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调查的目的

一、食物中毒调查的目的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和法规,食物中毒的调查和处理是食品卫生监督的重要内容之一,是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但是,从广义上说,临床上食物中毒的诊断过程也包含了食物中毒的流行病学调查的内容,而且基层卫生工作者往往是食物中毒的初诊者。所以掌握食物中毒的流行病学调查方法对于正确处理食物中毒是不可缺少的。

在食物中毒的调查中,需要着重解决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必须明确是不是食物中毒

对于群体发生的中毒病例,一般不难做出食物中毒的诊断。但是,对于零星发病的病例,在没有发现可疑的中毒食品时,则需要有足够的耐心和警惕性。特别是对于一个地方或一类人群近期屡次出现临床表现相似的可疑中毒症状时更应该提高警惕。在做出食物中毒的诊断时必须熟悉食物中毒的定义和流行病学特点。

(二)可疑的中毒食品是什么(https://www.daowen.com)

在做出食物中毒的诊断后立即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中毒食品是什么?在实际工作中,中毒食品的确定应该优先于中毒原因的确定,特别对于群体发生的中毒病例。因为这是控制中毒范围扩大、防止中毒程度加深的先决条件。其实,一般在做出食物中毒的诊断时对于中毒食品已经有了初步的判断。在中毒食品不够明确时,可以根据中毒者的临床表现、可能的潜伏期、中毒者每餐的共同进餐者是否发病等情况来推断可疑的中毒食品。在特殊的情况下。即便不能明确中毒食品时,也应该确定可疑的中毒餐次,即是哪一餐的食物引起的中毒。

(三)导致中毒的致病因子是什么

除了明确食物中毒的诊断和可疑的中毒食品是什么外,还应该确定中毒的原因。即导致中毒的致病因子是什么,很多情况下中毒食品的确定也就意味着中毒原因的确定。如明确了中毒食品是苦杏仁,也就明确了致病因子是氰甙。一般来说,致病因子的确定往往需要根据临床经验做出初步的判断,实验室检查作为确诊的依据。在有些情况下,如果根据病人的临床表现很难做出初步的判断,实验室的检查也就无的放失。在这种情况下,起码应该判断出食物中毒的大类,如是细菌性食物中毒或是化学性食物中毒。

查明中毒食品可以给执法机构采取措施,封存、追回、销毁中毒食品提供依据。这样可以迅速有效的控制中毒范围的扩大,防止已经中毒者继续误食,使中毒程度加深。而致病因子的明确则可以指导临床医师采取有效正确的救治措施。当然,食物中毒的调查还可以为后期的责任划分、执法机构的处罚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