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既有研究综述
二、国内外既有研究综述
(一) 乡村治理研究综述
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经济体制与管理体制的深入变革,中国乡村政治社会正在发生结构性的历史变迁。特别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颁布,乡村社区治理逐渐成为学术界关注的热点,乡村治理问题研究成为一门显学,涌现了一大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其代表性的著作有: 王沪宁: 《当代中国村落家族文化——对中国社会现代化的一项探索》(1991年),成汉昌、刘一皋: 《中国当代农民文化—— “百村”调查纪实》(1992年),王春光: 《中国农村社会变迁》(1996年),陈吉元、胡必亮: 《当代中国的村落经济与村落文化》(1996年)、徐勇: 《中国农村村民自治》(1997年),王铭铭: 《村落视野中的文化与权力》(1997年),张厚安: 《中国大陆基层的民主改革: 历史篇》(1998年),曹锦清: 《黄河边的中国——一个学者对乡村社会的观察和思考》(2000年),张厚安: 《中国农村村级治理》(2000年),白钢: 《农村治理结构与治理方式存在的问题与对策》(2000年),于建嵘: 《岳村政治——转型期中国乡村政治结构的变迁》(2001年),肖唐镖: 《多维视角中的村民直选》(2001年),吴毅: 《村治变迁中的权威与秩序——20世纪川东双村的表达》(2002年),项继权: 《集体经济背景下的乡村治理——南街、向高和方家泉村村治实证研究》(2002年),范瑜、贺雪峰主编: 《村民自治的村庄基础》(2002年),朱新山: 《乡村社会结构变动与组织重构》。
在乡村治理研究的问题上,有学者直接将乡村治理等同于村民自治,简称“村治”,而有的学者则对其进行严格的区分。徐勇指出: 村级治理是公共权力对农村社区公共事务的组织、管理与调控,农村社区治理研究就是对村庄社区公共权力的产生及其运作的研究。认为乡村治理应该不仅仅局限于村民自治,它研究的是权力配置和运行的基础、条件和过程等,不同权力运行结构、运行方式,它涉及国家与社会两个层面的问题,首先是国家对社会的控制和资源的汲取,其次是社会自身的管理和运行。村民自治则主要指农村村民自治组织依法行使自治权,处理与本村利益相关的村内事务,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本社会政治制度。
不同学科的学者对乡级治理的研究形成不同的研究视角。政治学界的村级治理研究往往从推进政治民主化的角度入手,认为村级治理变迁是国家推进政治民主化的目标与农村民众自发的民主要求的产物,倾向于将扩大基层群众的政治参与作为治理的功能目标(贺雪峰,1998年),推进村级民主化不仅有利于实现基层民主而且可以推动乡镇治理的变迁,为整个中国的政治体制民主化打基础(白钢、赵寿星,2001年)。也有学者认为农村形成的村庄精英阶层,这一阶层的兴起、扩大和有效的公共参与导致了乡村社会力量的增强。中国乡村治理的希望在此 (吴毅,1998)。有学者则从合法性来源和利益关联两方面考察村级治理,认为中国乡村治理的历史变迁实际上是国家权力对乡村社会的再造,当前乡村政治发展的关键在于乡村结构的现代化,应当以制度化的方法确立新的治理规划,以取代原有规划,实现乡村治理的现代性的改善 (刘哗,2001年)。
社会学的研究则更关注农村治理深层的文化影响,如传统的政治文化和政治价值等,特别是非制度因素,如宗族、同乡、邻居等各种关系对乡村治理的影响 (贺雪峰,2000年); 人们通过对农村宗族、民间信仰等因素对农村治理方式选择的具体调查认为,传统文化不仅构成了农村治理的基础,也构成了农村发展的资源 (王铭铭,1997年)。
行政部门的研究往往从完成国家行政任务角度来研究村级治理,认为村级治理必须以执行上级指令,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和任务为前提,如果村级治理不能完成国家的任务,不能实际成为政府的一部分 (虽然名义上不是),成为完成国家强制性任务的工具,那这样的乡村治理就是需要变革的 (湖北省委组织部,1997年)。因此,从行政部分的视角出发,得出的结论就是强化村级治理行政取向,主张在村级实行行政管理、村干部公务员化。
由此看来,乡村治理问题研究的视角差异使研究成果呈现出多样性,这也说明乡村治理研究的深入与细化。
(二) 城市社区治理研究综述
