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二: 台湾地区环保署化学物质登录数据要求
附录二: 台湾地区环保署化学物质登录数据要求
附表2-1 标准登录资料要求1,2,3,4,5
续表
1.附表中细项信息要求应按照登录工具内容办理,现行的登录工具为 《新化学物质及既有化学物质数据输入工具说明 (第一版)》。
2.年生产或进口量1吨以上未满1000吨者,且不属于致癌、生殖细胞致突变性或生殖毒性物质(CMR)第一级分类者,可免于提交资料大项 “8.危害评估信息”和 “9.暴露评估信息”。
3.年生产或进口量达1000吨以上且不具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免于提交资料 “9.暴露评估信息”:
(1)物理化学特性造成人体健康危害性;
(2)健康危害性;
(3)环境危害性;
(4)持久性、生物蓄积性及毒性 (PBT);
(5)高持久高生物蓄积性 (v Pv B)。(https://www.daowen.com)
4.符合限定场址中间产物、聚合物、科学研发用途或产品以及制程研发用途者,可免除提交资料大项 “8.危害评估信息”及 “9.暴露评估信息”。
5.上述化学物质登录数据大项第5~9项,即物理与化学特性信息、毒理信息与生态毒理信息、危害评估信息及暴露评估信息,依新化学物质登录级别提供对应的测试数据或相关信息,级别分级如附表2-2。[√]代表在该登录级别下必须提交的相关信息。
附表2-21,2,3,4
续表
1.新化学物质应按照其年生产或进口量提交相应的物理化学特性、毒理与生态毒理信息的最低信息要求。第一级是指年生产或进口量达1吨以上未满10吨的新化学物质;第二级是指年生产或进口量达10吨以上未满100吨的新化学物质;第三级是指年生产或进口量达100吨以上未满1000吨的新化学物质;第四级是指年生产或进口量达1000吨以上的新化学物质。
2.新化学物质符合限定场址中间产物、聚合物、科学研发用途或产品以及制程研发用途,且年生产或进口量达10吨以上者,其物理化学特性、毒理与生态毒理信息的最低信息要求可按照第一级提交。
3.新化学物质符合CMR第一级分类者,年生产或进口量未满1吨者,应按第一级测试资料要求提交;1吨以上未满10吨者,应提交第二级测试数据及资料大项 “8.危害评估信息”和 “9.暴露评估信息”;10吨以上未满100吨者,应提交第三级测试数据及资料 “8.危害评估信息”及 “9.暴露评估信息”;100吨以上者,应提交第四级测试数据及资料 “8.危害评估信息”及 “9.暴露评估信息”。
4.新化学物质的物理化学特性信息、毒理信息与生态毒理信息的第一级、第二级、第三级及第四级的各项测试数据要求,应依照登录工具的相关要求。
附表2-3 简易登录资料要求
附表2-4 少量登录资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