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鲜果农药最大残留量(MRLs)
2025年09月26日
一 苹果鲜果农药最大残留量(MRLs)
加入WTO以来,我国苹果出口势头强劲,2012年苹果鲜果出口量为97.6万吨,金额为9.6亿美元,果汁出口量59.16万吨,总值11.42亿美元。欧盟是全球苹果的主要消费区,但长期以来我国苹果在欧盟不具备竞争力。其主要原因是欧盟实行严格的技术贸易壁垒政策,国内苹果的农药残留往往达不到欧盟要求的水平。为了减少苹果农药残留量,保护果园生态环境,生产无公害的健康果品,我国制定了一系列苹果生产标准及农药残留标准,这对我国生产无公害苹果起到积极作用。但我国的农药残留标准针对性不强,标准要求过低,仅以国家禁止使用或标准中规定允许使用的农药种类为制定依据,而我国批准用于苹果的农药产品种类远不止标准中所规定的这些。与其他国家相比,特别是我国苹果出口的贸易国(如日本、韩国、欧盟等)的差异非常明显。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4),涉及苹果的农药最大残留量(包括临时限量)从2005年的66种增加到了2012年的123种,到2014年的159种(附录E),该标准从2014年8月1日起实施。但和欧盟的389种(包括临时限量)相比,还是有一定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