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舞台而写的“历史”人物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四、为舞台而写的“历史”人物

(一)莎剧中的“历史”是莎士比亚的历史

从《亨利四世》素材来源的“原型故事”得知,尽管剧中有些许真实的英格兰历史,但它展现的主要是莎士比亚取自多部编年史的“杂烩”的“历史”,即莎士比亚的历史。这也是莎士比亚写史剧的惯用技法。随着莎剧逐步成为文学经典,舞台上的“莎史”越来越把史书里的“英史”覆盖和屏蔽掉,致使有些出彩的剧情变成后人难以甄别的“糟糕历史”。

由此,今天的读者切不可把莎士比亚历史剧混同于英格兰历史,更不能以之替代,因为剧中那些“历史”人物,莎士比亚纯为舞台演出而写,且初衷并非要通过舞台讲述历史,而只是拿历史来表演。或许,莎士比亚只为过一段时间便把攒在手里的几张好牌自信地甩到舞台上,既满足观众,还能挣到钱。诚然,有的牌十分精彩,在舞台一亮相便在观众脑子里刻下深深印记,以《亨利四世》为例,无论身上彰显着英格兰民族精神的亨利王子,还是他的对手、“暴脾气”霍茨波,尤其那个“吹牛的军人”大胖子福斯塔夫,戏剧生命力至今不衰!不用说,作为一部戏,《亨利四世》之所以好看,皆因有福斯塔夫这个“幽默”的“老头子”!

从戏剧结构看,亨利王子与福斯塔夫两个人的联手戏,是贯穿、并撑起整个上下篇的重要支点。比较而言,剧名虽题为《亨利四世》,但国王亨利四世在剧中倒似乎是配角。莎士比亚这样写福斯塔夫,今天的观众(也许主要是读者了),可能会觉得纯属天才匠心的神来之笔,除了叹为观止,无话可说。这样想,自然跟后人距离那个时代太过遥远,对产生其剧情关系的历史背景不甚了解有关。

对此,多佛·威尔逊(John Dover Wilson,1881—1969)早在其《福斯塔夫的命运》(The Fortunes of Falstaff)一书中便做了清晰交代:“莎士比亚的《亨利四世》是都铎时代的改编本,这一题材已在英国舞台世代流行很久,直到16世纪上半叶才变成世俗剧。此前,它不过人类得救这一个主题,表现方法有两个:1.叙事的方式,即以奇迹剧的方式表现从创世纪到末日审判的整个救世主题;2.寓言的方式,即以道德剧的方式表现个人灵魂受到世间阴谋和恶魔毒计的残害,徘徊于生死之间,并最终得救。这两种方式在舞台上充分展现邪恶,并昭示人类得救的最高主题:黑暗势力终被光明使者打败。随着时代发展,到了中世纪,宗教剧又添了许多花样,剧情延长、并变得复杂,但发展下去则物极必反。人文主义时代一经来临,都铎王朝初期的道德剧愈发显得冗长、乏味,令人生厌。于是,更短、更轻松的道德插剧取而代之。道德插剧不再把人类总体生活作为描写对象,它重在表现青年人及其常犯的丑行恶习……所有这些……都为莎士比亚提供了写《亨利四世》的模式。哈尔称福斯塔夫为‘恶魔’(奇迹剧中的角色)、‘罪恶’(道德剧中的角色)和‘放荡’(插剧中的角色)……一句话,在福斯塔夫与哈尔的剧情关系里,含着一个历经几个世纪的混合神话。这对于伊丽莎白时代意义深远,后人则无法领会。这也是此剧被误解的原因所在。”

顺便一提,宗教剧乃奇迹剧、神秘剧和道德剧的统称。无论如何,由此不难判定,莎士比亚写福斯塔夫也有一个现成的、拿来即用的“原型模式”。

如今,该怎样赏读《亨利四世》呢?当代莎学家乔纳森·贝特(Jonathan Bate)在为“皇莎版”《莎士比亚全集》里的《亨利四世》上下篇两联剧所写导言中,开篇即说:“《亨利四世》两联剧是莎士比亚将喜剧、历史剧和悲剧融于一体的巅峰之作。作为历史剧,它描画了一幅英格兰全景图,其社会广度胜过以往任何一部历史剧;剧情从宫廷到酒馆,从议事厅到战场,从城市到乡村,从大主教、大法官到妓女、盗贼,应有尽有。作为喜剧,它讲了一个年轻浪子走向成熟改邪归正的故事,还讲了一个老无赖(福斯塔夫)的生存术,他有一整套开玩笑、说大话,不仅有靠自己脑子,还有能叫‘别人的脑子也是因我才有的’的本事。作为悲剧,它展示出一个无法逃避过去的国王缓慢的衰败;一个性急如火的年轻勇士(霍茨波)的突然死亡,这位勇士集荣耀和徒劳无益的英雄主义于一身;还有一位替身父亲(福斯塔夫),他把生父所不能给予的温暖关爱给了王子,最后却被令人心碎地打发掉。”

对于莎士比亚的历史,剧情如何表现呢?乔纳森·贝特指出:“《亨利四世》是一部双重戏,满场都是成对的人物。剧中有两对父子:亨利四世和亨利王子;诺森伯兰和霍茨波。还有一对年轻男主角的替身父亲:约翰·福斯塔夫爵士和大法官。还有多对手足兄弟:哈里亲王和约翰亲王;诺森伯兰和伍斯特;霍茨波和他内弟莫蒂默;沾亲带故的老哥俩儿沙洛和沙伦斯;以及打趣逗乐的江湖兄弟(哈尔在酒店结识的那帮以内德·波恩斯为带头大哥的盟兄弟。)”

事实上,在剧中设置成对人物,是莎士比亚一成不变的戏剧手法,其中最重要(或可说唯一)的原因,绝不在莎士比亚想在艺术上有所突破,而实在是由于舞台狭小。单以1599年落成的环球剧场为例,台上可供表演的空间十分有限。因此,在剧中设计一场又一场成对人物的联手戏或对手戏(甭管他们是否父子、或兄弟、或仇敌),成为常态。换言之,无论在大一点、长一点,还是小一点、短一点的场景,总有两个人或“联手”或“对手”的戏走马灯似地上演,以此推进剧情,并牢牢吸住观众眼球,吊足观众胃口。说穿了,莎剧秘籍只有一条:为舞台而写。

诚然,让人物在舞台上成对出现,只是莎剧之妙的外在形式,驾轻就熟地运用各种显性、隐性对比塑造和刻画人物,才是其内在之堂奥。拿《亨利四世》(上篇)来说,国王与王子、哈尔与福斯塔夫这两对人物的联手戏,同亨利王子和霍茨波这对人物的对手戏,构成了三足鼎立的戏剧结构。此外,纵观上下篇,类似的联手戏很多,对剧情和结构起到不可或缺的承转启合和烘托作用,包括哈尔与波恩斯、伍斯特与弗农、约克大主教与毛伯雷、福斯塔夫与巴道夫、福斯塔夫与老板娘桂克丽、桂克丽与妓女道尔、福斯塔夫与道尔、福斯塔夫与侍童,等等,不一而足。两相比较,对手戏少一些。尽管下篇有两个对手戏:约翰亲王(及威斯特摩兰)与约克大主教、福斯塔夫与大法官,但从整个结构来看,下篇显得比上篇略弱,剧情似也不如上篇精彩。但下篇的戏谑、甚至胡闹场景多过上篇,尤其福斯塔夫一出场就少不了插科打诨,再加上与桂克丽斗嘴、与道尔调情、招募新兵等桥段,使下篇的喜剧效果明显超过上篇。或者说,福斯塔夫在下篇里比上篇更放荡、更贪色、更无赖,也更逗乐、更有趣,同时也使他最后遭弃显得更悲凉。

