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王墓

三王墓

出自《搜神记》卷十一

 

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欲杀之。剑有雌雄。其妻重身当产,夫语妻曰:“吾为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杀我。汝若生子是男,告之曰:‘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王大怒,使相之,剑有二,一雌一雄,雌来雄不来。王怒,即杀之。

莫邪子名赤比,后壮,乃问其母曰:“吾父所在?”母曰:“汝父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杀之。去时嘱我:‘语汝子: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子出户,南望,不见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即以斧破其背,得剑。日夜思欲报楚王。

王梦见一儿,眉间广尺,言欲报仇。王即购之千金。儿闻之,亡去,人山行歌。客有逢者,谓:“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将、莫邪子也,楚王杀吾父,吾欲报之。”客曰:“闻王购子头千金,将子头与剑来,为子报之。”儿曰:“幸甚!”即自刎,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立僵。客曰:“不负子也。”于是尸乃仆。

客持头往见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头也,当于汤镬煮之。”王如其言。煮头三日三夕不烂,头踔出汤中,踬目大怒。客曰:“此儿头不烂,愿王自往临视之,是必烂也。”王即临之,客以剑拟王,王头随堕汤中;客亦自拟己头,头复堕汤中。三首俱烂,不可识别。乃分其汤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

 

译文

楚国有干将、莫邪夫妇,替楚王铸剑,3年才铸成。楚王恼怒,想要杀掉干将。剑有两把,一雌一雄。干将之妻莫邪怀孕临产,丈夫对她说:“我替楚王铸剑,3年才铸成。楚王恼怒,一定会杀我。孩子生下来若是个男孩儿,长大后你告诉他:‘出门望南山,松树长在石头上。宝剑就在背后。’”干将于是拿着雌剑去见楚王。楚王果然大怒,让卜者相看,说应当有两把剑,一雌一雄;干将只带来雌剑,雄剑没拿来。楚王大怒,马上把干将杀掉。

莫邪生下个儿子,取名赤比。后来长成小伙子,问母亲说:“我父亲在哪里?”母亲回答:“你父亲替楚王铸剑,3年才铸成。楚王大怒,把他杀掉了。临行前嘱咐我说:‘告诉儿子,出门望南山,松树长在石头上,宝剑就在背后。’”于是赤比走出房门向南眺望,并没有看见山。只见堂前的松木柱子坐落在石基上。他于是拿斧子剖开松木柱背面。得到了那把雄剑。自此日夜筹划要杀掉楚王,替父报仇。

楚王梦见一个少年,两眉间有一尺宽,声称要报仇。楚王便悬赏千金,捉拿刺客。赤比得知消息,逃入深山,边走边唱,哭得很伤心。有个外乡人遇到他问:“你还年轻,什么事哭得这样伤心?”赤比回答:“我是干将、莫邪的儿子,楚王杀了我父亲,我要报仇,却没有办法。”外乡人说:“听说楚王悬赏千金买你的人头,把你的头和剑拿来,我来替你报仇。”赤比说:“好极了!”随即挥剑自刎,两手将头和剑捧给外乡人,可身子却僵立不倒。外乡人说:“我一定不会辜负你的。”尸体这才向前倒下。

外乡人拿了赤比的头去见楚王。楚王一见大喜。外乡人说:“这是勇士的头,应当用汤锅煮烂才行。”楚王照他的话做了。可头煮了三天三夜,还没煮烂,还不时从汤锅中跃起,朝着楚王怒目而视。外乡人说:“这孩子的头煮不烂,望大王亲自到锅边来督视,肯定能煮烂。”楚王于是来倒锅边。外乡人挥起剑轻轻一划,楚王的头便落到沸腾的热水中。外乡人又拿剑在自己颈上一抹,自己的头也落到汤锅中。三颗头在水中立刻都烂掉了,分不清谁是谁的。楚国的臣民只好将锅中的骨肉分三份埋葬,称其墓为“三王墓”。这墓如今还在汝南北面的宜春县界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