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脊柱恶性肿瘤内科治疗原则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第1节 脊柱恶性肿瘤内科治疗原则

一、 脊柱恶性肿瘤内科治疗总论

手术治疗仍是当前绝大多数脊柱原发恶性肿瘤的主要治疗方式的观点是目前国内外专家的共识,但浆细胞性骨髓瘤和恶性淋巴瘤则以内科治疗为主要治疗方式,脊柱转移性肿瘤则更强调多学科综合治疗模式(图11-1),其中内科治疗是脊柱恶性肿瘤综合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化学治疗(化疗)、内分泌治疗、分子靶向治疗和生物治疗等 手段。

(一) 化学治疗

化疗目前仍是恶性肿瘤最重要的内科治疗手段,可分为新辅助化疗、辅助化疗、姑息性化疗,给药途径分为口服化疗、静脉化疗、动脉栓塞灌注化 疗等。

图示

图11-1 脊柱肿瘤规范化诊疗流程

1. 新辅助化疗 又称诱导化疗,是指手术或放疗前进行的化疗,主要包括静脉化疗和动脉灌注化疗,可以单药也可以联合化疗。主要优点:① 杀灭血液循环中可能存在的微小转移灶,减少术后远处转移的概率;② 测定肿瘤细胞坏死率,了解其对化疗的敏感性,为术后化疗方案的选择提供依据; ③ 缩小局部病灶,降低肿瘤负荷,提高肿瘤完整手术切除率。

能够一期完整手术切除的脊柱恶性肿瘤不常规推荐新辅助化疗,但对于预计一期手术切除困难或无法获得R0切除,且对放、化疗敏感的肿瘤,如骨肉瘤、Ewing肉瘤/原始神经外胚层肿瘤、未分化多形性肉瘤等,推荐新辅助化疗(全身化疗±动脉栓塞灌注化疗)±局部放疗。对于病理高级别、早期容易远处转移、术后局部复发肿瘤患者,无论是否能够一期完整手术切除肿瘤,均推荐术前全身化疗,以降低术后肿瘤复发和远处转移率。

2. 辅助化疗 是指手术或放疗后进行的化疗,主要是静脉化疗,也有口服化疗,可以单药也可以联合化疗。辅助化疗具有消灭亚临床病灶、减少或推迟局部复发和远处转移、提高生存率和延长总生存期的作用。对于病理高级别、肿瘤负荷大、年龄<35岁、容易远处转移、对化疗较为敏感的肿瘤,如骨肉瘤、Ewing肉瘤/原始神经外胚层肿瘤、未分化多形性肉瘤、去分化软骨肉瘤等,推荐术后辅助化疗。手术无法达到安全外科边界或者R0切除者,建议再次手术争取广泛切除,如果无法再次手术或患者拒绝手术,推荐术后放疗±化疗。局部复发或转移瘤手术切除后建议术后辅助放、化疗。

3. 根治性化疗 指可以通过细胞毒药物治愈恶性肿瘤的治疗。能够通过化疗根治的主要是化疗敏感型肿瘤,如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恶性淋巴瘤、恶性葡萄胎、绒癌、睾丸精原细胞瘤等。一般包括诱导缓解、强化治疗和巩固治疗三个阶段。此类肿瘤侵犯脊柱或出现脊柱骨转移,化疗是主要根治手段,必要时合用局部放疗。

4. 姑息性化疗 对于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脊柱恶性肿瘤,积极有效的姑息性化疗有利于减轻症状、延长生存期和提高生活质量。姑息化疗需要充分权衡利弊,对于年老体衰、一般状况欠佳、多线化疗失败,已经证明很难从化疗中获益、预计生存期<3个月的患者,不推荐继续化疗,否则无法体现姑息舒缓治疗的目的,不仅无法延长生存期,还可能进一步增加患者痛苦,降低生活质量,甚至缩短生存期。