我国城市社区自治发端于20世纪90年代末期兴起的社区建设。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控制型社区管理模式已经无法适应以市场经济制度为基础的民主自治的社区发展要求。在实践中,党和政府逐渐认识到社区建设不仅仅是一项社会工作,它的发展必然要求重新构造城市管理的微观社会基础,并改革传统的城市行政化管理体制。在历史的教训、现实的压力、未来的挑战三重撞击下,社区治理的理念及行动方向浮出水面。实践的需要推动认识的发展,各地轰轰烈烈开展的社区建设以及部分城市进行的社区自治的试验,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并成为研究的热点,许多有影响的成果相继问世,其中有些已转化为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政策。其中有代表性的有: 马伊里、盛国生、宋宪东: 《城市社区组织管理体制的初步研究》(1996年),项飚、宋秀卿: 《社区建设和我国城市社会的重构》(1997年),朱健刚: 《城市街区的权力变迁: 强国家与强社会——对一个街区权力结构的分析》(1997年),丁元竹: 《社会研究的理论与方法》(1998年),张立荣、李莉: 《当代中国城市社区组织管理体制: 模式分析与改革探索》(2001年),徐勇: 《论城市社区建设中的社区居民参与》(2001年),赵辰昕: 《论城市社区建设对中国政治发展的影响》(2001年),黄序: 《城市发展中的社区建设——北京城市社区实证研究与文明社区考评体系》(2002年),李力: 《城市社区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徐勇、陈伟东:《中国城市社区自治》(2002年),严浩: 《我国城市社区发展政策研究》(2002年),何海兵: 《我国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的变迁:从单位制、街居制到社区制》(2002年),顾瑛: 《社区理论与实践》(2003年),尹维真: 《中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创新》(2003年),张竞: 《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2003年),冯钢、史及伟: 《社区: 整合与发展》(2003年),陈伟东: 《中国城市社区自治: 一条中国化道路——演变历程、轨迹、问题及对策》(2004年),陈伟东: 《社区自治——自组织网络与制度设置》(2004年),史维琴: 《盐田社区改革: 耐人寻味的样本》(2005年),李丽君:《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变迁与发展走向》(2005年),王敬尧: 《参与式治理——中国社区建设实证研究》(2006年),侯伊莎: 《激活和谐社会的细胞—— “盐田模式”制度研究》(2007年) 等。
按其发展脉络,可以看到,在90年代末关于城市社区建设的研究集中在背景上,在社会结构变迁中,单位制的解体是城市社区治理兴起的背景。有学者利用“单位理论”提示了社会结构变迁中由于单位的解体而出现的各种问题,认为“单位”是当代城市社区管理的基本结构。经济改革使城市社会由“单位社会”走向“非单位社会”,从而为城市社区治理提供了必要性和动力。也有学者则将宏观与微观结合起来,透视社区治理与体制改革和社会结构变迁的内在联系以及国家、市场、社区三者之间的关系 (徐勇, 2000年)。在政府的推动下,社区建设已经成为我国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并形成不同的管理模式和实践。学者根据不同地区的社区治理模式进行研究,总结出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社区治理改革,已经形成了以上海模式为主的行政型、以沈阳模式为主的自治型、以江汉为主的混合型和以桃源居模式为主的企业型等几种代表性模式 (何海兵,2002年)。在社区治理兴起以后,不少学者进入实地对社区进行个案研究,解剖麻雀,以发现社区治理中存在的问题。通过研究发现,在我国城市社区权力变迁过程中,社区的权力不仅仅局限于政府内部,而是政府主导的参与式管理,要将管理权限下放,构建居民与社区之间的利益整合平台,建立较为完善的社区居民参与机制扩大居民的参与,强化的社区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实现社区自治 (徐勇,2001年)。
(三) “城中村”研究综述
