化学反应的物质污染皮肤,则应先用干布抹去污染物后再用水彻底清洗;若经口中毒,原则上应立即采用催吐、洗胃、导泻等急救措施;同时严密注意病人的意识及生命体征,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好心、肺、脑、眼等,原则与内科急救相同;严重中毒需转院时,应根据症状采取相应的转院前救治措施,以赢得救治的时间与机会。

(2)解毒和排毒:尽早使用特效的解毒排毒药物,减轻毒物对机体的损害,必要时可采用透析或换血疗法清除体内毒物。常用的解毒剂有:①金属络合剂:依地酸二钠钙(CaNa2EDTA)、二乙三胺五乙酸三钠钙(DTPA)、二巯基丙醇(BAL)、二巯基丁二酸钠(NaDMS),用于金属类中毒;②高铁血红蛋白还原剂:美蓝(亚甲蓝),用于急性苯胺、硝基苯、亚硝酸盐等中毒;③氰化物中毒解毒剂:亚硝酸钠-硫代硫酸钠;④有机磷农药中毒解毒剂:氯磷定、解磷定、阿托品;⑤氟乙酰胺中毒解毒剂:乙酰胺。

(3)对症治疗:保护体内重要器官功能,缓解和改善症状。由于针对病因的特效解毒剂种类有限,所以对症疗法在职业中毒急救治疗中极为重要,有时可挽救病人生命。原则与内科治疗相同。

2.慢性职业中毒 中毒病人应脱离毒物接触,使用特效解毒药物,针对慢性中毒的常见症状进行相应的对症治疗,适当的营养与休息有助于病人康复。

(七)职业中毒的预防

生产性毒物的种类繁多,尤其是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化学品数量和种类与日俱增,职业中毒约占职业病总数的1/5,故预防职业中毒对保护劳动者健康具有重要意义。预防职业中毒,必须领导、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医务人员共同努力,采取综合措施,才能收到良好效果。其基本措施如下所述。

1.消除和控制生产环境中的毒物 改革生产工艺,采用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有毒物质等可以消除毒物来源;采用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的新技术、新方法,加强生产设备的管理与检修等可有效控制毒物的逸散;通过密闭(毒源)、抽风、排毒(排毒柜、排毒罩、槽边通风、下吸式排毒装置)等可将逸散的毒物集中排出。采用遥控、程序控制操作可最大限度的减少直接接触机会。

2.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在生产设备的防护和通风措施不够完善,特别是在事故抢修或进入设备内检修时,个人防护用品具有重要作用。个人防护用品主要有防毒面具、防护服装、防护油膏等。

3.加强健康教育,做好卫生服务

(1)加强卫生宣传教育,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制定和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卫生制度,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对接触有毒工种的工人进行职业安全卫生宣传教育,增强防护意识和能力,预防和减少毒物对健康的危害。

(2)定期和经常进行生产环境的卫生检查及空气中有毒物质浓度的检测:定期对车间空气中毒物浓度进行测定,及时发现和查明有毒物质污染的原因、程度和变化规律,以便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车间空气中毒物浓度,使之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允许浓度。2002年5月起执行的《工业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中规定了毒物指标329项,粉尘指标27项,其他还有生物指标、高温作业场所指标、激光、照射、体力劳动强度等,用来防止劳动者的过量接触,监测生产环境污染状况,以保证劳动者免受有害因素的危害。

(3)做好健康监护:根据国家规定的项目与时间,认真做好就业体检和定期健康检查,建立职工健康监护档案,掌握就业禁忌证,及时发现高危人群,及早预防,及时处理。

(4)合理提供保健食品:为增强抵抗力,保护受毒作用的靶组织、靶器官,应在保证平衡膳食的基础上,根据接触毒物的毒作用性质和特点,选择性补充某些特殊需要的营养成分(如维生素、无机盐、蛋白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