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3  系统内和系统间EMI

4.20.3 系统内和系统间EMI

定义两个系统的边界线时,其中一个是自我干扰系统(如在干净无噪声的环境中干扰自身工作的设备),另一个是干扰到外界环境的系统如图4-17所示。会出现两种情况的干扰。这两种EMI类型分别称为系统内和系统间的EMI。

从辐射发射可知,系统内电磁兼容性需要两个条件:

①内部源的辐射强度不能超过频谱边界内邻近元件的场敏感度;

②在满足条件①的前提下,所有源的发射加在一起必须低于系统内任何元件场敏感度阈值。

上面两点都是基本条件,如果达不到,即使在干扰不严重的环境中,系统也不能正常工作。因此,对于只关心从装配线送出可以正常工作产品的设计师而言,满足系统内EMC要求是首要的。

与此大不相同的是,系统间EMC要求当整个系统工作时,邻近的其他系统不可以受干扰,特别是不能杂散辐射信号的干扰。系统内EMC仅仅考虑单个系统的工作,而系统间EMC还必须处理环境的电磁污染。

对于系统内EMC,干扰源和受干扰者都是已知的,容易操控。并不严格要求干扰在辐射源处就得到抑制。毕竟如果所有的受干扰者都已经很好地加固,就可以承受住邻近高强度的噪声源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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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7 系统内和系统间EMI图

但对于系统间EMC,受干扰者是未知的,超出控制范围,只能用发射限制,替代实际的受干扰者。因此,无论是针对系统内,还是系统间EMC,都应在干扰源处,将辐射发射抑制。如果一个系统内,所有的源都符合环境射频保护的辐射发射限制规定,这些限制,就足以保证在系统内部,自我干扰的情况也不会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