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人员奖惩办法范例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销售人员奖惩办法范例

第一章 奖惩架构

第1条 奖励类型。

(1)小功。

(2)大功。

第2条 惩罚方式。

(1)小过。

(2)大过。

(3)解职。

(4)解雇。

第3条 功过的累计与相抵。

(1)全年度累计三小功等于一大功。

(2)全年度累计三小过等于一大过。

(3)功过相抵,如一小功抵一小过;一大功抵一大过。

第4条 全年度累计三次大过者解雇。

第5条 功过与考核的折算。

(1)记小功一次加当月考核3分。

(2)记大功一次加当月考核9分。

(3)记小过一次扣当月考核3分。

(4)记大过一次扣当月考核9分。

第二章 奖励办法

第6条 提供公司营销新构想,为公司采用,即记小功一次;该营销新构想一年内使公司获利50万元以上者,再记大功一次,年终表扬。(https://www.daowen.com)

第7条 业务员主动反映可开发的新产品而为公司采用,即记小功一次;该新产品一年内使公司获利50万元以上者,再记大功一次,年终表扬。

第8条 提供竞争品牌动态,被公司采用为者,记小功一次。

第9条 客户信用调查属实,事先防范得宜,使公司避免蒙受损失者,记小功一次。

第10条 开拓新地区、新产品和新客户,成效卓著者,记小功一次。

第11条 达成上半年业绩目标者,记小功一次;达成全年度业绩目标者,记小功一次;超越年度目标20%(含)以上者,再记小功一次。

第12条 凡公司列为滞销品,业务员于规定期限内出清者,记小功一次。

第13条 其他表现优异者,视贡献程度予以适当奖励。

第三章 惩罚办法

第14条 挪用公款者一律解雇;本公司并按法律途径向保证人追踪。

第15条 与客户串通勾结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

第16条 做私人生意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直属主管若有呈报,免受连带惩罚;若未呈报,不论是否知情,记小过两次。

第17条 凡利用公务外出时,无故不执行任务者(含上班时间喝酒),一经查证属实,以旷职处理(按日不发给薪资),并记大过一次。若是干部协同下属,则解雇该干部。

第18条 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或泄露职务机密者,一经查证属实,记大过一次,情节严重者解雇。

第19条 涉足职业赌场或与客户赌博者,记大过一次。

第20条 上半年销售未达销售目标的70%者,记小过一次;全年度销售未达销售目标的80%者,记小过一次。

第21条 未按公司规定建立客户资料者,记小过一次。

第22条 不服从上司指挥者,言语顶撞上司者,记小过一次;不遵照上司命令行事者,记大过一次。

第23条 私自使用营业车辆者,记小过一次。

第24条 公司规定填写的报表,未提交者每次记小过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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