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互联网环境下不正当竞争之规制研究
规制模式的转变受外在因素的影响,如政治社会的发展和传统规制模式的缺陷,主要包括任务的转变、组织的转变、策略行动的转变以及手法转变等;同时也受内在因素的制约,如具体的规制内容的具体情况、特性等等。[1]我国的网络规制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不同于实体空间的法律规制,网络空间中的法律是什么、能够是什么,以及应该是什么,取决于法律制定、解释和实施环节等的过程的特性。[2]当今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互联网环境下的不正当竞争日益引起国家的重视,鉴于互联网环境的多样性、复杂性及法律解释的延迟性、互联网技术的前沿性、政府管理的综合性与行业协会的监督等作用错综交互联系在一起,我国越来越强调互联网行业组织、网民、媒体和社会公众等主体的监督作用,开始加强网络空间的司法治理与行政管理,以图逐渐形成法律规制、技术规制、政府与行业规制的综合规制,协同应对互联网环境下不正当竞争多主体联动、协同治理的机制。[3](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