在我国城乡二元管理体制结构下,随着城市的迅猛扩张,出现了“城中村”。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经营城市”理念的扩散,土地被当做是增值最快的商品,农村的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各地的“圈城圈地”运动风起云涌,一个个新城、一个个新区拔地而起,与之相伴随的是农村被城市包围或吞噬。“城中村”的数量剧增。“城中村”是我国体制转轨时期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独特现象,它集中体现了我国当前城乡二元结构的各种深层次矛盾,是我国城乡二元结构在村落这一微观层面上的缩影。随着“城中村”的大量增加,各种问题的不断激化,“城中村”现象引起了政府的关注,也成学者们研究的热点。不同学科从不同的角度研究“城中村”现象,研究各有特色,但又互相借鉴和渗透。如:李培林: 《村落的终结——羊城村的故事》(2004年)。
综合而言,已有关于城中村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城中村”的问题,认为“城中村”是城市化快速发展的产物,同时也会成为城市化的拦路虎。其特征主要表现为: 居住环境差,基础设施不完善,社会管理落后,消防隐患严重,治安形势严峻; 土地管理模式混乱,行政管理体制存在混淆和疏漏 (田丽, 1998年; 张成福、王丽,2004年),以至于“城中村”成为脏、乱、差的代名词。二是“城中村”存在问题的形成机制研究。有学者认为,“城中村”形成是一个多种因素复杂的综合的过程,涉及的因素很多,牵涉的面也很广 (张建明1998年)。归结起来,其主要机制是: 改革开放提供了农村城市化的大背景,为都市村庄的形成铺垫了“温床”; 城市发展提供了外部动力; 土地使用制度是核心; 规划失误和管理不善是直接原因; 而传统城乡二元体制才是根本原因。三是“城中村”的发展对策研究。有学者从经济、社会、政治与政策、地理空间等方面探讨“城中村”的发展模式,根据可持续发展模式的要求,在城中村更新的目标、政策、规划方案三个方面提出高、中、低三个方案,在土地利用、型体规划、工程规划三个领域加以界定,并提出了具体的可操作性对策。
学者们对于“城中村”的研究大部分局限于社会学、地理学和规划学领域,而在经济学、行政管理学、政治学等其他学科的领域研究较少,从“城中村”的制度、体制层面,治理方式、治理模式角度展开深入的研究也比较少。例如,“城中村”改造中多种利益的博弈分析; “城中村”改造的主体即村民如何在文化层面上合理城市化问题; “城中村”村民这个复杂的社会群体在城市化进程中如何融合于现代都市文化,在多元文化的共性中,形成一个“多赢”的文化格局的问题; “城中村”社区的治理体制和治理模式,如何实现政府、社会、市场多方共同合作参与社区治理,实现社区善治等。
(四) 国外社区研究述评
有关“社区”的概念,历史久远。两千多年前,亚里士多德是第一个在技术意义上使用“社区”一词的学者,他在谈及作为政治组织范式的城市时就谈到了社区。作为现代意义上的社区理论的研究起源于欧洲,最早对社区理论和社区建设进行系统的研究是的德国学者腾尼斯,他在1887年出版的《社区与社会》首先提出了“社区”这个概念。在他看来,社区和社会是两种社会结构的理想类型。社区是由同质人口组成的关系亲密、守望相助、富有人情味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群体。社区作为一个与传统、道德相关联,以血缘为纽带的概念,与契约社会相对立。人们加入社区是自然形成的,不是有目的的选择。人们之间关系密切,具有共同的情感和传统价值观念,有着共同的利益和共同的目标。而在社会中,人们没有或很少有共同感,感情中立,社会成员之间的情感也比较淡漠。随着社会向工业化转型,传统的社区不断被现代的社会侵蚀。为此,腾尼斯指出应该关注传统社区被现代社会取代的过程,以及这一过程中发生的各种问题。
腾尼斯开创了社区研究领域的先河。其后,有关社区研究的理论和门派逐渐增多。20世纪以来,社区研究进入兴盛时期,先后出现几个有影响的理论流派。
1. 社会类型学社区理论[1]
这是从社会学的角度研究社区,代表人物是腾尼斯,还有马克斯·韦伯、齐美尔等。他们研究的是现代化过程中社会与社区的关系。这是因为欧洲在18世纪后期开始进入工业化时期,在工业化以前的传统社区里,社会关系具有高度的同质性,社区的政治、经济功能都较强。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社区的传统功能被大大弱化,异质性开始增强。西方人认为传统社区正在衰落并将消亡,学者们开始关注社区问题,他们呼吁复兴社区、重建社区。腾尼斯的社区理论就是在这种背景下提出的。马克斯·韦伯则对社会与社区中的人际关系特点进行了观察和分析。他认为,社区中的人际关系是非理性的,而社会中的人际关系则是理性的。齐美尔直接把大都市社区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他们提出社会是人们互动中的协调、冲突、吸引、排斥、爱和恨等关系的统一体。都市中的人们可以毫无顾忌地对利益进行追逐,这种追逐无疑影响着人际关系。都市社区就是一个逐利场,因此研究都市社区对于探索各种社会情感有重要意义。