(二) 内分泌治疗

某些恶性肿瘤的发生、发展与一种或数种激素有一定的依赖关系,被称为激素依赖性肿瘤,其多为内分泌器官肿瘤,如卵巢癌、甲状腺癌等;或为激素靶器官肿瘤,如乳腺癌、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等。内分泌治疗的原理就是通过各种方法阻断激素对肿瘤的作用,使激素依赖性肿瘤的生长逐渐被抑制直至死亡。其中,乳腺癌、前列腺癌、甲状腺癌内分泌治疗疗效较好,子宫内膜癌、卵巢癌有一定的疗效。

内分泌治疗的主要手段可分为以下四大类:

1. 消除激素治疗 以往多通过手术、放疗手段切除或破坏卵巢、睾丸、肾上腺、脑垂体等以减少性激素产生,达到治疗乳腺癌、前列腺癌的目的。近年来随着芳香化酶抑制剂、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类似物等新药的相继问世,药物性肾上腺切除、药物去势等可逆性治疗逐步取代了手术、放疗等不可逆性破坏治疗在内分泌治疗中的地位。

2. 激素竞争治疗 将与激素结构相同或相似的外源性药物去与激素竞争肿瘤细胞上相应受体,使激素无法与受体结合发挥相应的作用,抑制肿瘤的生长。他莫昔芬(三苯氧胺)、托瑞米芬治疗乳腺癌,氟他胺、比卡鲁胺治疗前列腺癌均属于此类 治疗。

3. 抗激素治疗 外源性给予与肿瘤生长依赖激素相拮抗的其他激素,达到抑制肿瘤生长的目的。雄激素治疗乳腺癌,雌激素治疗前列腺癌均属于此类治疗。

4. 反馈抑制激素治疗 给予大剂量与目标激素相同的外源性激素,使肿瘤细胞的受体达到饱和状态,并通过人体内分泌系统的反馈性抑制机制,减少目标激素的产生。雌激素、孕激素治疗乳腺癌,雄激素、孕激素治疗前列腺癌,甲状腺素治疗甲状腺癌等均属于此类。

内分泌治疗一般不与化疗同时使用,但可以与放疗、分子靶向治疗等合用,用药方便,适合长期、居家治疗,不良反应较化疗轻,患者耐受性好,在肿瘤的新辅助治疗、辅助治疗、姑息治疗中发挥重要作用。此外,激素在缓解疼痛、改善食欲、减轻放疗与化疗不良反应、纠正恶病质、提高生活质量等方面均有一定的效果,成为肿瘤内科治疗重要的手段之一。

(三) 生物治疗

肿瘤的生物治疗是通过生物制剂调动肿瘤患者自身防御机制,激发机体自身的免疫保护作用,增强免疫系统的能力,从而达到抑制或阻止肿瘤生长、转移和复发目的的一种治疗方法,对手术或放、化疗后的患者能消除残留的微小转移灶,防止肿瘤复发,提高机体免疫力。其主要抗肿瘤机制包括:① 增强宿主的防御机制效应,使荷瘤宿主的免疫抑制得以改善,从而提高对肿瘤的免疫应答能力;② 给予天然或基因重组的生物活性物质,以增强宿主的防御机制;③ 修饰肿瘤细胞,诱导强烈的宿主反应;④ 促进肿瘤细胞的分化、成熟,使之正常化;⑤ 减轻放疗、化疗的不良反应,增强宿主的耐受力。

淋巴因子/细胞因子技术、免疫细胞继承性输注技术、单克隆抗体及其偶联物技术、肿瘤疫苗技术和基因治疗技术是五大生物治疗技术。因此,广义的现代肿瘤生物治疗主要包括体细胞与细胞因子治疗、分子靶向治疗、肿瘤疫苗治疗、生物导向治疗、基因治疗和生物化疗等内容,目前已成为继手术、放疗、化疗之后恶性肿瘤的第四大治疗手段。

表11—1 免疫治疗方法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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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临床上狭义的肿瘤生物治疗一般是指免疫治疗,开展最广泛、疗效最确切的是非特异性主动免疫治疗,主要包括免疫刺激剂、细胞因子治疗和过继免疫治疗(表11-1)。细胞因子治疗目前仍然是临床上使用最广泛的生物治疗,主要用于肾癌、恶性黑色素瘤、慢性粒细胞白血病、低度恶性非霍奇金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等恶性肿瘤以及癌性体腔积液的治疗。现已有50余种细胞因子被分离出来,被美国国家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批准用于临床的有7种(见表11-2)。

