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着火方式

二、着火方式

可燃物的着火方式,一般可分为自燃和引燃两种。

自燃是在没有外部火花、火焰等点火源的直接作用下,可燃物因受热或自身发热并蓄热,导致温度不断升高并自行发生燃烧的现象。例如,黄磷暴露在空气中、长期堆积的稻草垛等发生的自燃。根据热源的不同,自燃可以分为自热自燃和受热自燃。

引燃则是使用火花、火焰、炽热体等高温热源作用于可燃物的某个局部,使该局部受到强烈加热而首先着火、燃烧,然后燃烧以一定的速度逐渐扩大传播到可燃物的其他部分或整个反应空间。在大部分火灾中,可燃物都是通过引燃方式而着火的。

当然,这种着火方式的分类,并不能十分恰当地反映出它们之间的联系和差别。例如,自热自燃和受热自燃都是既有化学反应的作用,又有热的作用;而自燃和引燃的差别也仅仅只是整体加热和局部加热的不同而已,绝不是“自动”和“受迫”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