2. 芝加哥学派的城市社区理论[2]
这个学派以帕克、伯吉斯等为代表人物。他们借用生物学中竞争、共生、进化和支配这些用于解释动物、植物之间的相互关系来解释美国城市的发展。指出,社区就像生态环境一样,是一个相互发生作用的空间。在他们看来,社区是按区域组织起来的人口,这里既包括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包括着组织人与人的制度,还有一定的空间环境。人们在社区中生活是一种共生关系。
3. 社区权力理论学派[3]
该学派以美国的亨特为代表人物。享特在亚特兰大从事社区计划和发展工作,1953年,他出版了《社区权力结构》一书。享特在该书中对亚特兰大市的权力分配进行研究,他发现只有找到社区中的真正的领导者,才能引领社区克服困难,赢得发展。他认为,真正在社区发生作用的并不是那些选举产生的官员,反而是那些幕后的精英才是“真正”的领导人物,只要辨别出哪些是真正的领导人,同他们进行恰当的沟通或对他们施加压力,就可能促进当地社区的重大社会变迁。而政治学家罗伯特·达尔在对纽黑文社区进行研究的基础上出版了《谁在进行统治》,提出了与之相反的观点,他认为社区中存在多元化的民主,影响着社区决策。[4](https://www.daowen.com)
4. 社区功能主义学派
这一学派以英国著名社会学家马林诺斯基和布朗为代表。1922年,英国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和拉德克利夫-布朗分别发表实地调查专刊《西太平洋的探险队》和《安达曼岛人》,最早把功能主义思想贯彻在民族学著作上,人们因而将这一年作为功能学派创立的年代。此后,马林诺夫斯基和拉德克利夫-布朗又在其论文和著作中进一步发展了功能主义理论功能学派认为,任何一种文化现象,不论是抽象的社会现象,如社会制度、思想意识、风俗习惯等,还是具体的物质现象,如手杖、工具、器皿等,都有满足人类实际生活需要的作用,即都有一定的功能。它们中的每一个与其他现象都互相关联、互相作用,都是整体中不可分的一部分。无论是整个社会还是社会中的某个社区,都是一个功能统一体。构成统一体的各部分相互配合、协调一致,研究时只有找到各部分的功能,才可以了解它的意义。社区是由具有联系、彼此依赖的不同部分所组成的整体,各部分对整体起一定的作用,发挥其特定的功能。这一理论在对社会整合文化现象作整体研究时具有优势,但在解决现代社会的矛盾、冲突等非均衡状态时有其局限性。[5]
5. 社区互动理论[6]
美国社区理论专家桑德斯,以社会体系互动理论将社区视为在某一特定地域上的一系列社会互动过程和互动系统。他在《社区:一种社会体系的介绍》(1966年) 一书中的社会系统概念包含更具体的内容。社会系统主要包括组织成分和运作方式。组织成分是一个系统的各个单元及其互动模式——居民、社会群体和主要的系统(如家庭、经济、宗教、政府等)。组织成分投入运作,使社区系统保持活力,如接收新成员、社会化、物品和服务配置、社会控制和社会整合。社区互动理论帮助人们从社区的变化和发展的动态中认识社区,解决社区内的矛盾和问题,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6. 社区发展研究学派
社会学家弗兰克·法林顿在他的《社区发展: 将小城镇建成更加适宜生活和经营的地方》中提出“社区发展”的概念。开始把社区视为现代社会的区域性共同体,并把社区发展融入到现代社会的发展过程中。20世纪50—60年代,联合国提出的社区发展理论,将社区发展视为一种以社区为工作场景的专业工作方法,将社区发展分为两个层面的问题,一是社区发展中的具体问题,如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问题; 另一个层面的问题是关于社区发展的远景目标,如居民的参与意识、认同感、责任感等。社区发展理论对于20世纪中期以后世界各国的社区发展起了重要的指导作用。[7]
(五) 社会资本研究综述
1. 国外对社会资本的研究
法国学者皮埃尔·布迪厄于20世纪80年代初正式提出了社会资本的概念。他从“场域”(field) 的概念出发,分析出资本的不同形式。与马克思主要强调经济资本所不同的是,布迪厄更加强调非物质形式的资本——文化资本、社会资本、符号资本等。当代美国著名社会学家詹姆斯·科尔曼对社会资本作了进一步研究。1988年,他在《美国社会学学刊》发表了题为《作为人类资本发展的社会资本》,第一次明确使用了社会资本这一概念。而后在其著作《社会理论的基础》一书中,对社会资本理论进行了较为系统的阐述。杜克大学社会学教授、亚太研究所所长、前美国社会学会副会长林南在2001年出版的《社会资本——关于社会结构与行动的理论》一书,从网络资源角度对社会资本进行了更深一步的研究。
