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规制模式分析
从技术层面来看,电脑网络就是把各种各样的计算机连接起来,使彼此能够通信。因此,如何使结构不同、又运行着不同操作系统、使用不同软件的电脑,在不改变自身的前提下,按照共同的方式、共同的标准来连接,就成为要实现网络这一伟大构想首先要面对的问题。这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对现有不同电脑的“宽容”,二是为未来的不同电脑的融入留下空间,即能接纳未来的不同电脑,只要它们能遵守共同的“游戏规则”。互联网的先驱成功地解决了这些问题,他们规定了一种能够让电脑相互交流的“语言”,这就是电脑相互间通信所用的协议。其中最为关键的两项技术是:TCP/IP协议和“包切换”理论。
TCP/IP协议使网络信息传输成为可能。数据传输的过程中需要有一个共同标准来监测网络传输中的差错,如果发现问题,就发出信号,要求重新传输,直到所有数据能够安全传输到目的地。这个协议就叫“传输控制协议”(TCP)。同时,就像寄信要有地址,打电话要有电话号码一样,网络中的每一台电脑也必须有自己的网络地址,否则别的电脑就找不到它,因此就得有建立在各种网络的地址标准之上的联络标准,这就是网络间协议(IP)。“包切换”理论和分布式网络技术则使网络成为一个稳定和安全的网络。在这种技术下,一个个信息包各自独立,每个信息包都包含了大量的讯息,每个信息包都可以经由不同的传输路线,从甲地传送到乙地。正如尼葛洛庞帝所说:“……正是这种分布式体系结构使互联网络能像今天这样三头六臂。无论是通过法律还是炸弹,政客都没有办法控制这个网络,讯息还是传送出去了,不是经由这条路,就是走另外一条路出去。”[35]有了TCP/IP协议和“包切换”理论,不同型号,甚至装有不同操作系统的电脑和网络就可按照这些协议,按照同一个标准、同一种方式连接起来。每一台电脑的用户都能与网络上的任何电脑通信,并且可以做到不必知道对方的电脑和操作系统是什么,更不用知道背后的技术原理,就能够快捷、便利、安全地相互交流信息。(https://www.daowen.com)
规制手段的更新——技术规制。信息技术的发展使人们在使用传统的道德手段及民主与法律等制度手段规制政府的同时,又获得了一种新的手段——技术规制。技术规制的政治伦理意义是,政府必须按照基础信息平台给出的数字信息进行决策与管理,技术作为政府行为的一个支配要素控束着政府活动的作用过程从而使政府难以滥用权力。技术规制作为一种内在规制,其控束权力滥用的能力与秉性相对于民主与法律这类外在的制度规制要强得多;技术规制作为一种刚性规制,具有物理上的强制能力,这又是作为柔性规制的道德规制所不具备的。由于技术规制同时具备了道德规制内在性和制度规制刚性的优点并避免了两者的缺点,将把规制政府运行的手段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和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