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模式”的影响
深圳市盐田区于2005年进行了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这一做法获得了专家和学者们的肯定,称为“盐田模式”,并获得了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盐田模式”的成功极大地鼓舞了政策制定者,城市化过程中对原农村社区的管理体制改革无疑是对成功的“盐田模式”的复制和推广。
1. “盐田模式”的历史发展
前文已述,我国城市社区治理大致有几种模式: 政府主导型、居民自治型、政府推动与社区自治结合型,分别以上海模式、沈阳模式、武汉模式为代表。此外,还有以桃源居为代表的纯楼盘型的社区治理模式,当然这种模式对于绝大部分非新建楼盘都不适合。因此,对于有一定历史的社区治理模式还是以前三种为主。上海,因为有强大的经济实力为基础,其社区治理主要是依靠行政力量,推动和发挥社区民间力量; 沈阳模式使社区自治获得了组织保障和财政保障,社区居民有了自己的自治组织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其常设办事机构由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选举。深圳盐田的改革模式,则是集中了上海和沈阳的优点,发挥了上海的政府扶持作用,也兼顾了沈阳的社区自治功能,具有混合型的特点和优势。
盐田区的社区改革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 一是“议行分设”,在2002年以前,居委会一直都实行的是“议行合一”的管理体制,议事协商决策和执行都是居委会,“议行分设”后,设立了社区工作站和社区服务站,与社区居委会分开,社区居委会主要是决定社区的主要发展事项,而社区工作站和社区服务站则是承担街道办交办的各项工作以及社区的各项服务。二是“会站分离”,2005年,盐田区实行“会站分离”,把承担政府工作的社区组织从社区居委会中剥离出来,社区工作站与社区居委会互不隶属,而且分工明确,真正实现社区居委会作为自治组织的功能。
2. “盐田模式”的意义(https://www.daowen.com)
“盐田模式”把原来长期由居委会承担的行政、自治和服务三种功能进行分解,把政府行政职能和公共服务功能从居委会中剥离出来,通过创建与居委会平行的政府组织——社区工作站和居委会的下属机构即非政府组织——社区服务站分别承担,同时由居民直选产生宪法规定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委会来履行社区自治功能,由此理顺政府与社区 (社会) 的关系,达到强国家和强社区的目的。具体而言,其意义表现在[1]:
一是以“一会两站”化解社区行政化。在我国的社区自治实践中,社区居委会作为居民的“头”和作为政府的“腿”的两重身份普遍存在,社区自治化与社区行政化之间长期存在着紧张关系。“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政府与社区胶着状态成为困扰社区公共管理的基本难题。“盐田模式”通过“一会两站”的社区治理的基本框架,破解社区组织行政化的困境,促进社区居委会独立化和自主化,还原法律规定的自治地位。并通过设立社区工作站,使政府在社区有了一条名正言顺的有力的“腿”,而不是像过去那样是借助于居委会来工作。同时,社区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区服务站作为非政府机构,为居民提供所需求的公共产品和相关公共服务,方便了居民的生活,提高了居民的生活质量,加强了社区居委会与居民的共融,政府与居民的互动。
二是以多元主体解构一元主体。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健全,使社区人员结构多元化、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诉求多元化,单位制向社区制转型、单位人变成社会人,人们需要一个公共领域和共同体作为建立和谐社会的基础和新型平台。要建立文明、民主、和谐的社区,首先必须明确的是谁是和谐社区的主体? 是一元主体还是多元主体? 过去,由于计划经济体制和全能政府管理模式的影响,居委会异化成为政府的“腿”,离它本来的自治组织的法理地位还有相当的距离。传统的社区管理模式难以适应社会利益多元化、社会主体多元化的需要。要构建和谐社会,首先要建立一个“多元社会”,满足不同利益主体人群的需要。政府和社会应该为不同的利益群众为利益诉求的表达渠道,同时,也必须协调各种矛盾,使不同的群体和谐共处。社区内的各种组织,包括党组织、政府组织、新型社会组织和经济组织、居民自治组织,共同参与到社区治理中来,才能使政府管理不了、管理不好的事务有组织、有机构承担,促进各种利益主体成长、发展,各得其所、各获其需,和而不同。
三是以“强政府”达成“强社区”。“盐田模式”创建的实质,是由政府倡导和推动的城市社区自治实践,也是政府试图化解市场化改革在统治能力与合法性基础两个方面产生的双重危机的一种努力。它表明了,政府还权于城市社区、授权于社会力量,并不必然削弱政府的管理能力,它达到了国家和社会互相强化的效果,即同时加强了城市社区居民的民主自治能力和政府贯彻其政策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