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卫生保健的概念
2026年10月03日
一、初级卫生
保健的概念
1990年我国卫生部的有关文件给初级卫生保健做了一个简明的定义:初级卫生保健(primary health care,PHC)就是指最基本的、人人都能得到的、体现社会平等权利的、人民群众和政府都能负担得起的卫生保健服务。
从上述定义分解来看,它包括以下4个含义:①从人民需要来看是必不可少的最基本、最起码的卫生保健服务,个人和家庭都能得到,人民乐于接受,人民群众乐于参加,费用能够为人民负担得起的。②从政府责任来看是各级政府的职责,为人民服务的体现,各级政府组织领导和社会各方面参与的保健有效形式。③从社会经济发展来看是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组成部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④从卫生系统工程来看是城乡基层的卫生保健组织系统,卫生保健服务的核心部分,卫生保健最基础的工作。
因此,初级卫生保健决不是过去的基层卫生保健工作,而是在新观念即“大卫生”观念的指导下,由政府协调开展的,全社会参与的卫生保健工作,它已经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标志着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高层水平,初级卫生保健与社会经济发展相互促进,相互作用,成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初级卫生保健已经成为保护和增进人类健康的必由之路,是发展世界经济,充分调动人民积极性,不断提高生产力水平的根本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