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化学农药滥用,提倡安全科学用药
1.农药的选购与储存
购买农药前首先要清楚防治对象,以对症下药。切忌盲目跟随,听农药销售人员的宣传。购买农药时,首先,要注意查看四证: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农药标准号、产品合格证。四证不全者,极有可能是“假冒伪劣”产品。其次,要查看农药生产日期和使用有效期,一般水剂农药有效期为1年,粉剂2年,乳油3年。最后,要查看农药包装有无破损、溢漏,粉剂有无结块,乳剂有无分层,水剂有无沉淀,颗粒剂颗粒是否大小匀称。
一般农药对人畜禽等都有或多或少的毒性,必须单独储存,与食品、人畜、衣物分开存放,最好有单独的农药储藏室、储存箱,避免引起人畜禽误食或慢性中毒。
2.正确喷施农药
用药前首先要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一定要按推荐浓度进行正确稀释。可湿性粉剂、乳油和液体农药使用量大时,可先用少量水稀释成母液,然后再稀释;对粉剂和颗粒剂先溶解后再稀释成所需倍数。农药的喷施,推荐在各种病虫害发生初期,特别是对于害虫,1~2龄幼虫抗药性差,3龄以后大多数害虫的抗药性会大幅增加。对于化学农药,具体喷药时间应避开高温、低温、大风、下雨和露水重的时间,温度越高杀虫效果越好,但要预防中毒。而对于微生物农药,应选择早上10:00之前,下午5:00之后,有微雨的天气或早上露水未干之前喷洒效果最好,中午太阳直射时喷洒,紫外线容易杀死微生物。
【用药禁忌】 随意加大浓度,或将不同厂家生产的成分相同的药剂混用,很容易引起病虫害抗药性增加,应坚决杜绝。必要时可换用不同成分的农药交替使用,尽量不要将几种杀虫剂或杀菌剂混用。同一成分的农药,1年使用次数不要超过2次。
用药时要求叶片正反面均匀喷施,一般要求以液滴刚不下滴为度。
以下几种情况禁止农药混用:
1)辛硫磷、菊酯类遇碱易分解,不能与石硫合剂、波尔多液等碱性药剂混合使用。
2)混合后对乳剂有破坏作用的农药不能混用。
3)有机硫类和有机磷类农药不能与含铜制剂的农药混用。
4)微生物源类杀虫剂和内吸性有机磷杀虫剂不能与杀菌剂混用。
连续施用同一种或同一类农药,病虫害特别容易产生抗药性。比如菊酯类杀虫剂、内吸性杀菌剂、杀螨剂等连续多年施用,防效就会大幅度降低。轮换交替施用不同的农药是避免或延缓抗药性产生的有效方法,也是增强防治效果的有益办法。同时还可以避免同一农药的累积残留。实践证明,在生产中轮换施用农药,完全能够控制苹果主要病虫害的危害,而且大多数品种在果实中也检测不到其残留。
安全用药包括农药的安全间隔期和不使用国家禁用农药。安全间隔期指最后一次施药至放牧、收获、使用、消耗作物前的时期,自喷药后到残留量降到最大允许残留量所需时间。在果园中用药,最后一次喷药与收获之间必须大于安全间隔期,以防人畜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