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苹果的标志
2025年09月26日
二 无公害苹果的标志
为了明确标志,有效监督,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把关,2002年4月,当时的主管单位农业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第12号令的形式正式颁布并实施了《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对无公害农产品的概念、产品生产、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和监管等进行了详细而严格的规定。其中第五章规定,对于无公害农产品的标志管理,应遵照农业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并发布《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附录G)的相关规定执行。因此,无公害苹果的标志应该满足《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的要求。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对于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申请、印制、发放、使用和监督管理等各环节均进行了详细规定。该管理办法统一了全国无公害农产品的标志:由金色的麦穗、对勾及绿色的无公害农产品字样组成的图案。其中,麦穗代表农产品,对勾表示合格,金色寓意成熟和丰收,绿色象征环保和安全。另外,该管理办法规定了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分为直径从1~6cm共5种规格,便于识别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