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店协约通则范例
第1条 总则。本连锁店是以××公司为主体。
第2条 加盟条件。加入××连锁店,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与××公司签订销售价格合同和销售公约。
2.向××公司交付×××元的交易保证金。
3.同一经营主体拥有多家店铺的情况下,原则上都应加盟连锁店。
第3条 货款支付及回扣。各加盟店必须按要求支付货款,依据不同的支付额,××公司予以一定的折扣回报。如不能按期支付货款,则取消回扣。
第4条 供货价格。公司对各加盟店的供货价格由商品目录列示。
第5条 回扣款的支付。回扣款中的1/4纳入交易保证金,3/4以现金支付。
第6条 交易保证金计息。交易保证金以年息×%一年两次分段计息,利息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各加盟店。
第7条 加盟店优先原则。××公司对加盟店优先供货,供货价格优惠,交易条件尽量放宽,并向各加盟店提供技术指导和广告宣传资料。
第8条 分会。在一个地区内如加盟店达到7个以上,就可成立连锁店分会。分会由会长一人、主管会计一人、干事若干人组成,酌情可增设副会长和顾问。以上人员可选举产生,任期1年。
第9条 上报事项。如成立分会,必须向总部汇报下列事项:
1.分会成立时间。
2.分会协约。(https://www.daowen.com)
3.下属加盟店的住址、名称、负责人姓名。
4.分会领导人名单。
第10条 分会会议。分会每月定期召开一次会议,主要进行销售、经营管理和学术研究。总会有关人员应参加会议。
第11条 财务报告及业务报告。分会长每年两次向分会和总会提交年中和年末财务报告和业务报告。
第12条 批复新加盟店。在分会所属地区,若有新店铺申请加盟连锁店,若无下列情况,由分会批准其加盟。
1.其附近已有相近店铺加盟。
2.该店铺加盟会妨碍其他连锁店经营。
3.该店铺企业形象不佳,经营管理不善。
第13条 分会经费。××公司从加盟店支付货款中扣除×%作为各分会的活动经费,经费每年6月和12月结算支付。如分会不遵守公司有关规定,则停止拨付经费。
第14条 分会经费的使用。分会经费主要用于第10条所定的分会会议。
第15条 决策的生效。分会作出的各种决策、协议和条约,只有经总会同意批复才能生效。
第16条 修订。本协约需要修订时,应按正常程序,依照多数同意原则方可进行,并须得到总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