(二)两个“亨利”:亨利四世与亨利王子

“整个王国如此动荡,满目疮痍。”这是《亨利四世》(上篇)一开场,国王(亨利四世)说的第一句话。为结束内战,不忍再看手足相残,国王决定“立刻征召一支大军”,远征圣地耶路撒冷,“把那些异教徒驱逐”。恰在这时,传来莫蒂默和霍茨波各自所率王军在威尔士和苏格兰边境激战的军情,前者落败被俘,后者刚结束厮杀,胜局已定。远征计划只得取消。

然而,国王始终不忘对外作战这项基本国策,临终前,他一再叮嘱儿子:“我的哈里,你的策略是:叫不安分的人忙于对外作战;在外用兵打仗,可以消除他们对往日的记忆。……这王冠我是怎么弄到手的,啊,上帝,宽恕我;愿它让你安享真正的和平!”可见,国王心里非常清楚,是他不择手段攫取王冠导致了国内叛乱四起。他希望通过儿子合法继承他的王位,使他的攫取变得合法,以实现王国“真正的和平”。说完,当他问明旁边的寝宫是“耶路撒冷厅”,便瞬间宿命地感觉,此处应是他寿终正寝之地:“赞美上帝!——想必我会在这儿结束此生。许多年前曾有预言,说我只要人不在耶路撒冷,就不会死,我还异想天开以为指圣地。——抬我去那间屋;我要死在那儿。/哈里死也要死在那间耶路撒冷。”【4.5(下)】

亨利四世自称“哈里”,他对儿子(威尔士亲王)昵称“哈里”。故此,《亨利四世》(下篇)第五幕第二场,当国王去世,哈里王子继位,成为亨利五世之后,跟包括约翰亲王在内的三个弟弟见面,说的第一句话是:“弟弟们,你们在哀伤中混杂了些恐惧:这是英国宫廷,不是土耳其宫廷;不是阿木拉继承另一个阿木拉,而只是哈里继承哈里。”为打消弟弟们心底的恐惧,新王特意拿“阿木拉”举例。阿木拉(Amurah)即土耳其苏丹穆罕默德三世(1566—1603),于1574年继位之后,把16个弟弟全都绞死。其后,他的继任者如法炮制,也将所有兄弟处死。因此,对内心充满疑虑、甚至恐惧的弟弟们来说,“只是哈里继承哈里”这句话如同一颗定心丸。(从时间即可判断,这句台词是莎士比亚说的,因为生于1387年的亨利五世比阿木拉年长179岁。)

接着,新王又以慈父般的兄长口吻,安慰尚沉浸在丧父之痛中的三个弟弟:“既如此,那就哀伤吧;但好兄弟们,别悲伤过头,所有的痛苦我们共担。对于我,我以上天起誓,并向你们保证,我愿是你们的父亲,也是你们的兄长;只让我得到你们的爱,我便承担你们的烦忧:还是为死去的哈里哭泣吧,我也一同洒泪;但活着的哈里,会把每一滴泪珠都变成幸福的时刻。”【5.2】

昔日那个放荡浪子,真变成一代人君英主了吗?

至少约翰亲王心存疑问,直到新王正式宣布,仍由大法官“执掌法律的天平和正义之剑”,并宣布放逐福斯塔夫,他才心安:“国王这样处理,我很满意。他本打算把他往日那些手下的生活安顿好,这下把他们都放逐了,直到他们的品行在世人眼里变得明智、谦逊再说。”【5.5(下)】

要知道,曾几何时,这位放荡王子曾在枢密院当众掌掴大法官,被大法官判处囚禁,事后还遭到父王严训:“你因行为过激,已失去枢密院的职位,由你弟弟补缺;你在整个宫廷和王室贵族的心里,几乎形同路人。”【3.2(上)】而今,新王竟不计前嫌,——“您确实监禁过我,为这个,我也要把您一直用的、从未玷污过的佩剑,再交给您;记住这一点,——您要像当初对我那样,大胆、公正,以不偏不倚的精神使用它。”——并把大法官认作义父,“愿将我的意图屈躬在您睿智的指导下。”【5.2(下)】

要知道,福斯塔夫才是众人眼里新王最该报答的义父,可眼下,新王竟下令把他放逐了!

到这个时候,约翰亲王才真的相信这位新国王的允诺:“诸位亲王,我恳求你们相信我,——父王把他的桀骜不驯带进了坟墓,我的恣意放纵也随之埋葬,我愿伴着他的精神严肃生活,藐视世人对我的料想,挫败他们的预言,把他们仅凭我外在品行写下的恶名抹干净。”【5.2(下)】

在此,必须先提一下,这位直到上篇第五幕第四场什鲁斯伯里两军阵前才露脸,台词没说几句,角色作用更无足轻重的约翰亲王,在下篇变得举足轻重了。莎士比亚这样做,无非拿这个少年老成,在福斯塔夫眼里从来不苟言笑的约翰亲王,跟放浪王子形成鲜明对比。兄弟俩的直接对比,来自两场决定性的战役:可以说,上篇的重头戏,什鲁斯伯里之战的胜利,是亨利王子以一己之神勇,击败道格拉斯、救下父王、杀了霍茨波,出生入死赢得的;下篇的重头戏,约克郡高尔特里森林之战的胜利,则是约翰亲王靠公然背信弃义,撕毁与约克大主教所率叛军商定的和平协议,不费吹灰之力赚得的。

诚然,可以替老谋深算的约克大主教美其名曰,是他对和平的渴望蒙住了军事谋略的双眼,他竟然愚蠢到盲信一纸协议,立刻下令解散军队。而年轻的约翰亲王深谙兵不厌诈,签下协议,兵马未动,转瞬之间,不仅将约克大主教、毛伯雷擒获,并下令追击叛军。

乔纳森·贝特认为,约翰亲王在此用了“马基雅维利的策略”,并由此反问:“莫非这意味着哈里亲王成了马基雅维利的忠实信徒?”因为主张为政治目的不择手段的马基雅维利认为,一个有为的君王可以指使别人为自己干下卑鄙勾当。

