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进程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诉讼进程

赵某熊,大专文化,汉族,中共党员,住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北京某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2013年8月25日,山西省黎城县公安局以赵某熊涉嫌抽逃出资、合同诈骗罪对赵某熊刑事拘留,同年9月26日黎城县公安局对其变更为取保候审。2014年9月24日黎城县公安局对其监视居住;同年10月25日解除监视居住。2016年2月24日黎城县公安局以赵某熊涉嫌挪用资金罪移送黎城县检察院审查起诉,2月26日,黎城县检察院决定对赵某熊取保候审。

赵某红,大专文化,汉族,中共党员,住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山西合同能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3年8月20日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山西黎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26日变更为取保候审,2014年9月24日黎城县公安局决定对其监视居住,同年10月26日解除监视居住。2016年2月24日黎城县公安局以赵某红涉嫌挪用资金罪移送黎城县检察院审查起诉,2月26日,黎城县检察院决定对赵某红取保候审。(https://www.daowen.com)

黎城县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分别于2016年4月8日、6月17日二次退回黎城县公安局补充侦查,并两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半个月。

赵某红于2016年2月14日委托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谢彤担任其侦查阶段的辩护人,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3月1日,赵某红委托谢彤律师继续担任其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人。

谢彤律师接受委托后,先后两次向黎城县检察院提交法律意见书,认为赵某红不构成挪用资金罪,请求黎城县检察机关对赵某红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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