在肿瘤细胞因子治疗方法中,干扰素(IFN)是应用最早、最多、最广,疗效最为肯定的一种细胞因子类群。IFN-α是第一个用于临床的重组基因细胞因子,1986年被美国FDA正式批准用于临床。IFN-α临床疗效最突出的是治疗毛细胞白血病,有效率高达80%~90%,迄今尚未发现比IFN治疗效果更好的药物,其对不适宜骨髓移植的慢性粒细胞白血病也是最有效的药物之一。目前临床上也常用于肾癌、恶性黑色素瘤、Kaposi肉瘤、低度恶性非霍奇金淋巴瘤和多发性骨髓瘤的治疗。IFN治疗的不良反应主要有流感样症状、皮疹、胃肠道反应、肝功能异常、神经症状、慢性疲劳和高剂量依赖性等。

表11—2 FDA批准临床使用的细胞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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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2是另一个临床上最广泛使用的细胞因子,是由淋巴细胞、巨噬细胞等产生,刺激T、B淋巴细胞及免疫效应细胞的增殖、分化的淋巴因子,具有多种生物学活性,在免疫调节中起重要作用。IL-2单独或与被动过继免疫治疗联合应用治疗肾细胞癌和恶性黑色素瘤效果较好,有效率为20%左右,其中高剂量IL-2治疗晚期肾癌(透明细胞为主型)比低剂量有更好的缓解率,部分患者甚至可以达到完全缓解。这是文献报道的唯一可使肿瘤达到持续消退的药物。尽管高剂量IL-2治疗晚期肾癌的疗效优于低剂量,但在恶性黑色素瘤和其他肿瘤治疗中未观察到此类现象。因此,不必盲目追求高剂量IL-2进行生物治疗,因为随着用药剂量的逐步增大,寒战、发热、血液学毒性、胃肠道反应、肝肾毒性、心肺毒性及神经毒性等不良反应发生率会明显升高,用药风险显著增加。值得一提的是,IL-2无论是高剂量分次给药还是持续给药,都可能出现毛细血管渗漏综合征(capillary leak syndrome, CLS)并继发水、钠潴留,导致胸腹腔积液、睾丸鞘膜积液、全身水肿、体重增加;同时有效循环血量明显减少,加上全身血管阻力下降,以致血压下降,冠状动脉灌流不足,心肌缺血、水肿,引起心脏、肾脏功能损害。毛细血管通透性增加、输液量过多以及心功能衰竭导致肺水肿或呼吸窘迫综合征,出现呼吸困难等不良反应。

由此可见,肿瘤生物治疗也并非适用于所有恶性肿瘤患者,主要禁忌证如下:① 怀孕或哺乳期妇女;② 器官移植后使用免疫抑制剂抗排斥反应的患者;③ 严重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④ 存在不可控制的感染性疾病;⑤ 对生物制剂过敏者;⑥ T细胞淋巴瘤患者。

(四) 分子靶向治疗

肿瘤分子靶向治疗是肿瘤生物治疗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指在肿瘤分子生物学基础上利用肿瘤组织或细胞所具有的特异性结构分子作为靶点,使用某些能与这些靶分子特异结合的抗体、配体等,达到直接治疗或导向治疗目的的一大类治疗手段。分子靶向治疗实际上属于病理生理治疗,也就是封闭肿瘤发展过程中的关键受体和纠正其病理过程。

相对于手术、放疗、化疗三大传统治疗手段,分子靶向治疗是肿瘤靶向治疗中特异性最强的一种,主要针对肿瘤细胞内某一个蛋白质分子、一个核苷酸片段或者一个基因产物进行治疗,具有很好的分子和细胞的选择性,能高效并选择性地杀伤肿瘤细胞,减少对正常组织的损伤。

分子靶向治疗的近期有效率并不突出,往往低于化疗,但疾病控制率或临床获益率更高,无疾病进展生存期和总生存期延长,不良反应小,而且使用灵活方便,特别是小分子酪氨酸激酶抑制剂使用时一般无需住院,可在家长期口服治疗,患者因而生活质量更高,节约了大量医疗资源(表11-3)。

