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少阴病治禁

二、少阴病治禁

【原文】

少陰病,脈細沉數,病爲在裏,不可發汗。(285)

少陰病,脈微,不可發汗,亡陽故也。陽已虚,尺脈弱澀者,復不可下之。(286)

【词解】

①亡阳:使动句法,即使阳气外亡。

【释义】

第285条指出少阴病脉细沉数不可发汗。发汗是治疗表证的大法,少阴为里证虚证,自当禁用。脉沉为在里,里证不能发汗;脉细为阴虚,阴虚治宜滋阴,亦不能发汗,发汗则更伤阴津;脉数为有热,热邪在里,治宜清解,不可发汗,误发其汗,徒伤阴增热。所以说凡少阴病见脉沉、细、数者,不可发汗。

第286条指出少阴病脉微不可发汗。脉微为阳气大虚,发汗则导致阳气外脱。在阳气已虚的情况下,复见尺脉弱涩,属于阴血亦虚,此时不但不可发汗,亦不可攻下,若误用攻下则可导致阴阳两竭。

汗、下均为攻邪之法,无论阳虚、阴虚、阴阳两虚,乃至所有虚证,汗、下之法均不可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