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韵”
“韵”,又作“韻”,《说文解字》释曰:“和也,从音员声,裴光远云:古与均同。”声音和曰“韵”,“韵”是又一个表述听觉美之词。在诗文中用韵,远古先人早在实践之中,《易》之卦爻辞就多有韵语,如“其亡其亡,系于苞桑”(《否·九五》),“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讼·九二》),虽不知古音读法如何,但今天读来还颇有韵味。“《诗》三百”更是普遍用韵,不必细举。西汉之前,对诗文只言“音”不言“韵”,音乐作用于人的听觉,东汉蔡邕在《琴赋》中用了“韵”字:“繁弦既抑,雅韵复扬。”声音之美,用“韵”来描述。晋代葛洪《抱朴子》中,将视觉美之“悦情”与听觉美的“快耳”并提:
妍姿媚貌,形色不齐,而悦情可均;丝竹金石,五声诡韵,而快耳不异。(《抱朴子·博喻》)
这是分别言形色之美与音乐之美。此后的诗文作品中,描述大自然的音响和人的乐器演奏与歌唱,凡和谐动听的声音,多以“韵”拟之,如南朝谢庄《月赋》描写月夜闻风吹篁竹之声:“若乃凉夜自凄,风篁成韵。”用“韵”代称诗文,则迟至陆机《文赋》:“收百世之阙文,采千载之遗韵。”前者指散体文章,后者指韵体之诗、赋等。魏晋而后,人们的文体意识愈益明确,“无韵者,‘笔’也;有韵者,‘文’也”。于是对有韵之文的音乐美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南朝宋齐时代的沈约与周颐等诗人,创造了一种新诗体,后人称之“永明体”(“永明”是齐武帝萧赜的年号,483—493年),这种诗体“皆用宫商,以平上去入为四声,以此制韵,不可增减”(《南齐书·陆厥传》)。沈约在《宋书·谢灵运传论》阐其要旨曰:
夫五色相宣,八音协畅,由乎玄黄律吕,各适物宜,欲使宫羽相变,低昂互节,若前有浮声,则后须切响。一简之内,音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悉异,妙达此旨,始可言文。
这就是中国韵文史上著名的“声律”说。“音韵尽殊”,指五言诗的一句五字,前四字不得与最后押韵的字犯同韵,相互之间也不得用同韵字,充分体现“和而不同”之听觉美,但从全篇而言,则是偶句之间对应押韵,刘勰在《文心雕龙·声律》对“韵”下了一个定义:
异音相从谓之和,同声相应谓之韵。
这个定义,至今依然适应。他认为用韵并不是一件难事,难的是整体的音韵和谐:“韵气一定,故余声易遣;和声抑扬,故遗响难契。属笔易巧,选和至难,掇文难精,而作韵甚易。”押韵确属于“形而下”之功,而“和”,则有“形而上”之“遗响”,押韵的目的与美感的获得,正是促成“异音”与“同声”之“和”,《文心雕龙·丽辞》中他说的“丽句与深采并流,偶意共逸韵俱发”,“逸”有超众脱俗、清雅非常之义,则“韵”之美,通过听觉接受向内心的感受转化,便有兴高意远的愉悦。
“韵”既作为声律美,听觉美的一个表述词,但中国人的通感能力实在不凡,如视觉美、味觉美向心觉美转化一样,“韵”也很快或说几乎同时向内心感觉之美转换,与陆机差不多同时代的葛洪,在《抱朴子·刺骄》就用“韵”来描述人物的气概风度:所谓“量逸韵远”,那就不是凭听觉而是凭观人品人者的内心去感受了。东晋王坦之《答谢安书》中谓“人之体韵,犹器之方圆”,又将用于品人之“韵”拟形化。人之有风度、有气概、有精神,都是从内到外种种有形无形的优点和合而成,“韵”是个软性词,似乎都可以接受容纳,于是,“风韵”“气韵”“神韵”等新的审美术语出现。南朝宋之刘义庆撰《世说新语》,记述晋时士大夫言行,便运用了这些审美术语,撮数例如下:
若夫伟人巨器,量逸韵远,高蹈独往,萧然自得。
卫(君长)风韵虽不及卿(孙兴公),诸人倾倒处亦不近。(《赏誉》)(注:括号中人名为笔者所加,下同。)
阮浑长成,风气韵度似父。(《任诞》)
爱乔(冀州刺史杨淮之子杨乔)之有高韵。(《品藻》)
时人道阮思旷,骨气不及右军,简秀不如真长,韶韵不如仲祖,思致不如渊源,而兼诸人之美。(《品藻》)
南朝的文章中,亦是如此品描人物,宋顺帝刘準称赏其臣王敬弘曰:“神韵冲简,识宇标骏。”(《全宋文》卷一,《诏谥王敬弘》)梁元帝萧绎在《金楼子·后记》中记宣修容相静顺王:“行步向前,气韵殊下。”又《杂记》上记孔翁归:“好饮酒,气韵标达。”以“韵”品人,皆是对人的综合审视,视内美之气质情性与外在的气概风度兼及形色而统言之,即对多种审美要素的综合审视。(https://www.daowen.com)