分子靶向治疗的不良反应种类较多,全身各系统都可能涉及,不少反应无法预料且原因不明,尚缺乏有效的防治措施,但一般均为轻到中度,患者耐受性较好,通过减量、暂时停药或进行对症治疗后不良反应一般均可以不同程度好转,不影响继续用药。

表11—3 酪氨酸激酶抑制剂和单克隆抗体的特点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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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脊柱恶性肿瘤内科治疗各论

(一) 脊柱原发恶性肿瘤

目前针对脊柱原发恶性肿瘤是以外科手术为主的多学科综合治疗模式,根据不同肿瘤类型选择不同的治疗模式,强调规范化与个体化治疗相结合,切忌千人一面,完全忽视患者具体情况照抄照搬国内外相关共识与指南进行治疗。

1. 骨肉瘤 脊柱骨肉瘤综合治疗的基本模式 如下:

(1) 低级别骨肉瘤先行广泛切除术,术后病理提示高级别者选择化疗。

(2) 骨膜骨肉瘤推荐术前化疗,之后行广泛切除术,术后病理提示高级别者继续化疗。

(3) 高级别骨肉瘤强烈推荐术前化疗:① 化疗后经评价无法手术切除者选择放、化疗;② 能够广泛切除者中,切缘阳性、化疗反应佳者推荐化疗和局部治疗(手术切除±放疗),切缘阳性、化疗反应不佳者推荐局部治疗(手术切除±放疗)并调整化疗方案;切缘阴性、化疗反应佳者继续化疗;切缘阴性、化疗反应不佳者需要调整化疗方案。(https://www.daowen.com)

(4) 初诊时已出现远处转移者:肺、其他内脏和骨转移灶尽量手术切除,联合全身化疗;无法手术切除者以化疗、放疗或其他局部治疗为主。

(5) 术后复发者:尽量采取化疗±手术切除,对于再次出现复发或疾病进展者,尽量选择再次手术,或参加临床试验,或接受钐-153核素治疗,或姑息性放疗,或最佳支持治疗。

2. Ewing肉瘤家族肿瘤 Ewing肉瘤对放、化疗敏感,手术前后全身多周期化疗是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治疗,一半以上的孤立性脊柱Ewing肉瘤通过全身化疗为主的多学科治疗模式可以取得治愈。单独应用放疗的肿瘤局部控制率为55%~90%,骨外Ewing肉瘤和脊柱原始神经外胚层肿瘤预后略差。

脊柱Ewing肉瘤的综合治疗的基本模式如下:

(1) 术前至少12周联合化疗。

(2) 初治有反应、稳定/改善者:① 广泛切除后切缘阳性者,术后继续化疗序贯放疗或放、化疗;切缘阴性者,术后继续化疗。② 放疗+化疗。③ 部分经选择的患者采取截肢术。

(3) 初治后进展者:为了提高局部控制率或姑息治疗的目的,可以采取放疗±原发肿瘤手术。

3. 未分化多形性肉瘤 高级别未分化多形性肉瘤综合治疗模式和一、二线化疗方案基本参照脊柱成骨肉瘤(表11-4)。

4. 软骨肉瘤 软骨肉瘤通常对放、化疗不敏感,手术切除是最主要的治疗手段。为了降低术后局部复发率,尽量做到全脊椎切除非常必要。传统软骨肉瘤并无标准化疗方案,高级别软骨肉瘤经广泛切除术后出现系统复发时推荐环磷酰胺(CTX)+西罗莫司(sirolimus)方案进行内科治疗;间叶性软骨肉瘤的化疗方案参照Ewing肉瘤,去分化软骨肉瘤的化疗方案参照成骨肉瘤。

5. 恶性骨巨细胞瘤 局部病变首选手术切除,拒绝手术或无法切除的脊柱病变推荐血管栓塞术±地诺单抗±IFN-α,或聚乙二醇干扰素±放疗。初诊时已出现远处转移者,原发肿瘤和转移瘤可以手术者尽量选择手术切除,无法手术者推荐地诺单抗、IFN-α或聚乙二醇干扰素、放疗。