“社会资本”一启是社会学与经济的结合的产物,因而成为社会学家和经济学家跨学科研究的焦点。不少学者从经济学角度来研究社会资本,如美国学者简·弗泰恩、罗伯特·阿特金森: 《创新、社会资本与新经济——美国联邦政府出台新政策,支持合作研究》、彼得·埃文斯: 《跨越公私界限的发展战略》、迈克尔·武考克: 《社会资本与经济发展: 一种理论综合与政策构架》、韦恩·贝克《社会资本制胜——如何挖掘个人与企业网络中的隐性资源》等。
从政治学领域来研究社会资本的有: 美国学者罗伯特·帕特南: 《繁荣的社群——社会资本与公共生活》、《独自打保龄球: 美国下降的社会资本》、《让民主的政治运转起来》、西班牙学者杰森特·乔丹纳: 《集体行动理论和社会资本的分析》、英国学者肯尼斯·纽顿《社会资本与现代欧洲民主》等。
从文化学的角度来研究社会资本的有: 美国学者弗朗西斯·福山: 《公民社会与发展》、亚当·B. 塞里格曼: 《信任与文明》、英国学者弗兰·汤克斯《信任、网络与经济》等。
2. 国内对社会资本的研究
我国对社会资本的研究同样肇始于社会学领域。国内学者早在20世纪80年代末就注意到,信任、规范、制度、传统文化、网络关系等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当时学者们将这些作用称为“文化力”,虽然没有明确提出“社会资本”这一概念,但是其研究内容已经与社会资本基本相仿。经济学家董辅礽、吴敬琏等曾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研究制度、规范以及网络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国内学者对社会资本进行直接的介绍、研究,发端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文章主要有: 李路路的《社会资本与私营企业家——中国社会结构转型的特殊动力》(1995年),赵延东的《“社会资本”理论述评》(1998年) 等。张其仔博士首先对社会资本进行了系统的研究,他整合了社会学、经济学和人类学等研究成果,提出社会资本就是社会关系网络的论点。近年来,论述社会资本的文章和著述主要有: 陈健民、丘海雄《社团、社会资本与政经发展》(1999年),边燕杰、丘海雄《企业的社会资本及其功效》(2000年),赵延东、风笑天《社会资本、人力资本与下岗职工的再就业》(2000年),陈劲、李飞宇《社会资本: 对技术创新的社会学诊释》(2001年)。
著作类有: 张其仔《社会资本论——社会资本与经济增长》(1997年),陈劲、张方华《社会资本与技术创新》(2002年),荣敬本、浦文昌《社会资本的增值裂变——论大亚湾模式》(2004年),卜长莉《社会资本与社会和谐》(2005年),周红云的《社会资本与中国农村治理改革》(2007年),姜振华的《社区参与与城市社区社会资本的培育》(2008年)。
还有译著类: 曹荣湘选编《走出囚徒困境——社会资本与制度分析》(2003年),C. 格鲁特尔特、T. 范贝斯特纳尔著,黄载曦等译《社会资本在发展中的作用》(2004年),帕萨·达斯古普特伊斯梅尔·撒拉格尔丁著,张慧东等译《社会资本——一个多角度的观点》(2005年),林南著,张磊译《社会资本——关于社会结构与行动的理论》(2005年) 等。
[1] 参见侯伊莎: 《激活社会的细胞—— “盐田模式”制度研究》,中央编印出版社2007年版,第17页。
[2] 参见[美]R.E. 帕克、E.N. 伯吉斯等: 《城市社会学》,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
[3] 参见侯伊莎: 《激活社会的细胞—— “盐田模式”制度研究》,中央编印出版社2007年版,第19页。
[4] 参见黎熙元主编: 《现代社区概论》,中山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2~13页。
[5] 参见侯伊莎: 《激活社会的细胞—— “盐田模式”制度研究》,中央编印出版社2007年版,第19页。
[6] 参见谢芳: 《美国社区》,中国社会出版社2004年版,第11页。
[7] 参见侯伊莎: 《激活社会的细胞—— “盐田模式”制度研究》,中央编印出版社2007年版,第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