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丑”(醜)
繁体“醜”,《说文》从“鬼”部,释云:“可恶也,从鬼、酉声。”段玉裁注云:“非真鬼也。”“以可恶故从鬼。”《释名·释言语》则云:“醜,臭也,臭秽如也。”但从本字构成看,“酉”与“酒”有关,许慎释“酉”是“就也,八月黍成,可为酎酒。”又释“酒”曰:“就也,所以就人性之善恶,从水从酉。”酒可测人性之善恶,而今犹谓“酒后吐真言”,内心或善或恶之意,因酒可以使人昏昏,陷入失去自觉意识的状态,便会自然地流露出来。因此,“醜”,直观判断有“酒鬼”之义,酒鬼的形态是丑的,但他无心为丑,不能谓“恶”,只是令人厌恶而已。《淮南子·原道训》谈到,有的人“陈酒行觞,夜以继日”,若“罢酒彻乐,而心忽有所丧,怅然吾有所亡”,他们嗜酒如命,是“不以内乐外,而以外乐内,乐作而喜,曲终而悲”,悲喜不可自制,于是,“精神乱营,不得须臾平”,实际上是陷入了一种精神狂乱状态。对于精神错乱的狂者,该文有如下一段描述:
今夫狂者之不能避水火之难而越沟渎之险者,岂无神形气志哉?然而用之异也。失其所守之位而离其外内之舍,是故举错不能当,动静不能平,终身运枯形于连嵝列埒之门,而
蹈于污壑阱陷之中,虽生俱与人钧,然而不免为人戳笑者。何也?形神俱失也。(https://www.daowen.com)
此“狂者”颇有点像酒鬼之态。“形神俱失”,其态必丑,“醜”之本义,或可据此。同时也说了,这种丑态的造成是“失其所守之位而离其外内之舍”,“所守之位”指的是心,心是“神之精舍”,因此,这种丑态不是有心造成的,不可等同于“有心而恶”之丑,可谓之“过”。
“丑”在不同的语境中,当然还有其他意义,《易传》之爻象象辞中,如《观》六三:“窥观,女贞。亦可丑也。”意为暗中偷偷地窥视自己意中的情人,可羞啊。《大过》九五:“‘枯阳生华’,何可久也?‘老妇士夫’,亦可丑也。”意为枯槁了的杨树又开了花,哪能开得久长呢?老太婆嫁个年轻丈夫,是令人感到可羞的事。两处言“丑”,都有“羞耻”“惭愧”之义,犹今之口语“羞煞人”“丑死人”。“丑”还有“同类”“相类”之义,如《渐》九三:“‘夫征不复’,离群丑也。”意为出征的士卒远离他的同类,“丑”通“俦”。与此相关,还有“比”之义,《礼记·学记》有:“古之学者,比物丑类。”注:“以事相况而为之,丑,犹比也。”“丑”之义,远比“恶”之义复杂。当然,其主要者还是人或动物、事物的外部形状,观之者会产生一种厌恶感,与美人美物使观之者产生愉悦感,迥然有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