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法》的构架

《合作社法》的构架

《合作社法》分9章56条。第一章是总则,原则性地规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立法宗旨和目的,概念与服务要求,基本原则,财产以及其他问题。第二章是合作社的设立和登记,规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的条件、设立的程序、合作社的章程等问题。第三章是社员,规定了合作社社员的资格、权利和义务、表决与选举、退社等问题。第四章为组织机构,规定了合作社社员大会的职权、召开、表决规则,理事会或者理事会的产生、职权、表决规则、经理和财会人员的产生以及职责;监事会或者监事的产生、职权以及任职要求等。第五章为财务管理,规定了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制度、公积金的提取、盈余的分配等问题。第六章是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规定了合作社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问题。第七章为扶持政策,规定了国家合作社扶持的具体政策。第八章为合作社的法律责任,规定了违反合作社法的各种行为及其法律责任问题。第九章为附则,规定了《合作社法》的实施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