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医疗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对中医采取扶植和保护政策,中医医院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的发展,目前已发展到具有相当规模和数量的中医医院及有百万从业人员的中医药队伍。
1949—1954年,全国中医从业人员有30多万,政府在各地普遍成立“卫生工作者协会”,吸纳个体中医为会员,这是人民政府管理中医的最初形式。由于中国共产党实施保护和发展中医的政策,政府不断对中医药人员作出各种安排。中医医疗机构出现多种形式并存的状况,部分中医进入医院,部分中医在自愿原则下单独或与西医组成联合诊所,仍有部分中医私人开业。随着工商业改造运动的开展,中医人员越来越多地进入综合性医院中医科、中医门诊部、中医医院,更有部分优秀人士吸收进入卫生行政部门工作。
1954—1966年,是中医药行政和医疗组织结构确立的重要时期。1954年卫生部成立中医司,全国各省市相继建立中医行政机构。国家将散于社会的28万中医药人员全部进行组织安排,组成数万个联合诊所,并建立一批全民或集体所有制的中医院或中医联合门诊部,各级综合性医院也相继设立中医科。同时创办一批直属卫生部或省级的中医医院,如中医研究院附属广安门医院和西苑医院、北京中医学院附属东直门医院、广州中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上海中医学院附属龙华医院、北京市中医院、江苏省中医院、广东省中医院等。截至1966年,全国中医院已发展到300多所,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奠定基础。1966—1976年是“文革”期间,中医药事业和其他行业一样,遭受严重摧残。
1976年后,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拨乱反正,改革开放,建设现代化国家,各行各业蓬勃发展,党的中医政策很快得到贯彻落实。1980年,卫生部召开全国中医、中西医结合工作会议,决定有计划、有重点地建设和加强一批中医医院,对中医医院的建设给予行政支持和物质保证,使中医医院的建设得到恢复和发展。(https://www.daowen.com)
1982年4月,卫生部在湖南衡阳召开全国中医医院和高等中医教育工作会议(简称“衡阳会议”),讨论制定《全国中医医院工作条例》,要求全国各省、地、县均要建立中医医院,并强调保持中医特色的办院方向,以适应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医药卫生保健的需求。1983年9月,卫生部又发出《关于加强中医专科建设的意见》,各地中医医院积极开设健全中医专科诊室和创办专科医院,随之涌现一批著名中医专科医院,如中医研究院眼科医院、北京针灸骨伤学院附属医院等特色医院。同年11月,卫生部在重庆召开中医急症工作座谈会,通过《关于加强中医医院急症工作的意见》,指出“积极开展中医急症治疗工作,是振兴中医事业的战略措施,是推动中医医、教、研深入发展的重要环节”。自1983年以来,各中医医院加强中医急症科室建设。1992年2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广州召开首届全国中医急症工作会议,及时总结中医急症工作经验和成绩。
1985年,《全国省级中医医院检查评比标准》制定。1989年7月召开的全国中医医院分级管理第一次会议,起草《全国中医医院分级管理办法(暂行)》《中医医院基本标准》《中医医院分级分等标准》。1991年和1993年,先后两次召开全国中医医院分级管理工作会议。根据不同区域卫生服务要求,确定中医医院的不同级别,对其规模、设备、功能、人员配备、技术水平、服务质量、管理效应等,提出不同要求,以全方位的科学管理模式建立中医医院管理体制,以适应时代发展需求。1992年2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制定《中医病案书写规范》。当年起,在全国各级各类中医医院、西医医院中医科施行,对于规范中医临床医疗,总结实践经验,提高医疗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八五”期间,制定“杏林计划”,建设一批省、地、县示范医院,使其达到中医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同级甲等或以上水平。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领导和监督下,首批“三甲”及“示范医院”达标。“九五”期间,中医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展开,实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提高中医院综合服务能力。2005年11月,中国中医研究院在成立50周年时更名为中国中医科学院,进一步确立了中医药的科学地位。为保持中医医院的中医药特色,防止西医化,2006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评价指南(试行)》和《中医医院(三级)中医药特色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对中医医院的内涵建设进行了规范。2007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了《中医坐堂医诊所管理办法》,积极探索中医药改革与发展的新思路。截至2011年底,全国中医院机构38177个,床位529791张,中医药从业人员62539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