从文本来看,贝特的反问显然不成立。首先,1422年亨利五世去世时,马基雅维利(Machiavelli,1469—1527)还没出生。因此,即便约翰亲王巧施这个“策略”,也是莎士比亚“指使”他干的。其次,倒能从中觉出,莎士比亚似有意将这位“属于未来”的哈里亲王,塑造成不耍奸弄诈的信义之君。因为他那始终无法“逃避过去”的父王,正是用这样的“策略”,不仅篡了王位,还指使人谋杀了理查二世,直到临终还饱受罪孽的煎熬:“上帝知晓,我的儿子,我以不光彩、不正当的手段把这顶王冠搞到手;我心里也十分清楚,它戴我头上,惹来多少麻烦:戴你头上,它会得到更多的安宁、更好的民意和更大的认同;因为攫取王冠的所有污点将随我一起入土埋葬。”【4.5(下)】除了“攫取王冠”,从什鲁斯伯里之战同样可见国王乃使诈高手:他为迷惑叛军,命许多将领穿上国王的罩袍。

有了以上铺垫,可以更进一步对比两个“亨利”,其中有两重对比清晰可见:一,是篡位国王与放荡王子的对比;二,国王对在取得王位过程中力挺、襄助过自己的贵族,尤其珀西家族,可谓忘恩负义,背信弃义,而王子“忘恩”“背弃”的只是成天跟自己鬼混的福斯塔夫。

尽管国王与王子同时出场的联手戏不多,只上篇、下篇各有一场在王宫的戏,但其在结构上的作用十分重要。

上篇第三幕第二场,痛斥王子之前,国王先自责一番:“我不知这是否上帝的安排,还是我所作所为(指自己犯下的篡位、并谋杀理查二世的罪孽)冒犯了上帝,因此,上帝才暗中审判,给我养出这样的后代,报复我,惩罚我;而你的人生经历又使我相信,你生来就是要猛烈报复我,做上天的鞭子,惩罚我的罪孽。否则,告诉我,像这种放纵、下贱的欲望,这种可怜、卑鄙、低俗、恶劣的行为,这种无聊的娱乐、粗鲁的伙伴,所有这一切,配得上你伟大的血统吗?与王室高贵的心灵相称吗?”王子很诚恳:“我愿坦白承认,由于年纪尚轻,误入歧途,确实做了一些错事,请宽恕。”

之后,国王向王子传授故作低调的为人之道、权谋之术:“由于我很少抛头露面,一旦像彗星一样出现,便引起轰动,……我用取自上天的所有礼貌,摆出一出谦恭姿态,赢得了民众内心的效忠,他们甚至当着国王的面,向我发出欢呼致敬。就这样,我让自己的形象保持新鲜,每一次露面,便像教皇的袍服,不引起惊叹,绝不出现:我的威仪也这样,极其罕见,却极尽奢华,……而那位轻浮的国王,……糟蹋了自己的尊严,跟喋喋不休的傻瓜(指弄臣、小丑)瞎混,任凭他们的讥笑亵渎他伟大的名字;……他与市井小人结伴为伍,为讨好百姓,他恨不得把自己卖喽。……你就是这类人,哈里,这正是你的处境,你因结交低俗的市井下三滥,已失去王子的尊严:你的丑行恶态谁都看烦了,没人理你。只有我,还惦记多看你两眼。”王子再次诚恳表示:“最仁慈的父王,从今往后,我说话做事,一定更符合王子身份。”

然后,国王道出他最担心、害怕的:“无论哪个方面,这时的你都正如当年的理查,那时我刚从法国回来,在雷文斯堡登陆;而当年的我又恰似眼前的珀西。现在,以我的权杖,再加上我的灵魂起誓,比起你这个影子似的王位继承人,他更有荣耀的资格登上王位:他没有正当权利,连正当权利的借口都找不着,可他的铁骑却在王国各处驰骋,挥师向武装到牙齿的狮子挑战。他年纪不比你大,却能带领卓有声望的贵族和令人尊敬的主教,挑起血腥的厮杀和毁灭性的战争。”

国王为何如此担心珀西(霍茨波)呢?对此,他在上篇第一幕第一场便从霍茨波桀骜不驯、敢于拒交俘虏有了切身感受:“我已失掉君王应有的尊严,而骄傲者从来只向骄傲者致敬。”并从伍斯特的眼睛里“看到了险恶与不忠:啊,先生,你在我眼前一站,那架势有多么骄狂、专横;君王决不容忍臣仆的眉宇间,露出凶险的神情”。

珀西家族又为何敢于犯上谋反呢?上篇第四幕第一场,先是终于了解内情的霍茨波,慷慨陈词,对这位篡位的国王十分鄙夷:“我父亲、我叔叔和我,把他现在享有的至尊王权给了他;那时候,他身边不过二十六个随从,饱受冷遇,可怜巴巴;一个贫穷、遭漠视的放逐之人(理查二世放逐了亨利·布林布鲁克,亨利父亲死后,亨利回国,但应由他继承的土地和封号已被理查二世剥夺。)偷偷回来,我父亲迎他上岸。他亲耳听见他对上帝发誓,说回国只为继承兰开斯特公爵之位,恳求恢复名下的土地和封号,与国王寻求和解;他流着无辜的眼泪,言辞恳切,诚心可鉴,——我父亲一时心软,顿生悲悯,立誓相助,并付诸行动。……很快,——大人物就明白自己何其尊贵,……野心越来越大;……单凭这副貌似正义的面目,他赢得了想要谋取的人心。他继而着手下一步行动:——趁国王(理查二世)亲征爱尔兰之机,把国王留下来代理朝政的所有宠臣,一个不剩全都砍了头。”对这血腥的一幕,国王自己从没忘过,在下篇第四幕第五场,他在临死前对王子直言:“最初,我靠他们的凶猛厮杀登上王位,所以,我有理由心藏恐惧,怕他们再次以武力手段把我取代:为避免这种情况发生,我把他们砍了。”

由此,又完全可以理解,为何伍斯特对国王一直怀有不臣之心,并终于在什鲁斯伯里决战前夕去国王营帐谈判时,对国王毫不留情,严词指斥:“可我必须提醒你,陛下,我们是你最早、最诚挚的朋友。为你,理查当朝时,我弄断权杖(伍斯特伯爵原为理查二世的宫廷总管,后辞官不做,效忠布林布鲁克。),纵马星夜飞奔,半路迎你,吻你的手;那时,你的地位、身价远不及我的牢固、幸运。是我,我哥哥和他儿子,大胆藐视当时种种危险,护送你回家。你向我们发誓,……绝无半点威胁王国的图谋,……为你这一要求,我们发誓出手相助。但很快,幸运像雨点一样掉在你头上,……你是我们养壮的,可对我们却像布谷鸟对麻雀一样残忍(布谷鸟把蛋产在麻雀之类别的鸟的巢穴,待幼鸟长得身强力壮,将麻雀挤走,把巢穴占为己有。),——硬占了我们的巢穴;你在我们喂养下长成一个庞然大物,却弄得我们中爱你的那些人,甚至不敢走进你的视线,怕被你一口吃掉。为了自身安全,我们展开敏捷的翅膀,被迫飞出你的视线,集结起现在这支军队;我们之所以反对你,全是你自己这些因造成的果:你冷酷无情,一脸凶相,违背了我们对你的所有信任和你在起事之初向我们立下的完整誓言。”从此也可见出莎士比亚戏剧结构上的精妙。

