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应措施和监管

(四)相应措施和监管

1.数字货币兑换业者必须采取的措施

(1)信息的安全措施

《资金结算法》第六十三条第八款规定:数字货币兑换业者须对业务相关的情报泄露、灭失、毁损的防止,以及相关信息的安全管理采取必要的措施。

(2)对委托方的指导

《资金结算法》第六十三条第九款规定:数字货币兑换业者如将业务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方的,须根据《内阁府令》的规定,对该业务进行指导并就业务的适当性、确实可行性采取必要的措施。

(3)投资者的保护

《资金结算法》第六十三条第十款规定:数字货币兑换业者,须根据《内阁府令》,对所交易的数字货币与本国货币或外国货币进行防止误认的说明,手续费及数字货币相关合同的内容,须从保护数字货币利用者的角度出发,对数字货币兑换业的适当性、切实可行性采取必要的保障措施。

关于防止数字货币与本国货币、外国货币被误认方面,《内阁府令》第十六条作出了详细规定,必须向投资者事先说明以下内容:“一、交易的数字货币并非本国货币或外国货币;二、交易的数字货币,基于特定的人不能保证其价值的情形,以及基于其宗旨或者特定的人才能保证其价值的情形,此特定人的姓名、商号或者名称以及该保证的内容;三、其他关于数字货币与本国货币或外国货币容易造成误认的情形。”

关于向投资者提供信息方面,《内阁府令》第十七条规定,数字货币兑换业者在与投资者进行交易时,必须以书面或其他合适的方式提供以下信息:

①该数字货币兑换业者的商号及住所;②数字货币兑换业者的宗旨及登录号;③交易的内容;

④数字货币概要;

⑤作为数字货币价值变动的直接原因而导致可能产生损失时,其要点及理由;

⑥以上各项所列之外,会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项为直接原因而导致可能产生损失时,其要点及理由;(https://www.daowen.com)

⑦分别管理的方法及存款银行的姓名、商号或名称;

⑧投资者需支付的手续费、报酬、费用的金额或者费用上限、计算方法;

⑨投资者投诉或商谈可以对应的营业所所在地及联络方式;

⑩当交易金额用外国货币表示时,该金额用本国货币换算表示的金额及换算标准和计算方法;

图示纠纷解决机关采取措施的内容;

图示其他需要被认可的事项。

(4)指定纠纷解决机关的契约缔结义务等

《资金结算法》第六十三条第十二款规定:如果存在指定数字货币兑换业务纠纷解决机关的,须与之缔结数字货币兑换业相关的“手续实施基本契约”;如果不存在指定数字货币兑换业务纠纷解决机关的,须设置与之相对应的投诉处理机制以及纠纷解决机制。

2.防止洗钱义务

数字货币兑换业者作为《犯罪收益转移防止法》中的特定事业者,基于《犯罪收益转移防止法》的规定,在交易时有确认义务、确认记录及交易记录的制作保存义务、存疑交易时向相关当局的举报义务、整体体系的梳理义务等。

3.监督与处罚

《资金结算法》第六十三条的第十三至十七款规定,对数字货币兑换业者进行的监督与规制,主要包括公司账簿须制作并保存、年度报告书须制作并提交内阁总理大臣、内阁总理大臣可派人去公司进行业务检查、内阁总理大臣可向公司发出业务改善命令或业务停止命令。

2018年日本各地财务(支)局[10]共处罚了20家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处罚内容为两项:业务改善命令或者业务停止命令。主要针对企业经营管理、客户财产的分别管理等安全管理、洗钱及恐怖犯罪资金提供的管理、投诉处理、系统危险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