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转基因动物专利的实质要件

论转基因动物专利的实质要件

王江江

目前,我国法律对转基因动物专利保护的态度是其属于动物品种的范畴,不能授予专利权予以保护,但转基因动物的生产方法可以申请方法专利。这样做的不足之处在于,方法专利的保护范围被限定于特定的转基因动物个体,而转基因动物是一种能够自我复制的生命体,导致保护范围过窄,[1]不利于转基因动物培育者利益的保护。(https://www.daowen.com)

一味地保守拒绝很容易,而真正利用好专利制度却实属不易。专利制度对创新的激励作用不言而喻,其对转基因动物研究及其产业化发展的促进作用不可忽视。转基因动物专利实质要件的审查是转基因动物专利保护的重要内容之一,本研究的主要目的就在于尝试从转基因动物专利的实质要件出发,着重讨论作为专利保护的转基因动物在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判断方面应当注意的问题,为今后研究转基因动物专利保护提供不同的讨论视角和知识储备,为将转基因动物纳入专利保护提供实践层面的启示,进而加快我国将转基因动物纳入专利保护范围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