对珀西家族所做的一切,国王心知肚明。但王位在手,他已不在乎这些,他只在乎如何保住王位。因此,他要激起王子的豪勇血性。

激将法起了作用,王子当即掷下誓言:“我要用珀西的人头赎回我的罪孽:总有那么一次,打了胜仗之后,我身穿血染的征袍,脸上涂着一副血面具,向您放胆直言:我是您的儿子。清洗满脸血污之时,便是我刷掉耻辱之日。……陛下,珀西只是我的代理人,他不过以我的名义积攒起光荣的业绩;我得跟他算清这笔账,要他放弃所有辉煌,……以上帝的名义,我在此承诺,一定说到做到:假如事成之后,我命犹在,恳求陛下可以治愈我那放纵养成的长年创伤:假如功败垂成,生命的终结便将所有欠债一笔勾销。我宁愿死十万次,也不愿丝毫违背这一誓言。”国王要的就是这一句,他欣慰地说:“这一誓言可消灭十万叛军:——我非常信任你,有重任相交。”

然而,接下来,剧情又安排王子没事人似的回到野猪头酒店,继续过逍遥自在的浪子生活,父王的训斥仿佛耳旁风一般,直到第五幕第一场,在什鲁斯伯里的国王营帐,浪子摇身一变,成了一位威风凛凛的勇士,让前来谈判的伍斯特带话给霍茨波,要与他“单打独斗”。再之后,便是在第五幕第四场,王子负伤,不仅不撤出战斗,反而愈战愈勇,危急关头杀退道格拉斯,救了国王一命。这时,国王的一句心里话“你已挽回失去的名誉,这次你救了我的命,表明你对我还有几分关心”给了王子洗白自己的最好时机:“啊,上帝!他们把我害惨了,说我巴不得你死。如果真这样,我完全可以任由道格拉斯对你痛下杀手;那会像世上所有毒药一样迅速要你命,省得你儿子背信弃义。”

什鲁斯伯里之战,使两个“亨利”结成一条心。

两个“亨利”第二场、也是最激烈而精彩的联手戏,发生在下篇第四幕第五场。

在此之前,国王的身体每况愈下,经常彻夜难眠。他甚至诅咒睡眠为何要与国王结仇:“你为何情愿倒在烟熏火燎的茅屋里,躺在不舒服的草垫上伸展四肢,任由夜蝇嗡嗡着催你安然入梦,却不肯来伟人熏香的寝室,躺在富丽的床帐里,伴着最甜美的乐音入眠?”

第四幕第四场,当威斯特摩兰向国王禀报高尔特里森林平叛之战的胜利:“约翰亲王,您儿子,命我向您吻手致敬。毛伯雷、主教斯克鲁普、海斯汀及所有反叛,都已受您法律惩罚。现已再无反叛之剑出鞘,和平之神四处插满橄榄枝。”他并未显得多么喜悦。紧接着,又传来捷报:“诺森伯兰伯爵和巴道夫勋爵所率由英格兰人和苏格兰人组成的大军,已被约克郡郡长击溃。”可这些令人振奋的好消息,却让国王感觉身体不适:“莫非命运女神永不双手同时捧满厚礼,而只会用最污秽的字母写下最美丽的词句?……此时听到这样的好消息,我该高兴才对,可我觉得头晕目眩。——天哪!靠近我,我难受死了。”

第四幕第五场,国王自知来日无多,命人立召王子进宫,并叫人取来王冠,放在枕头上。然后,众人退去。身心俱疲的国王安然入梦。恰在此时,王子进来,见王冠置于枕上,而父王竟然没了呼吸,他一边慨叹“仁慈的陛下!我的父亲!——这真是酣睡;这酣睡使多少英国国王与这顶王冠永诀。您应从我这儿得到泪水和身心沉痛的伤悲,这些本是我的天性、真爱和孝心应丰饶付给您的,啊,亲爱的父亲!”一边取了王冠,戴在头上离开。

国王尚未断气,王子却偷取王冠,致使波澜突起,父子一下成为对头。在此,不能不惊叹,莎士比亚总有本事在剧情的自然推进中,一次又一次制造出乎意料的冲突,并于不经意间把冲突制造得扣人心弦,然后在冲突的峰顶,再让冲突安全降落。

以两个“亨利”的这场联手戏为例,国王醒来,不由分说责骂王子:“哈里,你心随所愿了:我活得太久,叫你等得心烦。你如此渴望我空出的王座,不等时机成熟,先把王冠戴上,是这样吗?啊,愚蠢的青年!你死命追求威权,威权迟早把你压垮。……你偷的那个东西,再过几个小时,将合理合法的属于你;可你却在我临死之际,又印证了我对你的担心:……你思想里深藏一千把短剑,在你铁石的心上磨砺,刺向我只剩半个小时的残生。怎么?连半个小时都不能忍吗?……现在,嘲弄一切成规的时刻就在眼前:——亨利五世加冕王!……游手好闲的傻瓜们,都从各地向英国宫廷聚集吧!现在,邻国总算可以清除人渣了:赌咒、酗酒、跳舞、夜里狂欢、拦路抢劫、谋财害命,用最新的手段犯下最旧的罪恶,这样的恶棍,你们有吗?欢笑吧,……因为哈里五世把阻止野狗咬人的口套扯了下来,那狗牙会咬进每个无辜者的肉里。啊,我可怜的王国,内战使你病倒!当我心力所及,尚不能抑制暴乱;一旦你孤身面对暴乱,该如何是好?啊,你又将变成一片荒野,百姓将和狼群,你的老住户,比邻而居!”在国王看来,这个“死命追求威权”的未来国王,将把英格兰引向暴乱、毁灭。

王子袒露心扉,为自己辩解:“上帝为我作证,我刚一进来,见陛下没了呼吸,我的心一下子冰冷透底!……刚才进来看您,以为您死了,——想到您死了,陛下,我也差点没命;——我对着王冠说话,把它当成活物,这样训斥它:‘与你共生的焦虑毁了父亲的身体;因此,你,是最纯的黄金,也是最劣的黄金;别的金子,倒因不如你纯,可以入药保命,比你更金贵,而你,最精纯,最荣耀,最显赫,却会把戴上你的人吃掉。’就这样,尊贵的陛下,我边指责它,边把它戴在头上,与它争辩,好比有个敌人要当我面害死父亲,我作为真正的王位继承人,非同他格斗不可。……”

国王转瞬顿悟:“啊,我的儿子,上帝给你把它拿走的想法,是为了让你通过如此机智的巧辩,赢得更多父爱!过来,哈里,坐我床边,听我可能是这辈子的最后一次忠告。(亨利王子起身。)……王冠对于我,似乎是一只不守规矩的手硬抢来的尊荣,很多活着的人骂我靠他们出手相助才得到它;这些责骂每天都在滋长争斗和流血,伤害了应有的和平:你亲眼看见,我对这些可怕的祸根,冒着危险一个一个击退,我的整个统治只不过演了一出情景剧。现在,我的死把这出戏的基调变了:本不该由我继承的东西落在你身上,就公正多了。所以,你戴王冠名正言顺。可是,尽管你比我当初站得稳,却还不够牢靠,因为冤情尚未治愈;我的所有敌人,我刚拔掉他们的利刺尖牙,你必须把他们都变成自己的朋友;……眼下,我打算把许多人派往圣地,免得他们闲来生事,惦记我这近在咫尺的王位。”

至此,从上篇开始引出的整个这部两联剧的所有冲突,水落石出了。这时,正好解答国王眼里那个“影子似的王位继承人”——浪子,与“属于未来”的那个国王——亨利五世,是同一个人!

