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改居”社区社会资本有利于降低治理成本
改革开放三十年的高速发展,深圳城市化进程取得了巨大成就。随着2004年城市化的推进,深圳成为全国第一个没有农村的城市。但城市并不是一夜之间建立的,传统的因素并不会因为城市化而在瞬间消失。原村民经过社区股份公司的再组织,已经成为一个利益同享、结构紧密的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内,既有血缘因素、地缘因素,也有利益因素。在“村改居”社区发展中,考虑社会的实际,顺应历史,将在社区有影响的宗族代表人物吸收到社区治理体制中来,可以利用存在于社区的社会网络,对社区的认同和责任感来发展经济,维护秩序,汲取资源等,降低治理成本,大大降低治理难度。普特南就曾说过,亲属关系在解决集体行动困境中能起到特殊的作用。在某些方面,血缘纽带可以与横向的公民参与相媲美,而家庭更为普遍。[1]家族、宗族因素在村民的社会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成为影响当前村民行为的重要因素。对这一传统社会组织架构的再利用,可以降低自治的动员成本,并使村民的意志表达得更集中有力。事实上,在宝安区的大部分“村改居”社区,在社区治理过程中,都或多或少地活动着家族或宗族的身影。这一点,在“村改居”社区选举中表现尤为明显。在不少“社区”,大的宗族或家族在选举中就占优势。就这一事实本身而言,有利有弊。但政府顺应这种趋势,充分利用并引导家族或宗族势力进入到社区权力机构,可借助社区社会资本,更好地实现对社区的治理。就社区本身而言,也是需要社区组织、政府、社区居民多种主体充分参与的。兼具了民间基础与国家权力双重身份的社区治理权威在推进某些工作和贯彻国家政策的时候,经常是“一呼百应”。国家权力借助社会的自组织,才能既贯彻国家的意图,又得到社会的支持。充分利用“村改居”社区现存的社会资本,既能降低成本,又能达到社区治理的目标。
特别是村民自治模式下“村改居”社区的治理,在前面的章节中谈到了,社区内的组织架构,党支部、居委会和股份公司都是三块牌子,一班人马。一般情况下,都倾向于不同的组织进行分置,认为这样可以集中精力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情。对于“村改居”社区来说,村民们则认为,我们自己管理自己的事情,社区班子也是我们支付工资,用不着别人教我们怎么做。我们觉得这样的方式非常有效,大部分工作人员都是身兼多职,既可以降低成本,又可以减少内耗。为什么一定要分设呢?[2]笔者在调研中发现,当村民们认为制度设计和他们的意愿相符时,在参与社区事务管理,配合街道的工作上都表现得很积极。
案例: FY街道HD社区,是一个临近宝安机场,面积约4平方公里,户籍居民836人的“村改居”社区。自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HD社区集体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10年间,怀德社区的集体经济壮大了20倍。社区总收入由1999年的4837万元,暴增到2008年的2.11亿元,年人均分配也由不到万元增加到5.5万元。(https://www.daowen.com)
1988年,因为修建深圳机场,土地被征用,HD村获得了3000万元的征地补偿。当时不少村民希望尽快将钱平分,但时任HD村党支部书记的PCS清醒地认识到,这笔钱不是哪一代的劳动成果,它是用村民的命根子——土地换来的,关系到子孙后代的利益,所以应该把这笔钱用在发展集体经济上。在他的强烈坚持下,并召开了多次会议,做通了一些有想法的村民的工作。1990年,HD村利用这笔征地补偿款建成了村的第一个工业区——翠岗工业区,相继引进了大量“三来一补”企业,并在当年实现了收益,HD村由此掘到了发展的“第一桶金”。经过10多年的发展,HD社区相继又建起了翠湖、翠海4个工业区,引进企业95家。目前社区集体总资产已达8.23亿元,净资产4.87亿元,居民的收入水平、生活质量也是“芝麻开花节节高”,一年更比一年好。
在这个案例中,笔者不由得为HD村人庆幸。HD村正是因为它的核心人物——党支部书记具有权威,深得村民信任,才能做到让所有村民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作出暂时的牺牲,从而蠃得长远发展的资金与机会。正是党支部书记个人的社会资本赢得了村民的支持与合作。当时与HD村一起被征地的还有FW村,HD村被征地范围相对较小,而FW村是全部土地被征。从当时的行情来看,征地价并不低。当时还有很多人羡慕被征地的村,为什么机场不选址在自己村的土地上呢? FW村走了一条与HD村截然不同的发展道路。征地款一到手,就被村民们分了,最终“吃光用光”。目前集体经济非常薄弱,分红很少,股份公司甚至连为村民买社保的钱都交不出来。HD村因为有PCS,选择了一条正确的发展道路,日子一天比一天好。由此可以看出,正是因为PCS本身各方面的素质得到了村民的信任,因此他才能说服那些持不同意见者,并最终实现了村集体经济的跨越式发展。正因为村委会第一次决策的正确,此后的一系列决策基本没遇到任何阻力,得以很顺利地实施。这可以看成是社区良性社会资本的建立和循环。良好的经济基础,使得HD村的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都走在全区的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