如前所言“章”字亦有色彩之义,“韵”由品人向造型艺术迈进,绘画作品以人物为对象,画家与品画家也以无形之“韵”作为绘画的美学追求与品画的审美标准。最先将“韵”引入画论的南朝齐代的谢赫,他的《图绘六法》第一大法便是:“气韵,生动是也。”在《古画品录》中屡用“韵”品评具体的画家和作品:
评陆绥:“体韵遒举,风采飘然,一点一拂,动笔皆奇。”
评张墨、荀勖:“风范气韵,极妙参神。”
评顾骏之:“神韵气力,不逮前贤。”
评毛惠远:“力遒韵雅,超迈绝伦。”
评戴逵:“情韵连绵,风趣巧拔。”
钱锺书先生在《管锥编》中说:“谈艺之拈‘神韵’,实自赫始,品画言‘神韵’,盖远在诗之先。”(第四册一八九《全齐文》卷)。谢赫品画之“气”“神”“体”“情”诸“韵”说,其审美本体是“神”“生气”,而美感表征是“生动”,其画面表现应是人物的动态感,线条的节奏感,色彩的和谐感。后世的绘画受此影响很大,从唐代的张彦远到宋代的郭若虚,直至明清画论家,对“气韵”发挥尤多,本书下篇论绘画美时再详述。
当“韵”再回到诗文理论时,也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即有形迹之“押韵”反成为一般知识而不屑多谈,受绘画理论的启发,赋予了“韵”更丰富的美学内涵。首先将“韵”在诗文理论中大作“形而上”发挥的是北宋的范温,他有一篇可称之《韵论》的文章[2],文中陈述了“韵”的发展历史:“自三代秦汉,非声不言韵;舍声言韵,自晋人始;唐人言韵者,亦不多见,惟论书画者颇及之。至近代先达,始推尊之以为极致,凡事既尽其美,必有其韵,韵苟不胜,亦亡其美。”“韵”不与“声”关联之后,到底为何物:
夫书画文章,盖一理也。然而巧,吾知其为巧;奇,吾知其为奇;布置开阖,皆有法度;高妙古淡,亦可指陈。独韵者,果何形貌耶?
在文中,与范温对话者是王定观,王分别提出“不俗”“潇洒”“生动”等为“韵”之形貌,范氏一一否定,也不同意“清”与“神”是“韵”的美感特征:“潇洒者,清也,清乃一长,安得为尽美之韵乎?”“夫生动者,是得其神;曰神则尽之,不必谓之韵也。”这就是说,他所言诗文之“韵”不可等同于绘画之韵,由此,专言“文章之韵”曰:
且以文章言之,有巧丽,有雄伟,有奇,有巧,有典,有富,有深,有稳,有清,有古。有此一者,则可以立于世而成名矣;然而一不备焉,不足以为韵;众善皆备而露才用长,亦不足以为韵。必也备众善而自韬晦,行于简易闲淡之中,而有深远无穷之味,观于世俗,若出寻常,至于识者遇之,则暗然心服,油然神会。测之而益深,究之而益来,其是之谓矣。其次,一长有余,亦足以为韵;故巧丽者发乎于平淡,奇伟有余者行之于简易,如此之类是也。
这段记述有三层意思:(一)言“韵”美发生的根本,文章有各种各样美的形态,若是种种美(“众善”)皆具备,为争美斗妍而显露出逞气用才的痕迹,不能说有“韵”,当然,如果一种也不具备,则不可言“韵”。(二)各种美的元素不自显其美(“自韬晦”),而是相互融会于“简易闲淡之中”,即合众美于一而外现无炫耀之状,使识者感到内美无穷。此即发挥“韵”为“和”之美的初义。(三)只要“一长有余”,即两种美感形态互生、融合、转换,亦可发生美之“韵”。此三者,他举例作证:左丘明、司马迁、班固之文章,“意多语简,行于平夷,不自矜炫,故韵自胜”;魏至南朝“曹、刘、沈、谢、徐、庾诸人,割据一奇,臻于极致,尽发其美,无复余蕴”,难以用“韵”品之;“备众善而自韬晦者”,唯陶渊明可称:“惟陶彭泽体兼众妙,不露锋芒,故曰质而实绮,臞而实腴,初若散缓不收,反复观之。乃得其奇处;夫绮而腴,与其奇处,韵之所从生,行乎质而臞,而又若散缓不收者,韵于是乎成。”范温心目中的“韵”到底如何定义?其实他的定义很简洁,归纳为一句话:“有余意谓之韵。”王定观立即应曰:“余得之矣!盖闻之撞钟,大声已去,余音复来,悠扬宛转,声外之音,其是之谓矣。”范温说他“得其梗概而未得其详”,你知道“韵恶从生”吗?自答曰:“盖生于有余。”其实,回到听觉感受,如闻钟声,更能直觉体悟韵“生于有余”的奥妙,而与南朝钟嵘《诗品》说“有滋味”的诗是“文已尽而意有余”契合了。
这一层次的“韵”之美,在绘画、书法,尤其在诗之域,还有各种发挥,容后再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