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3 一般计税方法下工程项目收入与成本会计处理
建筑企业按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确定工程完工进度,计算确认工程收入和工程成本。
(1)确定完工进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的规定,确定合同完工进度有以下三种方法:
1)根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该方法是确定合同完工进度比较常用的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合同完工进度=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100%
上述计算公式中,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是指形成工程完工进度的工程实体和工作量所耗用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不包括与合同未来活动相关的合同成本和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
2)根据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该方法适用于合同工作量容易确定的建造合同,如道路工程、土石方工程、砌筑工程等。计算公式如下:
合同完工进度=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合同预计总工作量×100%
3)根据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确定。该方法是在无法根据上述两种方法确定合同完工进度时方可采用根据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确定的方法,该方法适用于一些特殊的建造合同,如水下施工工程等。且该方法属于依靠技术测量来确定,因此不是由建筑企业自行测定,而应由第三方专业人员现场进行科学测定。
在实际操作中,建筑企业一般均按照第一种方法“根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第二种和第三种方法在实际操作中很少采用。因此,以下仅介绍第一种方法下的会计核算。
(2)计算合同收入和合同毛利。建筑企业根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完工进度后,根据完工进度计算确认当期的合同收入,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预计总收入×完工进度-
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收入
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合同预计总成本×完工进度-
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费用
由于完工进度是根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的,因此,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实际就等于当期的工程施工发生额。
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当期确认的工程施工
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https://www.daowen.com)
在一般计税方法下,上述计算公式中合同预计总收入、合同预计总成本、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收入、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的金额。
(3)核算工程收入和工程成本。建筑企业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相关数据后,按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即当期实际发生的工程施工),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借记“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按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例2-49】甲建筑公司2017年6月承接的A项目,合同总金额为66600万元(含增值税),合同预计总成本57000万元(不含增值税),合同完工进度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2017年7月,A项目部“工程施工”科目实际发生额为5700万元。其中:直接材料3500万元,直接人工900万元,分包成本750万元,机械作业费350万元,其他直接费用80万元,间接费用120万元。2017年7月未确认合同收入、费用。
A项目的合同预计总收入=66600÷(1+11%)=60000(万元)
A项目部计算7月完工进度、合同收入、费用及毛利如下:
合同完工进度=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100%=5700÷57000×100%=10%
7月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预计总收入×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收入=60000×10%-0=6000(万元)
7月确认的合同费用=工程施工实际发生额=5700(万元)
7月确认的合同毛利=7月确认的合同收入-7月确认的合同费用
=6000-5700=300(万元)
A项目部的会计核算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 570000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3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