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身体活动时间

二、身体活动时间

(一)中等强度职业性活动

山东省18岁及以上居民每周中等强度职业性活动累计时间为12.2小时,其中男性11.8小时,女性12.7小时;城市11.0小时,农村为13.4小时(表6-3)。

居民每周中等强度职业性活动累计时间呈现随年龄增加先升高后降低的趋势,40~岁年龄组最高(15.6小时),60~岁年龄组最低(7.9小时)。男性、女性均为40~岁年龄组最高(14.2小时和17.1小时)。城市、农村居民均为40~岁年龄组最高(15.0小时和16.2小时)(表6-3,图6-1)。

表6-3 2015年山东省居民分性别、年龄组、城乡中等强度职业性活动每周累计时间(小时)

图6-1 2015年山东省居民分性别、年龄组中等强度职业性活动每周累计时间

随着文化程度升高,男性、女性每周中等强度职业性活动累计时间均呈现先升高后降低的趋势。男性初中文化程度者最高,为13.9小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者最低,为6.2小时;女性小学文化程度者最高,为15.3小时,大专及以上者最低,为5.8小时(表6-4)。

表6-4 2015年山东省居民分性别、文化程度、城乡中等强度职业性活动每周累计时间(小时)

男性已婚/同居者每周中等强度职业性活动累计时间最高,为12.7小时,女性亦为已婚/同居者最高,为13.6小时(表6-5)。

表6-5 2015年山东省居民分性别、婚姻状况、城乡中等强度职业性活动每周累计时间(小时)

生产运输人员每周中等强度职业性活动累计时间最高,为22.8小时,且无论男性、女性均为生产运输人员最高,分别为21.8小时、26.8小时。城市、农村均为生产运输人员每周中等强度职业性活动累计时间最高,分别为21.3小时、24.6小时(表6-6)。

表6-6 2015年山东省居民分性别、职业、城乡中等强度职业性活动每周累计时间(小时)

每周中等强度职业性活动累计时间呈现随收入上升先升高后降低的趋势,低收入者最低,为10.4小时,中等收入者最高,为14.8小时(表6-7)。

表6-7 2015年山东省居民分性别、收入、城乡中等强度职业性活动每周累计时间(小时)

(二)高强度职业性活动

山东省18岁及以上居民每周高强度职业性活动累计时间为3.9小时,男性和女性,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差别均较大,其中男性5.9小时,女性1.9小时;城市2.9小时,农村为4.9小时(表6-8)。

居民每周高强度职业性活动累计时间呈现随年龄增加先升高后降低的趋势,40~岁年龄组最高(5.7小时),60~岁年龄组最低(2.5小时)。男性50~岁年龄组最高(8.6小时),女性40~岁年龄组最高(3.7小时)。城市居民50~岁年龄组最高(4.4小时),农村居民40~岁年龄组最高(7.1小时)(表6-8,图6-2)。

表6-8 2015年山东省居民分性别、年龄组、城乡高强度职业性活动每周累计时间(小时)

图6-2 2015年山东省居民分性别、年龄组高强度职业性活动每周累计时间

随着文化程度升高,男性、女性每周高强度职业性活动累计时间均呈现先升高后降低的趋势。男性小学文化程度者每周高强度职业性活动累计时间最高,为8.4小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者最低,为0.7小时。女性小学文化程度者最高,为2.8小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者最低,为0.2小时(表6-9)。

表6-9 2015年山东省居民分性别、文化程度、城乡高强度职业性活动每周累计时间(小时)

男性已婚/同居者每周高强度职业性活动累计时间最高,为6.4小时,女性亦为已婚/同居者最高,为2.1小时(表6-10)。

表6-10 2015年山东省居民分性别、婚姻状况、城乡高强度职业性活动每周累计时间(小时)

从事其他劳动者每周高强度职业性活动累计时间最高,为7.1小时。男性从事农林牧渔水利人员最高,为9.1小时,女性从事其他劳动者最高,为5.0小时。城市、农村居民均为从事其他劳动者最高,分别为6.4小时、8.1小时(表6-11)。

表6-11 2015年山东省居民分性别、职业、城乡高强度职业性活动每周累计时间(小时)

每周高强度职业性活动累计时间呈现随收入上升逐渐降低的趋势,高收入者最低,为3.2小时,低收者最高,为4.3小时(表6-12)。

表6-12 2015年山东省居民分性别、收入、城乡高强度职业性活动每周累计时间(小时)

(三)交通性身体活动

山东省18岁及以上居民交通性身体活动每周累计时间为3.1小时,男性和女性,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差别均较小,其中男性3.3小时,女性3.0小时;城市3.6小时,农村为2.7小时(表6-13)。

居民交通性身体活动每周累计时间呈现随年龄波动趋势,其中18~岁年龄组最高(3.4小时),30~年龄组最低(2.8小时)。男性60~岁年龄组最高(4.0小时),女性50~岁年龄组最高(3.5小时)。城市居民18~岁年龄组最高(3.9小时),农村居民50~岁年龄组及60~岁年龄组最高(3.0小时)(表6-13,图6-3)。

表6-13 2015年山东省居民分性别、年龄组、城乡交通性活动每周累计时间(小时)

图6-3 2015年山东省居民分性别、年龄组交通性身体活动每周累计时间

随着文化程度升高,男性交通性身体活动每周累计时间变化较不规律,呈波动趋势,女性则呈现逐渐增加趋势。男性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交通性身体活动每周累计时间最高,为4.7小时,初中文化程度者最低,为2.7小时。女性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最高,为4.1小时,文盲、半文盲文化程度者最低,为2.6小时(表6-14)。

表6-14 2015年山东省居民分性别、文化程度、城乡交通性活动每周累计时间(小时)

男性未婚者交通性身体活动每周累计时间最高,为4.7小时,女性亦为未婚者最高,为4.1小时(表6-15)。

表6-15 2015年山东省居民分性别、婚姻状况、城乡交通性活动每周累计时间(小时)

离退休人员交通性身体活动每周累计时间最高,为5.4小时,男性、女性均为离退休人员交通性身体活动每周累计时间最高,分别为4.9小时、5.9小时。城市是离退休人员平均水平最高,为5.8小时,但在农村最高的是未就业人员,为3.9小时(表6-16)。

表6-16 2015年山东省居民分性别、职业、城乡交通性活动每周累计时间(小时)

不同收入者交通性身体活动每周累计时间较不规律,总体呈“V”字形。中等收入者最低,为2.7小时,低收入者最高,为3.7小时,男性、女性变化趋势与总人群相似(表6-17)。

表6-17 2015年山东省居民分性别、收入、城乡交通性活动每周累计时间(小时)