原来,这一切都是王子在自我进行着“内我”(王子)与“外我”(浪子)的对比,或可以说,《亨利四世》的核心就是莎士比亚让王子自导自演一出浪子当国王的戏。这也是王子迥异于国王的地方,其实,早在上篇第一幕第二场,王子便设计好了自己的未来之路:“我要仿效太阳:暂时允许恶浊的乌云,向世人遮住它的壮美。但当它来了兴致,只要它愿意,它便冲出要把它窒息的邪恶、丑陋的云雾,再现辉煌,令久违了的人们更为惊叹。倘若人们一年到头休假玩耍,游乐便像工作一样冗长乏味;人们期盼假期,只因以稀为贵;也只有稀罕事,能叫人兴致满怀。因此,我一旦抛弃放浪形骸,还清从未承诺要还清的欠债,我一定远比允诺过的做得更好,从此破除世人对我的偏见。像暗底衬托发亮的金属,我要让自新在过错上闪光;只有错误陪衬下的改过,更显精进、更引人注目。”

王子的这一为人处世之道,又与国王当初在理查二世面前故作姿态的低调,形成一种对比,构成一种暗合。

如此,王子在下篇第四幕第五场,第一眼见到枕头上的王冠时所说的话,便是自己许给未来的誓愿:“亲爱的父亲!我应从你那儿得到这顶王冠,论地位和血统,我乃直接继任者,它应传给我。(取王冠置于头上。)瞧,王冠戴头上了,——上帝要保护它;哪怕全世界的力量都集于一只巨大的手臂,它也休想从我头上把这继承的荣耀夺走。您把这顶王冠传给我,我会照样把它传给下一代。”

尽管这时尚未正式加冕,但这个时候,王子完全不在意,他试戴在头上的这顶王冠,是父亲从别人(理查二世)头上攫取来的。

关于加冕,多佛·威尔逊特别提到《亨利四世》中有两次加冕典礼:一次是上篇第二幕第四场,在野猪头酒店,给英国的罗马酒神巴克斯(福斯塔夫)加冕,福斯塔夫随便拉把椅子当王座,头上顶个垫子当王冠;另一次是下篇第五幕第五场,哈里王子加冕为亨利五世。

虽然第一次加冕不过哈里王子同福斯塔夫喜剧式的逢场作戏,逗趣开心,第二次才是他在重新任命大法官之后真正加冕,并随后立刻放逐了福斯塔夫,但威尔逊想由此表达的是:“英国民族精神起飞向来需要两个翅膀:自由和秩序。在所有莎剧中,《亨利四世》表现英国民族精神最明显,也最完全。……对莎士比亚而言,他体现的是贵族义务、恢弘气度、高尚行为、尊重法律,及对责任忘我的献身精神,这些都是历来人们理想中一个公仆所必备的美德。”莫非莎士比亚一开始就想好了,要把浪子回头的亨利五世塑造成具备所有这些美德的一代明君圣主?

今天回首再看《亨利四世》两联剧和《亨利五世》这一完整的史剧“三部曲”,不言自明,《亨利四世》是《亨利五世》的前奏。毕竟,在当时英国人眼里,只在位九年的亨利五世乃雄才大略之君王,阿金库尔一战击败法兰西,这是中世纪任何一位英格兰国王从未取得过的辉煌战绩。

或许,莎士比亚最初写《亨利四世》(上篇)时,根本没想过这些。有什么关系呢,因为一代又一代后人所说的莎士比亚,早已超出了莎士比亚自身。

(三)两个“哈里”:亨利王子与霍茨波

出于塑造人物的需要,剧情除了把王子和霍茨波俩人年龄拉平,还让他俩的昵称有一种对应,一个是哈里·珀西(霍茨波),一个是哈里·蒙茅斯(亨利王子),两个“哈里”(Harry)。最后什鲁斯伯里决战,前一个反叛的哈里被消灭,后一个哈里成为英格兰之“星”,实现了霍茨波开战前所说:“哈里对哈里,烈马对烈马,不拼杀到俩人有一具尸首掉下马来,决不罢休。”【4.1】

“霍茨波”(Hotspur)是音译,有脾气暴躁、心急如火之意,恰是哈里·珀西的性情写照,他赢得这个绰号可谓实至名归。估计梁实秋在译这个绰号时,一下联想起《水浒传》中的秦明,遂给哈里·珀西起名叫“霹雳火”。从字义来看,似乎“暴脾气”更妥帖。

另外,“霍茨波”的拼法由“热(Hot)”和“马刺(spur)”两词相加而成。由此,在下篇第一幕第一场,特拉弗斯向诺森伯兰禀告什鲁斯伯里之战的军情时,说的是“叛军厄运临头,血气方刚的哈里·珀西马刺已冷。”他用“马刺已冷”表明霍茨波已战死疆场。这个比喻很妙,因为人活在世,骑在马上纵横驰骋,须不断踢马刺,策马飞奔,直踢到马刺发热,疆场之血腥残酷可见一斑;骑手一死,马没人骑了,马刺自然变冷,故而诺森伯兰反问道:“‘热刺’变‘冷刺’了?叛军遭了厄运?”这样的用词之妙,中文翻译完全可以体现出来。(https://www.daowen.com)

两个“哈里”在什鲁斯伯里决战前,从未在剧中谋面。他俩的对比,都是经别人之口。而此之前的所有对比,似乎都预示着一旦战场相遇,哈里王子绝非霍茨波的对手。只有王子自己不这样想。莎士比亚为将《亨利四世》中的放荡王子,最终在《亨利五世》里变成一位远征法兰西的英勇国王,得颇具匠心地让他在两个“哈里”的对比中后来居上。

一开始,霍茨波在两个“哈里”的对比中明显占上风。第一幕第一场,亨利四世慨叹:“一万名英勇的苏格兰人和二十二名骑士,陈尸在霍尔梅敦原野他们自己的血泊里。……擒获的俘虏中,有败军之将道格拉斯的长子法伊夫伯爵莫达克,”还有几位伯爵。这“值得君王骄傲的战绩”是神勇的霍茨波赢得的。由此,国王立刻嫉妒起诺森伯兰,因为他儿子霍茨波:“是众口称颂的焦点,是林海最挺拔的秀木,是命运女神的宠儿、骄子。”转念一想,“再看我儿子,年轻的哈里,眉宇间却玷污了放荡和不名誉。”

