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本 票
(一)本票的含义
英国《票据法》规定:本票是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保证即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付款承诺。
我国《票据法》规定: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英国《票据法》界定的本票有即、远期之分;而我国《票据法》只规定了银行本票,银行本票都是即期的。
从本票的含义中可看出本票具有以下性质:①本票是无条件支付承诺;②本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是同一个人;③本票无须承兑。
(二)本票的基本内容
我国《票据法》规定,本票的绝对必要记载项目有以下六个方面:
(1)表明“本票”的字样。
(2)出票日期。
(3)收款人名称。
(4)确定的金额。
(5)无条件支付承诺。
(6)出票人签章。
本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本票无效。
(三)本票的种类
按出票人的不同分为银行本票和商业本票。银行本票的出票人是银行,商业本票的出票人是工商企业或个人,它又称一般本票。银行本票都是即期的。商业本票按付款时间可分为即期本票和远期本票。目前,本票的签发一般仅限于大的银行、工商企业和资信良好的个人,一般企业和私人很少签发。我国的票据法规定,本票仅指银行本票,在进出口结算业务中使用的本票大都是银行本票。
根据付款时间上的不同,分为即期本票和远期本票。即期本票是见票后立即付款的本票。有的银行发行见票即付、不记载收款人的本票或是来人抬头的本票,它的流通性与纸币相似。远期本票是必须到约定日期,才能请求付款的本票。在国际贸易中,利用出口信贷进口成套大型设备时,进口商通常开出类似借据的远期付款本票。经进口商背书保证,到期由出票人偿还本息。
(四)本票的使用
在本票的票据行为中,对于出票、背书、付款等与汇票类似,但本票还有一些特定的规定。例如,我国《票据法》规定:本票只能由中国人民银行审定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签发;出票人必须具有支付本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本票自出票之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个月;本票持票人未按规定期限提示见票的,丧失对出票人以外前手的追索权。(https://www.daowen.com)
(五)本票与汇票的区别
作为支付工具,本票与汇票都属于票据的范畴,但两者又有所不同,其主要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
本票是无条件的支付承诺,而汇票则是无条件的支付命令。
2.涉及的当事人个数不同
本票的基本当事人有两个,即出票人与收款人;汇票的基本当事人有三个,即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3.是否需要承兑
本票的出票人即付款人,本票无须办理承兑手续;而远期汇票则要办理承兑手续。
4.承担主债务人的当事人不同
本票的出票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主债务人;汇票的出票人在承兑前是主债务人,承兑后,承兑人是主债务人。
5.份数不同
本票只能开出一张;而商业汇票则可以开出一套,即一式两份或数份。
【案例7-3】
甲市的A 向某农行申请了一张本票,准备拿到乙市去做生意。该本票上记载的内容有:出票日期是2012年3月5日;金额5000 元;“本票”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出票地为甲市某农行所在地。A 将此本票背书转让给了乙市的B,B 又转让给了同市的C。
(1)该本票的出票行为有效吗?为什么?若是欠缺某些事项,又是哪些?
(2)若该本票为一张有效的本票,而该本票上并未记载付款地,那么,票据法上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哪些当事人是本票上的债务人?
分析:
(1)无效;欠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出票人签章和收款人名称。
(2)以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农行、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