6. 脊索瘤 脊索瘤对放、化疗均不是很敏感,因此,初次手术做到切缘阴性的整块切除/全脊椎切除术对降低术后局部复发率显得至关重要,这也是目前实现肿瘤局部和全身长期控制的唯一有效方法。但是,由于脊索瘤进展比较缓慢,就诊时瘤体通常较大,且多位于上颈椎或骶尾椎区域,常常难以做到整块切除,而只能行病灶内切除术。因此,此类患者需要通过多学科综合治疗以降低局部复发和远处转移率。

表11—4 脊柱原发性骨肿瘤化疗药物与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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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ADM:多柔比星;DDP:顺铂;GEM:吉西化滨;TXT:紫杉特尔;HD-MTX:大剂量甲氨蝶呤;CTX:环磷酰胺;VP-16:依托泊苷;IFO:异环磷酰胺;TPT:拓扑替康;EPI:表柔比星;CBP:卡铂;VCR:长春新碱;CPT-11:伊立替康;TMZ:替莫唑胺。

骶尾部和活动性节段的脊柱脊索瘤推荐广泛切除术,对无法广泛切除、切缘阳性和间室外大肿瘤推荐术后放疗。术后局部复发推荐再次手术切除±放疗±系统治疗,系统复发推荐系统治疗±手术切除±放疗±最佳支持治疗。脊索瘤的系统治疗推荐:① 伊马替尼(imatinib);② 伊马替尼+顺铂(DDP)或西罗莫司;③ 厄洛替尼(erlotinib);④ 舒尼替尼(sunitinib);⑤ 拉帕替尼(lapatinib)[EGFR(+)者]。

(二) 脊柱血液源性肿瘤

1. 骨髓瘤 脊柱骨髓瘤主要分为多发性骨髓瘤(multiple myeloma, MM)及骨孤立性浆细胞瘤(solitary bone plasmacytoma, SBP),两者的治疗流程见图11-2、图11-3。

图示

图11-2 脊柱多发骨髓瘤(MM)治疗流程图

HDT:大剂量药物治疗;ACST:自体干细胞移植;PVA:经皮椎体强化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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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3 脊柱孤立骨髓瘤(SBP)治疗流程图

2. 淋巴瘤 骨原发淋巴瘤(primary lymphoma of bone, PLB)指淋巴细胞在骨组织内恶性克隆增殖,伴或不伴骨皮质受侵袭、软组织内扩展,相关区域淋巴结或远处淋巴转移,内脏组织受累,占淋巴瘤的2%,占骨原发肿瘤发病率3%~7%。2/3患者病理类型为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关节区发病为主(高达20%)。具体治疗内容见P182“恶性淋巴瘤”部分。

(三) 脊柱转移性肿瘤

10%~40%的恶性肿瘤患者会发生脊柱转移,其中10%~20%可产生脊髓压迫症。脊柱转移性肿瘤可有转移部位疼痛、神经损害、病理性骨折及进行性脊柱畸形,需要积极治疗以改善患者的生存 质量。

1. 治疗目标 恶性肿瘤骨转移总体治疗策略是一种以缓解症状,积极防治骨痛、高钙血症、病理性骨折和急性脊髓压迫症等骨相关事件(skeletal related events, SRE),提高患者生活质量,尽量延长总生存期为主要目标的姑息治疗。是否将控制肿瘤进展、延长生存期作为治疗目标,需视病情而定。对于预期抗肿瘤治疗有效的患者,需要根据病情进行合理的抗肿瘤治疗。

2. 治疗方法 骨转移姑息性治疗方案制定的基本原则:明确治疗目标,个体化综合治疗,动态评估病情,及时调整治疗方案。骨转移瘤主要的内科治疗方法有:药物镇痛、双膦酸盐类药物或地诺单抗治疗、化学治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及分子靶向治疗等;其他方法有:手术治疗、放射治疗、核素治疗、椎体成形术、血管介入治疗、射频消融术、对症支持与康复治疗等。缓解恶性肿瘤骨转移病变所导致的症状和并发症、改善生活质量及控制肿瘤病情进展,常常需要接受多学科综合治疗(图11-4)。