显然,在国王眼里,两个“哈里”,一个英雄,一个浪子,完全不具可比性。因此,国王郁闷之极:“啊!但愿能证明,有哪个夜游的小精灵把这两个孩子在襁褓中调了包儿,我儿子叫‘珀西’,他儿子叫‘普朗塔热内’(普朗塔热内[Plantagenet],亨利王朝的王室姓氏。亨利王朝亦称‘金雀花王朝’[1154—1485],也称‘安茹王朝’。)这样,他的哈里归我,我儿子归他。”

但在击败苏格兰猛将,取得霍尔梅敦之战的胜利后,霍茨波开始向国王派来的娘气十足的大臣叫板,以至亨利四世得到回信,感到“小珀西如此骄横”,竟敢把擒获的俘虏全都留下。霍茨波班师回朝,面见国王,试图解释:“瞧他衣着光鲜,香气扑鼻,像大户人家侍女似的,谈着枪炮、战鼓和伤口,我都气疯了。……陛下,他喋喋不休,说了一堆废话,我的应答,如我所言,又心不在焉。恳求陛下,别让他对我的指控,损害我对陛下的忠心。”【1.3】

这时,围绕俘虏,剧情转折点出现了:因霍茨波的内弟莫蒂默进攻威尔士被俘,霍茨波上交俘虏的前提条件是,国王必须答应把莫蒂默赎回。而对国王来说,这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以我的灵魂起誓,这家伙率军与大魔法师、该下地狱的格兰道尔作战,故意将手下全部出卖。我听说,马奇伯爵最近娶了格兰道尔的女儿。难道要花光国库的钱,去赎回一个叛徒?他们打了败仗,丢人现眼,难道要我跟这种可怕的人签约,花钱买叛徒?不,让他在荒山饿死吧!谁若摇唇鼓舌,要我花一便士把反贼莫蒂默赎回来,他永远不是我朋友”。霍茨波试图为莫蒂默开脱,国王震怒:“你为他谎报军情,珀西,你在替他撒谎。他根本没和格兰道尔交手激战:我告诉你,他敢独自与魔鬼相会,也不敢以欧文·格兰道尔为敌。你不觉得丢脸吗?够了,小子,以后别再跟我提莫蒂默。尽快把战俘交给我。”【1.3】

起初,霍茨波只是背着国王大发脾气,向父亲诺森伯兰、叔叔伍斯特连声抱怨:“哪怕魔鬼亲自出马,咆哮着要我交出战俘,我也一个都不给。”“别提莫蒂默?以上帝的伤口起誓,我非提不可。我若不跟他联手,就叫我遭诅咒下地狱。”“他非要我交出全部俘虏;当我再次向他提及赎回我内弟,他一下子气得脸发白,盯住我的脸,那眼神吓死人;好像一听到莫蒂默的名字,他就发抖。”

至此,伍斯特一句“难怪他这样:死去的理查王不是公开宣布,他是最近的血亲吗?”霍茨波闻听,忽觉大梦初醒。原来,莫蒂默是理查二世王位的合法继承人,而理查王按诺森伯兰所说“正在远征爱尔兰的路上,中途遇拦截,王位遭废黜,不久,又被人谋杀”。霍茨波向父亲求证:“理查王当时真的宣布过,我内弟莫蒂默为王位继承人吗?”诺森伯兰回答:“千真万确,我亲耳听见的。”

这下好了,既然国王不仁在先,谋杀了理查王,又拒绝赎回被俘的莫蒂默,便休怪霍茨波不义在后,他义正词严地对诺森伯兰和伍斯特说:“你俩都有份儿,愿上帝宽恕!——折掉理查这朵芬芳可爱的玫瑰,种下布林布鲁克这一棵荆棘、这一株野玫瑰。——难道你们想忍受更多屈辱,继续为他背负骂名,最后被他愚弄、遗弃、丢掉吗?不!你们还有时间,来得及挽救失去的名誉,从世人眼里重新赢回好名声。向这个傲慢国王的嘲弄和蔑视进行报复吧!他日思夜想要以你们血腥的死亡,偿还对你们的所有欠债。”

于是,霍茨波决定释放苏格兰战俘,在苏格兰招募军队,把所有反对篡位的国王——“这个邪恶的阴谋家布林布鲁克”——的人,包括诺森伯兰、格兰道尔、莫蒂默、道格拉斯、约克大主教联合起来,组成一支强大的叛军,向亨利四世“进行报复”。不过,他始终没说,要为莫蒂默赢得王位而战。

这样一来,昨日为国而战的英雄,转瞬之间变成今天反叛国王的死敌!

霍茨波典型体现着旧式的骑士精神,视荣誉高于一切。他活着只为通过打仗赢得荣誉,对儿女情长毫无兴致,什鲁斯伯里决战前他夫人的话便是明证:“我半梦半醒,耳闻你在浅浅的梦境,喃喃自语铁血的战争,用操控的口令,吆喝你跳跃的战马:‘拿出勇气!冲向战场!’——你嘴里不停念叨着前进、撤退、战壕、营帐,还有防御工事、外堡、胸墙、大炮、重炮、长炮,以及战俘的赎金、被杀的士兵,等等,说的全是一场血腥的厮杀。你心底想着战争,睡眠中激动不已,额头沁出汗珠,犹如一条刚受惊扰的溪流泛起的泡沫;你脸上的神情十分怪异,活像有人突然接到什么重大命令,一下子屏住了呼吸。”【2.3】

不过,对这位令人畏惧的哈里,另一个哈里从没怕过。在哈里王子眼里,这个勇冠三军的哈里没什么了不起,他在野猪头酒店第一次提及霍茨波时,不无揶揄地说:“我现在跟珀西,就是北方的那个‘暴脾气’,想法还不一样;吃早饭时,他杀了七八十苏格兰人,然后洗洗手,对老婆说:‘呸,该诅咒的无聊日子!我要做事儿!’‘啊,我亲爱的哈里,’他老婆说,‘你今天杀了多少人?’‘给我的枣红马灌点药,’说完这句再回答:‘大约十四个吧,’过了一小时,又说:——‘小意思,小意思。’”【2.4】

正因为此,当福斯塔夫被强大的叛军吓得心惊肉跳,一连串追问“哈尔,你不担惊受怕吗?身为王位继承人,世上还能给你挑出像魔鬼道格拉斯、魔精珀西、魔怪格兰道尔这样的三个敌人吗?你不吓得发抖吗?听到这消息,你的血没变冷吗?”的时候,哈里王子神闲气定地表示:“以信仰起誓,一点也不。”【2.4】

为进一步制造戏剧冲突,也为更加凸显霍茨波有勇无谋的性格和格兰道尔盲目自大的性情,第三幕第一场中间穿插了一场霍茨波与格兰道尔俩人貌似联手、实在对手的精彩好戏。这场戏是上篇剧情的一个拐点。先是两人或不失诚意地互相吹捧,格兰道尔寒暄:“好贤侄,兰开斯特(称王前的亨利四世)一听人提起你这个绰号,就脸色煞白,连声叹息,巴不得你升天堂。”霍茨波回敬:“他一听人提及欧文·格兰道尔,便恨不能你下地狱。”紧接着,俩人便开始话语交锋:

