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制度不完善

(三)配套制度不完善

“博拉例外”制度引入中国已有六年之久,但至今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出台,药监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国家机关也未随之有相应的变化。药监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国家机关是医疗行业的国家执行监督机关,承担药品申报审批、专利注册等方面的职能。如果相关机关没有与“博拉例外”条款相匹配的规定,即便该制度已写入我国《专利法》,它在我国的实施也会困难重重。(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