(1) 药物镇痛:骨痛是恶性肿瘤骨转移最常见的症状,严重影响患者生活质量和对抗肿瘤治疗的依从性。尽管最佳的治疗癌痛的方法是有效的多学科抗肿瘤治疗,但药物镇痛仍是最基本、最快速、最便捷的癌痛治疗方法。目前临床上主要还是遵循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三阶梯癌痛治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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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4 脊柱转移瘤诊疗模式

(2) 双膦酸盐类药物或地诺单抗:双膦酸盐(bisphosphonates)是一种稳定的焦膦酸盐类似物,可促进成骨细胞分泌骨保护素,并抑制破骨细胞聚集,影响破骨细胞的形成和活化,从而抑制骨吸收,目前是国际上防治骨质疏松、控制恶性肿瘤骨转移引起的高钙血症、骨痛和变形性骨炎的首选药物。地诺单抗(denosumab)是一种人源化的RANKL单克隆抗体,可阻断破骨细胞成熟,能使骨破坏和骨生成之间的比例趋向于平衡。双膦酸盐类药物或地诺单抗有助于延缓骨相关事件的发生,有助于改善骨痛等症状,提高生活质量,是所有多发性骨髓瘤和骨转移瘤患者必须接受的基础治疗。双膦酸盐可减少骨转移发生率,并改善绝经后女性乳腺癌患者的生存质量,但不改善绝经前女性患者的预后。地诺单抗可延缓雄激素抵抗型前列腺癌患者骨转移的发生。从骨转移瘤诊断明确即开始用药,可以持续使用2年以上直至患者无法耐受或一般状况显著下降,对于其治疗最佳持续时间目前还没有形成一致意见。肾功能不全者需要根据肌酐清除率调整药物剂量,严重肾功能减退和低钙血症患者禁用此类药物,有过齿科手术和颌面部放疗史的长期用药患者需要密切监测和防治下颌骨坏死。长期使用此类药物的患者需要定期监测血钙水平,常规补充钙剂和骨化三醇。

(3) 化学治疗:恶性肿瘤出现骨转移已属于晚期肿瘤,以全身治疗为主,而化疗仍是目前最重要的全身治疗手段,根据原发肿瘤的病理类型选择脊柱骨转移瘤的化疗方案。化疗敏感型肿瘤、快速进展期肿瘤、内分泌等其他内科治疗手段失败的肿瘤患者适合选择化疗,化疗能够较为迅速地控制疾病进展;病情稳定后可改为内分泌治疗、生物治疗或分子靶向治疗,以继续巩固治疗。

(4) 生物治疗:生物治疗是肾癌、恶性黑色素瘤、多发性骨髓瘤、恶性淋巴瘤等恶性肿瘤脊柱骨转移多学科综合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联合放、化疗和分子靶向治疗。

(5) 内分泌治疗:内分泌治疗则是激素受体阳性乳腺癌、前列腺癌、子宫内膜癌和甲状腺癌等恶性肿瘤脊柱骨转移多学科综合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单独使用,不与化疗联合,但可以与分子靶向治疗联合使用。

(6) 分子靶向治疗:根据脊柱骨转移瘤的原发肿瘤类型选择分子靶向药物,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与放、化疗及内分泌治疗联合使用,以期进一步提高疗效,延长总生存期。

(四) 并发症的内科治疗

1. 恶性肿瘤骨转移相关性急性脊髓压迫综合征 对于化疗敏感的恶性肿瘤,如恶性淋巴瘤、睾丸精原细胞瘤、胚胎型横纹肌肉瘤、Ewing肉瘤、乳腺癌等继发的脊椎转移,一旦出现急性脊髓压迫症,可优先采取化疗,辅以大剂量脱水、糖皮质激素、药物止痛等措施,具有治疗时间短、起效快的特点,能较快缓解骨痛、减轻脊髓压迫程度,为后续局部治疗如椎板减压术或椎体切除术、放疗等争取时间。

