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支 票
(一)支票的含义
英国《票据法》规定,支票是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即存款人对银行的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委托或命令。出票人在支票上签发一定的金额,要求受票的银行于见票时立即支付一定金额给特定人或持票人。
我国《票据法》规定,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我国《票据法》第八十八条规定,支票的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为空头支票。禁止签发空头支票。
(二)支票的主要内容
我国《票据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1)表明“支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命令。
(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的名称。
(5)出票日期。
(6)出票人的签章。
支票上未记载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
(三)支票的种类
1.按支票是否记名,分为记名支票和不记名支票
记名支票是指写明收款人姓名的支票,取款时必须由收款人签章后方可支取。
不记名支票(空白支票)是指不记载收款人姓名,只写“付来人”,仅凭交付转让。
2.按收款方式有无限制,分为一般支票和划线支票
一般支票是指可通过银行转账,也可提取现金的支票。
划线支票是指由出票人、收款人或代收银行在支票上划上两条横跨票面的平行线,这种支票只能用于银行转账,不能提取现金,以防支票遗失被冒领。
划线支票又可分为:①一般划线支票,是指划线之间空白,并在平行线内注明“××公司”或“不可流通”字样,这种支票,任何银行都可以代收转账。②特别划线支票,要在平行线内写明具体代收票款银行的名称。这种支票只能委托票面写明的银行收账,不能委托其他任何银行收账。
支票的受票银行如违反划线的规定,如将普通划线支票付给非银行或支付现金,将特别划线支票支付给了非指定银行,由此而使支票的真正所有人遭受的损失,该受票银行要承担责任。(https://www.daowen.com)
持票人可将一张未划线的支票加上普通划线或特别划线。普通划线支票的持票人可以在普通划线上加注他的开户银行成为特别划线支票,但不可做相反方向的改变。
3.保付支票
保付支票是指为避免出票人开空头支票,收款人可要求支票要先经付款行加盖“保付”戳记并签字,表明在支票提示时一定付款。
支票一经保付,付款银行就成为主债务人,对出票人、背书人都可免予追索。
(四)支票的票据行为
在支票的票据行为中,对于出票、背书、付款行为和追索权的行使,适用票据法中对于汇票的相应行为和权利行使的规定,但对支票的特殊规定除外。例如,我国《票据法》规定,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异地适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五)支票与汇票的区别
1.种类不同
汇票有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之分;支票一般为见票即付、无须提示承兑。
2.主债务人不同
远期汇票承兑前的主债务人是出票人,承兑后的主债务人是承兑人;支票的主债务人是出票人。
3.份数不同
汇票可以开出一式两份或一式多份,而支票只能开出一张。
4.付款人不同
汇票的付款人可以是公司、企业、个人或银行,而支票的付款人则一定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5.出票人承担的责任不同
汇票的出票人责任是担保付款人承兑和付款,支票的出票人责任是担保银行一定付款。
【案例7-4】
某甲开立100 英镑的支票给乙,授权乙向丙银行取款,乙拿到支票后拖延很久不去取款,恰在此时,丙银行倒闭,甲在丙银行账户里的存款分文无着。乙在未获支票款项的情况下,找到了甲,要甲负责。甲以支票已过期为由拒绝对乙负责。
分析:
甲可以对乙拒绝负责,但理由并不是因为支票过期。支票不同于即期汇票,即期汇票的持票人如不在合理的时间内向付款人提出付款,出票人和所有背书人均得解除责任。但支票的持票人如不在合理时间内提示付款,出票人仍必须对支票负责,除非持票人的延迟提示而使出票人受了损失。
在上例中,由于乙的晚提示致使甲遭受了损失。那么甲就可不对该支票负责,因为乙如果及时去取款,甲就不会受到损失,所以他可对支票不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