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4 一
般计税方法下工程项目合同预计总收入与合同预计总成本的处理
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工程项目,其合同预计总收入与合同预计总成本均应按不含税金额确认,作为分期确认工程收入和工程成本的基础。
合同预计总收入按合同总金额及适用税率11%计算确认,计算公式如下:(https://www.daowen.com)
合同预计总收入=合同总金额÷(1+11%)
合同预计总成本依据新的造价规则,按扣除预计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后的预算合同成本确认。
【例2-50】S省甲建筑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7月在A省承接的A项目的合同总金额为66600万元(含增值税),预算总成本为57000万元(不含增值税),合同完工进度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该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则
A项目的合同预计总收入=66600÷(1+11%)=60000(万元)
A项目的合同预计总成本=不含税预算总成本=57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