2. 恶性肿瘤骨转移相关性高钙血症 当骨骼中动员出的钙水平超过肾排泄阈值,即血清钙> 2.7 mmol/l(11 mg/dl)时称为高钙血症,血清钙>3.25 mmol/l(13 mg/dl)时称为显著高血钙,血清钙>4.0 mmol/l(16 mg/dl)时称为高血钙危象。

肿瘤性因素导致的高钙血症最多见于多发性骨髓瘤,约占60%,其次是肺癌、乳腺癌、肾癌、头颈部鳞癌、食管癌、甲状腺癌骨转移。临床上轻者有厌食、恶心、呕吐、便秘、疲乏、无力、口渴、多尿、腹痛等,重者有明显脱水、肾功能减退,出现淡漠、嗜睡、幻觉、精神错乱、惊厥、昏迷,还可出现心动过缓、心律失常,严重者危及生命。

抗肿瘤、降血钙、抑制骨吸收为高钙血症的主要治疗原则。各种治疗方法中补钠利尿,使用普卡霉素、降钙素及透析疗法作用快而持续时间短,适用于高血钙危象;双膦酸盐和硝酸镓持续时间较长,可用于慢性高钙血症;多药联合治疗严重高钙血症效果较好。若上述治疗无效或严重危及生命,尤其是高血钙危象时可采取腹膜或血液透析,宜用低钙透析液。

3. 恶性肿瘤相关性骨量流失/骨质疏松 几乎所有的恶性肿瘤都对骨骼有显著的负面影响,而且肿瘤本身是全身和局部骨量流失的主要风险因素,因此,肿瘤患者的骨量流失远远高于普通人群,但与肿瘤类型无关。

恶性肿瘤相关性骨量流失/骨质疏松主要包括恶性肿瘤骨转移相关性骨量流失/骨质疏松和抗肿瘤治疗相关性骨量流失/骨质疏松,是多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① 肿瘤细胞的直接影响,如肿瘤邻近骨受侵、原发性或继发性骨肿瘤;② 抗肿瘤治疗,主要是放疗、化疗和内分泌治疗等。

大多数学者认为骨转移的形成及骨质破坏的发病机制是因为肿瘤细胞转移到骨释放可溶介质,激活破骨细胞与成骨细胞,破骨细胞释放的细胞因子又进一步促进肿瘤细胞分泌骨溶解介质,使骨质吸收增多、骨量丢失而出现骨质疏松。抗肿瘤治疗也与骨密度的变化密切相关,尽管化疗可能对骨的新陈代谢,特别是成骨作用产生直接影响,但是绝经前患者化疗后卵巢功能衰竭才可能是导致骨丢失的主要机制。化疗后患者会出现食欲减退、恶心、呕吐等胃肠道不良反应,导致钙、镁、蛋白质摄入不足导致骨量减少。部分化疗药物如甲氨蝶呤可以抑制蛋白质合成,长期使用容易导致骨代谢异常,骨量减少。化疗药物相关性肝功能损伤导致维生素D缺乏,从而引起骨量减少。肿瘤的内分泌治疗不可避免会出现性腺功能减退,使雌、雄激素缺乏,从而导致骨量减少、骨密度明显下降、骨质疏松风险明显增高。

恶性肿瘤骨转移相关性骨量流失/骨质疏松的治疗常需在局部治疗的同时,根据原发肿瘤采取相应的抗肿瘤治疗,以缓解疼痛、预防病理性骨折及局部病灶的发展,改善全身功能,减少痛苦,提高生存质量为治疗目的。所有接受内分泌治疗的女性乳腺癌和男性前列腺癌患者治疗前都应被告知抗肿瘤治疗可能导致骨量流失、骨质疏松和骨折的风险,需要定期监测骨密度,常规补充钙质、骨化三醇。双膦酸盐和地诺单抗可预防早期乳腺癌应用卵巢抑制或芳香化酶抑制剂以及前列腺癌应用雄激素剥夺治疗引发的骨量丢失,降低骨质疏松和骨折的风险。因此,优化管理恶性肿瘤患者的骨骼健康非常重要,综合的骨骼管理计划必须成为所有肿瘤患者治疗计划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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