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与道德关系的现实之维
第一,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双向内蕴。
科学技术活动是一项特殊的人类实践活动,科学技术知识也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之所以说它特殊,就在于科技活动本身蕴含着客观与公正,蕴含着道德扬善。科学技术活动本身要求做到合目的性和合规律性的统一、合客观性和合公正性的统一,而客观和公正恰恰是人类孜孜以求的道德理想。另外,科学技术会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夯实了物质基础,科学技术所固有的这种工具属性使其天然具有道德意蕴。正如默顿所言:“科学作为改善人类物质条件的力量,在耶稣基督的救世福音教义看来,不仅具有纯属世俗的价值,而且是一种善的力量。”作为一种知识体系,科学技术是长期的科学技术专家从事研究活动的辛勤劳动结晶,它同样内蕴着道德精神之善,即所谓的科学精神或科技文化。科学的求真精神、创新精神和务实精神启迪人们独立思考,实事求是,开拓进取,都充分体现了科技的道德意蕴。
从另一个视角来看,道德中也蕴含了一定的科学技术因素。比如,在原始氏族社会时期,我国古代的氏族内部就有着族外婚的传统,盛行“男女同姓,其生不藩”的道德律令。这一律令不仅体现出古代人类对道德的实践,更体现出古代人淳朴的优生科学思想,反映了人类早期对其自身生产繁殖规律的准确认识。古代与生产生活有关的道德律令和规范并不仅是如此,生态学、环境学方面的知识同样闪烁着科学的光芒。比如孔子曾言道:“伐一木,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显然这里对自然生态保护的思想跃然纸上,无不体现出已经从道德的层面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后来董仲舒也曾提出:“质于爱民,以下至于鸟兽昆虫莫不爱。不爱,奚足以为仁?”这显然也是通过道德层面的教化反映了现代生态学的基本常识。
第二,科学技术与道德的良性促动。
按照马克思主义观点,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道德作为社会意识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道德自然要同当时的社会经济基础相适应。虽然科学技术也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但它却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科学技术应用导致的物质文明成果必然会使公道原则、人道主义等道德规范得到新的落实,必然促进整个人类社会道德水平的不断提高。同时科学技术知识深化人们对自然、社会和人身本质的认识,从而会进一步促进道德观念的变化,要求人们重新调整关于人才、风险、时间、人际关系等的道德规范。
道德是用一定评价标准来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相互关系,来规范和调整人的行为的观念集合。人的科学技术活动自然也不例外,它必然属于道德规范和调整的范畴。通常意义上谈及道德对科技的制约调节作用一般表现在“真”“善”和“美”三种意义的道德向度:在“真”意义上表现为道德制约着科技对自然规律性与真理性的探索进程;在“善”意义上表现为道德对现代科技的开发、研制与应用过程给予合理的“善性”目的的方向规导制约,使其发展融人更广的人类理性认识空间,力求人类的最大长远福祉;在“美”意义上表现为道德对科技的发展提供最高的审美价值追求,使客观现实世界在科技表达上实现人美的享受。在具体实践上,道德对科技的促进主要表现为道德对科技行为的规范和对科技创新发展的精神文化支持。科学工作者思想上的道德约束,必然产生行为上对真理的追求和对良知的敬畏。道德不仅会为科技发展指出价值目标、提供价值判断,也为科技工作者提供人文和价值准则。人们的道德水平一旦提高,积极进步的社会道德风尚一旦形成,就会推动经济的发展,直接或间接地促进科技的发展。(https://www.daowen.com)
第三,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冲突对立。
科学技术与道德属于人类的两种不同认识类型和社会意识领域,它们之间除了相互的良性促动之外,有时也会表现为激烈的冲突对立。这是因为科学技术的研究对象主要是对象性的自然物,而科学技术研究的目的是追求自然事物的客观规律,并将其用之于改造对象,进而使人们获得物质财富或者精神享受;而道德是一种在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经过长期生产生活实践形成的优良德行品质和标准行为规范,它“是在利益和诱惑面前仍能以原则、规则处事,是不趋利、不悖理的品质的体现”,它更侧重于追求善的价值目标实现。显而易见,客观的求真与主观的求善之间在特殊的时间空间和社会历史条件下还是会存在一定的差异冲突的。特别是在当下,现代科学技术的巨大进步和飞速发展,往往使得人的欲望也随之不断膨胀,但核心社会资源的有限性和人类工具理性的有限性都注定了两者之间的矛盾冲突不可避免。由于市场和商品经济的推动,伴随着高新科技的兴起,似乎使得一切皆有可能,人们的各种欲望得到了空前的释放和调整。面对科学技术火山爆发式的进步和发展,有时道德观念与道德规范相对来说显得调整进化的过于缓慢、过于保守,有时人类利用科学技术获取利益的欲望又好像脱离了道德缰绳的野马肆意驰骋、任意妄为,于是科学技术与道德之间的平衡很容易丧失,难免导致的尖锐冲突对立,甚至给人类社会带来不可想象的灾难。
案例评析
人们激烈探讨并论争科学技术与道德关系,无非是当下科技时代背景下道德焦虑的一种明确表达,人们真诚地渴望具有强大社会影响力和改造力的科学技术能沿着道德的指挥棒前行,甚至期望以道德来矫正科学技术已经或可能带来的恐惧和恶的未知。但遗憾的是,道德先在的善如何保证?道德是否有能力和资格去预知科学技术未知的善恶呢?假如答案是否定的,我们是否就可以用道德的名义挥舞道德的大棒扼杀科学技术成果的孕育和萌动呢?这都是我们必须正视和深思的问题。
从科学技术与道德关系的历史维度看,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下的重德轻理、道本技末思想倾向已经严重影响了近代科学在东方世界的孕育和发展;近代西方科学至上、工具主义的思潮也已经给全人类带来意想不到的伤害和危机。从科学技术与道德关系的现实维度看,二者双向内蕴,既有良性促动,也有冲突背离。科学技术和道德都有各自担当的限度和范围,二者都需要在各自合适的尺度内影响并调整对方,唯有如此才能实现良性互动的双赢局面。发达的科学技术无法量度道德的善,但当前的科学技术实践活动必须融入道德的向善态度和善的目的性;善的道德可以帮助科学技术确立其价值目的的合理性、使用的正当性与严谨性,但它不能定义科学技术探索的疆域,不能解决科技本身的局限,不能用道德来判断和仲裁科学技术本身的合理性及其真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