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医药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也开创了现代中医药教育。中医药教育已由过去以师徒授受为主的模式转变为以大规模现代教育为主的新局面,实现与现代教育接轨。经过60余年的发展,中医药教育形成一套较完整的教育体系,为培养中医药人才奠定基础。
1951年12月,卫生部颁发《关于组织中医进修学校及进修班的通知》,各地随之成立17所中医进修学校和101个不同名目的中医进修班,建立最初的中医教育机构。1956年,为迎合中医事业发展的需要,周恩来总理亲自指示卫生部:“光带徒是不够的,还得办中医学院,先在东西南北各办一所。”相继在北京、上海、广州、成都四地建立第一批中医高等学府,设立中医本科专业,中医教育正式纳入国家高等教育轨道。以后,许多省纷纷建立中医学院,初步规定一般院校学制为5年,重点院校学制为6年。1958年已有中医学院13所、中医学校100余所。1960年部分中医学院组建中药本科专业,3所西医院校建立中医系。截至1966年,全国已有中医学院21所,在校生1万余人。经过10余年努力,中医学院不断发展壮大,逐步建立起一支具有较高水平的中医教师队伍,课程设置几经调整,基本确定中医课程与西医课程教学时数之比为6∶4,确保中医专业人才的培养方向。教材方面,1958年首次编写全国中医学院统一教材,统称一版教材;1963年对一版教材进行修订和补充,出版第二版教材,为中医各学科教学奠定基础,构建高等院校教材体系的基本框架。通过课程设置和统编教材,加强中医药文献的挖掘、整理和研究,促进中医药学术水平的发展。
1976年“文革”结束后,中医药教育事业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全国恢复高考制度,中医药大中专院校正规招生,恢复学制。1978年,邓小平批示:“要为中医创造良好的发展与提高的物质条件。”各级教育部门坚决贯彻落实,恢复被撤并的院校,扩建校舍,购置教学器材。同时,尚未建立中医院校的省、自治区开办新校。截至1984年,全国高等中医院校已增加到25所,另有11所高等医学院校开办中医中药专业,中医药学专业在校学生达到26690人。这一阶段,高等中医院校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教学条件日趋改善。同时,中等医药学校设立中医士、中药士、针灸、推拿、中医护理等专业,不但为基层尤其农村培养了大批急需人才,同时也较为合理地调整了高、中等中医药人员的比例。在专业设置、学科建设方面,注重中医药人才结构比例,使之更适应社会需求。卫生部于1983年发出《关于加强中医专科建设的通知》后,不仅快速恢复中医、中药、针灸专业,并增加许多新的专业,如外科、骨伤科、眼科、痔科及中医护理等。1978年中医药院校开始建立研究生招收制度。这一时期,各级各类中医药教育机构得到很快恢复和发展。实行中医药研究生教育制度是我国教育史上的一个创举,实现了与国家学位制度接轨。建立中医函授大学、夜大学以及举办自学考试,是针对我国具体国情,少投资、多出人才,是培养中、高级中医药从业人员的有力措施。
1985年以来,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形势的推动下,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精神,遵照邓小平“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示,在中医药教育事业的内涵建设上,大胆探索,加大改革力度。1984年和1985年先后召开高等中医教育工作改革会议,开始对中医院校有关教育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教材建设、学科建设等进行改革。1989年郑州会议制订《1988—2000年中医药教育事业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建立起以政府办学为主,多种办学形式并存,规模适应、专业齐全、层次分明、结构比较合理、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医教育体系,大力培养各级各类中医药人才,适应本世纪中医事业发展的需要。”
1993—1996年,国家教委先后批准将北京、上海、广州、成都、南京、黑龙江、山东等7所中医学院改为中医药大学。截至2008年底,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含民族医药院校)47所,设置中医药专业的高等西医药院校89所。随着高等中医药教育有序健康的发展,也需加强师承教育,为进一步做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科学合理地评价和使用人才,培养造就跨世纪高层次中医临床人员和中药技术人员,在总结“八五”期间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九五”期间继续在全国遴选五百名老中医药专家为指导老师,每人选配1~2名继承人,按照规定目标和要求进行培养,以达到继承学术经验和培养人才的目的。至2009年10月,共培养学术继承人3337名,中医药人才队伍整体水平显著提高。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医药学界开始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涵盖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三大学科,以培养和选拔高层次、高水平的中医药科技人才和学术带头人。2009年,中国中医科学院等主办了首届全国中医药博士后论坛暨全国中医药博士后工作座谈会。会议除评选优秀学术论文外,还就博士后流动站的评估、管理职能、博士后流动站建设、制度完善以及机制创新、招聘培养及存在问题、发展建议以及相关政策进行座谈交流。
自1956年国务院批准设立北京、上海、广州、成都四所中医学院以来,至2016年,中医药高等教育已经走过60年历程。目前全国有高等中医药院校42所,其中独立设置的本科中医药高等院校25所,设置中医药专业的高等院校238所。硕士授予权单位46个,博士授予权单位17个。中医药高等教育实现了由传统教育方式向现代教育方式的转变,初步形成了以院校教育为主体,多层次、多类型的办学格局,构建了独具特色的现代中医药高等教育体系,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中医药类专业在校学生70余万名,为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及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各个领域提供了高质量的专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