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之“真”
当“真”之“诚”“信”“情”“实”等义已广泛流传之后,《庄子》一书中大量出现“真”字,庄周及其后学赋予道家之“真”以完整的意义。
《庄子·养生主》讲了这么一个故事:老子死了,老子的朋友秦失去吊唁,秦失“三号而出”,没有更多哀痛的表示,老子的弟子问他:你不是他的朋友吗?怎么能这样吊唁?秦失说,人的生和死,都是自然而然的事,是顺天安时的“来”和“去”,有什么必要过多地哀哭呢?像那样哭丧的人:“有老者哭之,如哭其子;少者哭之,如哭其母。彼其所以会之,必有不蕲言而言,不蕲哭而哭者,是遁天倍情,忘其所受。”此所谓“遁天倍(背)情”,是指那些哭丧人中,有不想吊唁而来吊唁的,不想哭而哭的,这是失去人的天性,违背生命真实的表现。秦失将“情”与“天”对举,“倍(背)情”即是“失真”,也就是指背离了人有生必有死之客观必然性,无视世界上万事万物发展规律之“真”。庄子常常以合于“天道”、顺乎自然发展的规律为“真”为“情”,如《庄子·大宗师》说:“人之有所不得与,皆物之情也”“若夫藏天下于天下而不得所遁,是恒物之大情也”,“情”皆指事物本质的“真”。
通观《庄子》,其“真”可析为三个层面。
第一,“真”具有先天之质,非人为所能成。
真者,所以受于天也,自然不可易也。(《庄子·渔父》)
他承老子“道之惟物……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而发挥,“真”是“道”最重要的属性,或说“道”的核心与灵魂就是“真”。
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庄子·大宗师》)
这就是说,“道”没有形状让人们觉察它的存在,但它永远真实可信地存在,因为有了它才有整个世界。庄子们将“真”纳入“道”的境界,“道”的境界也就是“真”的境界,这样“真”的本义就大大地提升了。在《庄子·齐物论》中还赋予它特别的名号—“真宰”“真君”。
若有真宰,而特不得其眹。可行己信,而不见其形,有情而无形。……如求得其情与不得,无益损乎其真。(https://www.daowen.com)
“真”不能以有形无形来感觉,而是以你自己感到可信不可信来判断,如果你想求得其真而没有得到那种“真宰”的感觉,对于“真宰”的存在无所益也无所损。
第二,“真”是知乎“天道”心怀“真宰”的人能臻至的一种人生最高境界,进入了这种境界的人就是“真人”。庄子列述了“真人”四大特征:一是“不逆寡,不雄成,不谟士”,即不去挽救已失败的事,也不力求成功,不对任何事物作个人的考虑;“登高不栗,入水不濡,入火不热”,忘怀于物,超然世外,精神与肉体都有无限的自由。二是“其寝不梦,其觉无忧,其食不甘,其息深深”。他在生活中无欲无嗜,唯有天然的本能在支配自己。三是“不知说(悦)生,不知恶死。其出不诉,其人不距。翛然而往,翛然而来而已矣”,即是说他不计较生死祸福,淡漠于人情世俗,他的生命形体随天道变化而自然地变化,其生命的存在状态与形象是:“其心志,其容寂,其颡
。凄然似秋,暖然似春,喜怒通四时,与物有宜而莫知其极。”四是“其状义而不朋,若不足而不承;与乎其觚而不坚也,张乎其虚而不华也……”。讲的是“真人”与天合一,“天与人不相胜”的纯真之状:他是与人合得来,但不与人结为朋党;自己好像有不足之处,但无须接受外来的补足;他处世有棱有角,但又不是坚硬不化;胸怀若虚谷之广,却不浮华长扬。……(《庄子·大宗师》)庄子(或是其后学)后来又在《庄子·刻意》篇中对四大特征作了一个更简洁的概括:“能体纯素,谓之真人”。应该说,庄子心目中的“真人”,是能以“道”为本体的人典型的理想的生命状态,不能与以后道教的所谓“真人”即“仙人”混为一谈,《庄子》中使用“真”字的初义、本义,皆与“仙人变形而升天”无涉。
第三,“真在内者,神动于外”。晚唐司空图《二十四诗品·雄浑》前四句是:“大用外腓,真体内充。返虚入浑,积健为雄。”他实是据庄子的理论而发挥的,如果说“真受于天”及所谓“真人”云云还属抽象的话,那么《庄子·渔父》篇描写孔子在杏坛“弦歌鼓琴”时,一位普通渔父所发的关于“真能动人”之教则足以振聋发聩。这位渔父说,你孔夫子奔波一生,“苦心劳形以危其真”,不如退而“谨修而身,慎守其真,还以物与人,则无所累矣”。孔子愀然而问:“何谓真?”这位渔父谈不出什么抽象道理,却说得很实在:
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故强哭者,虽悲不哀;强怒者,虽严不威;强亲者,虽笑不和。真悲无声而哀,真怒未发而威,真亲未笑而和。真在内者,神动于外,是所以贵真也。
这当然是庄子或他的学生借渔父之口谈什么是“真”,他们将老子所言“精”与儒家所言“诚”,合而称“真”者之“至”,这就确定了“真”的核心内涵;而以“强哭”“强怒”“强亲”与“真悲”“真怒”“真亲”对照而言,果然是“情伪”之异昭然而明矣!那位聪明的渔父,继续就人的感情状态如何是“真”而议:
其用于人理也,事亲则慈孝,事君则忠贞,饮酒则欢乐,处丧则悲哀。忠贞以功为主,饮酒以乐为主,处丧以哀为主,事亲以适为主。功成之美,无一其迹矣;……礼者,世俗之所为也;真者,所以要受于天也,自然不可易也。
就“人理”来说,你遇到什么样的人,遇到什么样的事,该有什么样的心意与感情,便表达出什么样的心意与感情,如饮酒有快乐,丧亲有悲哀,不应有任何限制(“饮酒以乐,不选其具;处丧以哀,无问其礼”),自然而然地不受任何世俗约束而尽情表达,这就是真情的表达。大凡是“神动于外”的真情表达,其高度的完美状态,便是没有任何有意而为的痕迹。渔父又向孔子发出挑战性批评:“圣人法天贵真,不拘于俗,愚者反此。”请注意,他又提出了一个与“真”对峙的观念—“俗”。所谓“俗”,就是不能效法自然而纠缠迁就于人事,受庸庸碌碌的世俗影响变真为伪,你孔丘就是一个大俗人:“子之蚤(通“早”)湛(耽、沉、溺)于人伪而晚闻大道也”。
更值得注意的是,在渔父的话中,还提出了一个与“真”相应的观念—“神”。“神动于外”指的是人外现的神采风貌,如“真悲”“真怒”“真亲”,便分别以“无声而哀”“未发而威”“未笑而和”等不同的神色与情绪状态而表现于外,及至达到“功成之美,无一其迹”—这便是“神”!《庄子》的作者们可能尚未自觉意识到,这是一个极富开发意义的美学命题,下一节在谈到《二十四诗品》时笔者当联系到“真力弥满,万象在旁”“是有真迹,如不可知”,续《庄子》的未尽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