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相关概念
2026年01月16日
(一)修改相关概念
修订《专利法》和《专利审查指南》,这是确立我国转基因植物专利保护模式的根本路径。首先,应当修改现行《专利审查指南》对“转基因植物”所作的解释,即将其修改为“转基因植物是通过基因工程的重组DNA技术等非生物学方法得到的植物,符合创造发明授权条件的转基因植物可以被授予专利权”。其次,应当将《专利法》第25条第1款第4项的“动物和植物品种”改为“用传统生物学方法生产的动物或植物品种”,并将该条第2款规定修改为“对动物或植物品种的非生物学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上述修改以《专利审查指南》为突破口,一是因为现行《专利审查指南》中已出现了对于“转基因植物”性质的专门界定;二是《专利审查指南》相对于《专利法》修法难度较低,周期较短,更易于实现。与此同时,建议根据实践制定针对转基因植物授权条件的详细规定以及审理相关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司法解释。(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