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场安全
2026年08月05日
一、现场
安全
在试图接近任何事故现场前,救助人员必须首先考虑自身安全。同时,必须确认现场安全,才能开展救援工作。未接受过培训的人员不应自行尝试救援。一旦在救助过程中负伤,不但不能对伤员进行施救,反而会增加伤员的数量,同时也削弱救援能力。
在高速公路发生车祸时,救助车辆应停泊在事故车辆的后面,使用反光三角架示警,避免后面驶来车辆的无意碰撞(图4-34)。
伤员通常都有外部出血,由于没有办法判断伤病员是否具有潜在传染性,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如对血液或体液进行适当的隔离尤为重要。如果不慎沾染了血液或体液,应立即用肥皂和水冲洗,或者使用消毒液。脱去手套后,也应该用清水和肥皂洗手。

图4-34 正确停泊车辆
除了救助人员的安全,伤员的安全也必须加以考虑。一般来说,应首先把身处险境的伤员转移到安全地带,然后再开始评估和施救。
在凶杀现场,行凶者可能依然在现场逗留,可能再次施暴,对伤员、救助人员或其他人造成伤害。如果怀疑现场存在某种风险或威胁,应该立即撤离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