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推进转基因生物
安全立法
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同时,出台相关配套的转基因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尤其是做好转基因植物实验室育种的知识产权保护与商业化种植安全性的衔接问题,譬如要求政府主管部门和相关研究机构提交转基因植物推广应用的安全性证明材料等。目前在美国针对转基因的研发和推广有三道安全防线,分别由农业部、环境部及食品药品监管局进行把关。进入21世纪以来,美国联邦法院曾两次废除美国农业部批准的生物工程农作物种植的指令,第一次是于2007年禁止了孟山都公司培育的抗草甘膦苜蓿的推广,第二次是于2010年对美国农业部批准种植转基因甜菜苗的行为发出了禁令,主要都是基于美国农业部未对转基因植物的环境影响进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