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集合及其运算
1.集合
集合是现代数学的基础,是引入函数不可或缺的概念.所谓集合,指的是具有某种特定性质的事物或对象的全体;而构成集合的个别事物或者对象则称为集合的元素.通常用大写拉丁字母A,B,C,…表示集合,用小写拉丁字母a,b,c,…表示元素.
给定一个集合,集合中的元素就定了.注意,组成集合的元素既可以是数,也可以是所研究的任何对象.如果a是集合A中的元素,则称a属于A,记为a∈A;如果a不是集合A中的元素,则称a不属于A,记为a∉A.由有限个元素组成的集合称为有限集;由无穷多个元素所组成的集合则称为无限集;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称为空集,记作∅.
集合的表示方法通常有两种:一种是列举法;另一种是描述法.列举法就是把集合的全体元素一一列出.例如,由元素a1,a2,…,an组成的集合A可表示成
A={a1,a2,…,an}
又比如自然数集可以表示为
N={0,1,2,…}
描述法是通过描述集合中元素所具有的特定性质来表示集合,可以表示为
B={x|x所具有的性质}
例如,满足方程x2-3=0的解集所组成的集合B可表示为
B={x|x2-3=0}
有时一个集合可以用不同的表示方法表示,但不管用什么方法表示,只要集合中的元素是一样的,就表示是同一个集合.例如,集合{x|x2-3=0}与集合
表示的是同一个集合.高等数学研究的对象为函数,用到的集合主要是数集.全体非负整数即自然数构成的集合称为自然数集,记作N;全体整数构成的集合称为整数集,记作Z;全体有理数构成的集合称为有理数集,记作Q;全体实数构成的集合称为实数集,记作R.
如果集合A的元素都是集合B的元素,即若x∈A,则必有x∈B,则称集合A是集合B的子集,记作A⊂B,读作“A包含于B”,也可记作B⊃A,读作“B包含A”.空集为任何集合的子集.自然数集、整数集、有理数集和实数集有下面的包含关系:
N⊂Z⊂Q⊂R
如果A⊂B且B⊂A,就称集合A与B相等,记作A=B.
2.集合的运算
集合的基本运算有三种:并集、交集和差集.
设有集合A和B,由所有属于A或B的元素组成的集合称为集合A与B的并集,记作A∪B,即(https://www.daowen.com)
A∪B={x|x∈A或x∈B}
由所有既属于A又属于B的元素组成的集合称为集合A与B的交集,记作A∩B,即
A∩B={x|x∈A且x∈B}
由所有属于A但不属于B的元素组成的集合称为集合A与B的差集,记作A\B,即
A\B={x|x∈A且x∉B}
两个集合的并集、交集和差集如图1.1所示的阴影部分.

图1.1 并集、交集和差集
显然有如下的关系.
A\B⊂A⊂A∪B,A∩B⊂A,A∩B⊂B
集合的运算规律如下.
设A,B,C为三个任意的集合,则有下列的运算规律成立.
(1)交换律:A∪B=B∪A,A∩B=B∩A.
(2)结合律:(A∪B)∪C=A∪(B∪C),(A∩B)∩C=A∩(B∩C).
(3)分配律:(A∪B)∩C=(A∩C)∪(B∩C),(A∩B)∪C=(A∪C)∩(B∪C),(A\B)∩C=(A∩C)\(B∩C).
(4)幂等律:A∪A=A,A∩A=A.
(5)吸收率:A∪∅=A,A∩∅=∅,若A⊂B,则A∪B=B,A∩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