格兰道尔 这不怪他:我出生时,天穹布满火红的形体和燃烧的火炬。在我落生那一刻,大地的框架和基础像懦夫一样瑟瑟发抖。

霍茨波 咳,即使你没落生,你母亲的猫生小猫,那季节也是这种天象。

格兰道尔 我是说,我出生时,大地在震颤。

霍茨波 若你觉得它是被你吓得发抖,那我要说,我跟它想法不一样。

格兰道尔 漫天流火,大地颤抖。

霍茨波 啊!大地因漫天流火而颤抖,并不是怕你降临人世。患病的自然时常突发怪异的天象;丰饶的大地常受一种疝病之痛的困扰,那是因为不守规矩的风,被囚禁在大地的胎宫里,这风使劲儿扩张,震动了老态龙钟的大地祖母,弄塌了尖塔和蔓生苔藓的古堡。你降生时,正赶上大地老祖母犯这个病,疼痛难忍,浑身颤抖。

格兰道尔 贤侄,好多人这么顶撞我,我都忍不了。我再跟你说一遍:我出生时,天穹布满火红的形体,山羊飞奔下山,畜群在充满恐惧的旷野发出怪叫。这些征兆无一不显示,我乃非凡之人;我平生所经历的一切都表明,我绝非等闲之辈。——在拍岸的大海环绕的英格兰、苏格兰和威尔士全境,——有谁可对我施教,堪为我师?又有哪个女人生的儿子,能在繁复的学识上追随我,能在精湛的魔法上与我比肩?

霍茨波 我看你的威尔士话(胡言乱语之意)说得比谁都溜。——我要去吃饭了。

莫蒂默 别说了,珀西贤弟,你会把他逼疯的。

格兰道尔 我能从巨大的深渊里召唤精灵。

霍茨波 嘿,我也能,随便谁都能。可到你真召唤的时候,他们来吗?

格兰道尔 哈,贤侄,我可以教你怎么指使魔鬼。

霍波茨 老伯,我可以教你如何用真话羞辱魔鬼:说真话叫魔鬼蒙羞。——你若有能力把他从深渊召到这儿来,我发誓,我就有力量叫他蒙羞而去。啊,只要你活着,就要说真话,叫魔鬼蒙羞!【3.1】

霍茨波与格兰道尔能够精诚合作吗?莫蒂默不无担心,他奉劝说:“我该告诉你吗?他对你的性情十分敬重,你顶撞他时,他极力克制自己的烈性子,——以信仰起誓,他做到了:我敢担保,这世上还没谁像你这样,顶撞了他,却毫发无损,还不受谴责。不过,我恳求你,别老这样。”

伍斯特并非不担心,他忠告侄儿:“这毛病你一定得改:虽然它有时证明着你的伟大、勇敢和血性,——这是你最值得称道的长处,——但也时常代表着你的缺点:粗暴易怒,不讲礼数,没自制力,自高自大,傲慢无礼,固执己见,待人轻蔑。一个高贵之人,哪怕只沾染一点儿这种毛病,便会失掉人心,使他的一切美德受到玷污,使他应得的赞美丧失殆尽。”

的确,“粗暴易怒,不讲礼数,没自制力,自高自大,傲慢无礼,固执己见,待人轻蔑”,这些都是致命缺点。但霍茨波从来都自信爆棚,仗还没打,便开始盘算战后的应得利益,他用手在地图上一边比划,一边以胜利者的口吻说:“我觉得,分我的这块波顿以北的土地,比你们的那两块都小:看这条河这么弯进来,把我最好的一片土地,半月形,好大的一个角,全切走了。我要在这儿把水截住,给舒缓流淌、泛着银光的特伦托河,改一条笔直的新河道;不能让它拐这么深的大弯角,把我这么一大片丰饶的河谷夺走。”面对这位“暴脾气”,格兰道尔气势先输:“不拐弯?它是弯的,肯定弯进去。你看,弯进去的。”争来辩去,格兰道尔不得不假意认怂:“好吧,随你给特伦托河改道。”这时,霍茨波又高姿态起来:“其实我不在乎:凡够交情的朋友,三倍多的土地,我可以双手奉送。但要谈交易,你听好,一根头发的九分之一,我也非争不可。”

事实上,这场好戏直接导致格兰道尔后来在什鲁斯伯里之战中按兵不动,绝不驰援,再加上亲生父亲诺森伯兰临时变卦、托病不出,注定了霍茨波的失败。

除了严重的性格缺陷,霍茨波是怎样一个军事将领呢?第三幕第一场,霍茨波去格兰道尔城堡参加军事会议,到了之后,竟发现“遭天瘟的,我忘带地图了。”这不是一个有谋略的军事家犯的错。

什鲁斯伯里大战一触即发,缺了事先说好的诺森伯兰和格兰道尔两支援军,霍茨波仍盲目自信:“他(诺森伯兰)不来,更为我们的伟大事业增添光彩,壮大声威,彰显勇气。人们必然这么想,伯爵没出手,我们就集结起一支军队,一旦有他相助,我们定将推翻王国,把它弄个底朝天。”“我父亲和格兰道尔均未领兵前来,/我们的军队足以投入这惨烈激战。/来吧,让我们赶紧点名集合部队:/末日审判临近;死也要死个痛快!”【4.1】

是的,霍茨波从不缺必死的决心,他只想战死!当弗农如实告知:“算了,算了,今晚不行。我很纳闷,像二位(霍茨波和道格拉斯)这等有伟大将才的人物,竟预见不到阻止我们快速行动的障碍:……他们现在人困马乏,无精打采,一路劳顿使勇气蔫头耷脑,一个骑兵的战力都不及平常四分之一。”这该是兵家大忌。但霍茨波自有道理:“敌军骑兵也一样,鞍马劳顿,士气低落。而我军大部已休整完毕。”伍斯特不得不再劝一句:“国王的兵马超过我们:看在上帝份上,贤侄,等一切就绪再说。”【4.3】

霍茨波的叔叔伍斯特在剧中有十分重要的角色作用,这自然是莎士比亚刻意为之。若非如此,霍茨波似乎不至于非死不可。第五幕第二场,伍斯特和弗农去国王营帐谈判议和,国王命他带话给霍茨波:“若他们愿接受我的宽恕,他和他们,还有你,对,每一个人都可以与我重新成为彼此的朋友。就这样告诉你侄子,他作何打算,再回话给我。”然而,伍斯特有自己的心机算盘,他坚决恳请弗农千万别把实情告知霍波茨:“是我们把他引入歧途,他的罪过出自我们教唆;作为一切罪过之源,一切罪责由我们偿还。因此,好兄弟,无论如何,不要让哈里知道国王提出的条件。”回归本部,伍斯特抛向霍茨波一句冷如剑锋的话:“国王要立刻与你交战”,“他骂我们反贼、叛徒,要用士气高昂的大军鞭打我们这个可恨的家族。”

