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孙中山
近代伟大的民主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也有过与医药广告打交道的经历。
孙中山早年毕业于医学院,毕业后曾一度从事过医生职业,在广州的《中西日报》就曾经刊登过广告,称“大医生孙君逸仙来省济世……先生素以济人利物为心”云云。他还曾经做过广告中某医生的介绍人,如1918年6月1日,《旅沪广东中华基督教会月报》上刊登过“介绍李瑞生牙科医士”的广告,广告中声称该医生曾留学日本东京齿科医学专门学校,曾在广州开设过诊所,现在来上海,在北四川路开设门诊云云。这段广告的落款中,就包括有孙中山、胡汉民、汪精卫等人。孙中山先生虽然是西医出身,但也曾赞美来自温州的中医章来峰:“章君来峰,浙之东瓯人,精岐黄术,已易二十寒暑,济人无算……”
孙中山早年游历日本时,曾与日本的安住大药房的相关人士有过交往,被热情接待过,故孙中山曾题写“博爱”两字相赠。中华民国成立之后,1913年5月20日,上海《时报》上刊登了安住大药房的广告,上有孙中山标准照和手迹,借以推销药房销售的驱蚊香、灭臭虫药等(图40)。同年7月1日,安住大药房又在《申报》上以“恭祝中华民国成立”的名义,刊登广告,并登出了孙中山先生为安住大药房亲笔书写的“博爱”和胡玉英所写的“效力卓绝”的题字。广告正上方,还刊登了中华民国黎元洪副总统的照片。据说这是因为安住大药房曾赠送药物给黎元洪的军队,所以黎元洪赠送其照片留念。后来,这一广告接连出现在《新闻报》《民权报》等其他报纸上,安住大药房由此大大提升了该产品的知名度(图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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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0 安住大药房在《时报》的广告

图41 安住大药房在《新闻报》上的广告
由于孙中山在国民心中威望极高,1925年孙先生去世之后,许多商家纷纷借用中山先生的名字、别号、遗像等进行广告宣传,一方面是为了表达敬仰之心,另一方面则有通过中山先生之威望来帮助推销商品的考虑。一时间社会上出现了许多打着孙中山先生的广告和产品。由于当时相关法规还不成熟,因此,这样的做法还谈不上违反法律,但是无疑损害了孙中山的形象,也由此引发了社会大众的强烈不满。许多社会各阶层人士纷纷呼吁,要求制定相应的法规,保护孙总理的国父权威形象不受侵犯。因此,1928年国民政府颁布指令要求,“除经总理生前特别允许,得有特别状外,所有新案一律批驳不准”。后来在1930年颁布的《商标法》中,将相同于总理遗像、姓名、别号的限制用法律形式予以保障,充分显示了商标管理中对国家权威、国家形象的维护。即使是之前已经核准注册的,如上海三兴烟草公司的“孙文”牌、“中山”牌商标,也都严令限期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