国王的军队正飞速开来,霍茨波没有退路,他以必死的决心鼓舞士气:“每个人拼尽全力。我拔出这把剑,要在今天凶险的时刻冒死一战,用最高贵的鲜血染透剑锋。”【5.2】

可惜,什鲁斯伯里不是霍尔梅敦;霍茨波的对手不再是苏格兰猛将,而是哈里王子。

比起咄咄逼人、锋芒外露的霍茨波,浪荡王子哈里自始至终都显出十足的韬光养晦,锋芒内敛。这完全出于莎士比亚要塑造一代雄主的良苦用心,他明白,无需把哈里王子写得多么披坚执锐,他只需打败两个人就足够了。

这是怎样的两个人呢?一个道格拉斯,一个霍茨波。

在第三幕第二场,国王与王子的联手戏中,强大的叛军已令国王寝食难安,倍感忧虑。他深知霍茨波骁勇彪悍:“他战胜著名的道格拉斯,赢得了何等不死的荣耀!道格拉斯作战凶猛,功勋卓著,威名远扬,在所有信耶稣的基督教王国,真乃杰出将才!可那霍茨波,一位襁褓中的马尔斯,一位婴儿勇士,作战中一连三次击败伟大的道格拉斯:生擒一次,又放了,跟他成为朋友,为的是壮大叛军的声势,撼动我王位的和平与安全。”而今,“作战凶猛”的道格拉斯,竟与像罗马神话中的战神马尔斯一样的霍茨波携起手来,“签约结盟,兴兵谋反”。再看王子,成天与出身市井的狐朋狗友鬼混,根本指望不上。

就在这时,哈里王子第一次正面表现出一种从未有过的超卓自信:“我要用珀西的人头赎回我的罪孽。……那一天,不管它何时来临,都将是这位集荣耀、威名于一身的骄子,英勇的霍茨波,众口赞誉的骑士,与您不被人看好的哈里对决。”【3.2】

战场上的哈里王子是怎样的呢?莎士比亚通过叛将弗农之口来刻画,第四幕第一场,弗农向霍波茨描述王子:“我看见年轻的哈里,——佩戴头盔,双腿护甲,戎装英姿,好像生出双翅的墨丘利(罗马神话中众神的信使,形象通称描绘为头戴插着双翅的帽子,足蹬生出双翼的便鞋,行走如飞。),从地上轻身一跃,跳上马鞍;——又像云端降临一个天使,把烈马珀伽索斯(希腊神话中生有双翼的神马,马蹄踩过的地方有泉水涌出。)的马头掉来掉去,叫世人为他高超的骑术着魔入迷。”从如此英武的王子身上,已看不出半点浪子痕迹。弗农的话,已为霍茨波之死埋下伏笔。霍茨波急于一战:“来,让战马载着我,疾如闪电,直奔威尔士亲王的心窝。”

莎士比亚有足够的耐心,把两个哈里正式交手前的戏剧氛围营造充分。第五幕,剧情为王子设计了一场挑战霍茨波的戏,他向前来国王营帐谈判的伍斯特掷地有声地下了战书:“我认为,当今世上,没有一个绅士比他更出色、更勇敢、更刚猛、更无畏或更大胆、更能以高贵的业绩为这个时代增添荣耀。就我而言,说来惭愧,我是一个游手好闲的骑士;听说他也这样看我。但我当着父王陛下的面说过这话:——我很满意他在威名和声望上所占的优势,为避免任何一方流血,我愿经受命运的考验,与他单打独斗。”【5.1】

王子这个挑战,一连用了六个“更”字,那么高调地赞誉对手,并自贬不过“一个游手好闲的骑士”。他貌似低调,骨子里却透出必胜的信心。比起那个哈里“必死”的信心,这个哈里已经“胜”了。难怪霍茨波这样问回营复命的弗农:“啊!愿这场争斗只在我们俩人之间,只有我和蒙茅斯的哈里生死一战,再没有人在这场战斗中死于非命!告诉我,告诉我,他怎么挑战的?口气里带着轻蔑吗?”

弗农的答复意味深长,他竟然像王子赞誉霍茨波一样赞誉王子:“他给了你一个男人应得的所有尊重,以王子的口吻对你赞不绝口,谈起你的功劳像说一部编年史,因为你的功劳远超他的赞美,任何赞美都贬低了你的功劳。他的确像个王子,谈到自己不无羞愧,以一种平静的语气责骂自己年少荒唐,好像他同时拥有了两个自己,既是老师,又是学生。他就说到这儿。但我要昭告世人:——倘若他活过今天这场恶战,哪怕他的放荡那么遭人误解,英格兰从未有过如此甜美的一个希望。”【5.2】

一进入决战时刻,剧情便发展很快。国王为迷惑叛军,命许多将领穿上他的罩袍。道格拉斯杀了假扮他的布伦特,以为杀死了国王,知道国王活着,发狠道:“以这把剑起誓,我要把所有穿他罩袍的人杀光。”【5.3】

第五幕第四场两军营地间的平原。王子负伤,却不肯撤出战斗。此时,他已成为一个绝不输于霍茨波的勇士:“上帝不允许一道浅浅的擦伤就把威尔士亲王逐出战场,此刻,战场上满身血污的贵族倒下横遭践踏,叛军却正在屠杀中取得胜利!”【5.4】

眼见国王与道格拉斯交战,身处险境,王子纵马上前,高喊:“卑贱的苏格兰人,抬起头来;否则,再也抬不起头!……把勇气注满我双臂;来索你命的是威尔士亲王,他从不许愿,只管清账。”王子救下国王,杀退道格拉斯。【5.4】

然后,是全剧的高潮,两个“哈里”终于见面,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亨利王子 哈,那我眼前便是叫这名字的勇敢的反贼。我是威尔士亲王。珀西,休想再跟我争抢荣誉;一条天轨容不下两颗行星,一个英格兰也不能容忍珀西和威尔士亲王的双重统治。

霍茨波 不会的,哈里,因为你我一决生死的时刻到了;愿上帝保佑你在军中像我一样赫赫有名!

亨利王子 与你分手之前,我会更具威名。我要把你盔顶所有含苞待放的荣誉都割下来,编成一只花环戴我头上。

霍茨波 我再不能容忍你这些空洞的大话。(二人交战。)

此时此景,莎士比亚的戏笔干净利落,他让身负重伤的霍茨波念念不忘荣誉,用尽生命最后一丝气力,对哈里王子说:“你夺去了我的青春!比起你赢走我那些高贵的荣誉,我更愿忍受失去脆弱的生命。你的剑伤了我的肉体,你赢走我的荣誉却伤透我的心。”

杀死霍茨波本身即证明,王子是比霍茨波更为出色的骑士!但他不甘于只做一名骑士,他记挂着整个王国。面对霍茨波的尸体,他先慨叹:“再见吧,伟大的心灵!——粗劣的野心,你萎缩得多厉害!”继而又让敌人安享了死后的荣誉:“让我用纪念物盖上你血肉模糊的脸;甚至我要以你的名义,感谢我这一番柔情、体面的仪式。”此处的纪念物,专指骑士头盔上长羽毛或丝带之类的装饰物,也是骑士荣誉的象征。

离开战场前,哈里·蒙茅斯用带有骑士标志的饰物遮住哈里·珀西的脸,说:“再见,把对你的赞美带到天国去吧!不把你的耻辱刻进墓志铭,愿它在墓穴里长眠!”【5.4】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